㈠ 事業單位考試必須是應屆生嗎畢業幾年內可以考
不是必須為應屆畢業生。無論畢業幾年,只要年齡不超過限制都可以報考。
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各地人事考試信息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註:部分地區採取現場報名。
單位初審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招聘單位在幾個工作日內(各地方規定不同),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
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會公布咨詢電話並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規定日期前登錄當地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列印)。
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1)事業單位應屆生政策什麼時候結束擴展閱讀:
(一)筆試
筆試採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兩科,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3、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
博士及副高職稱以上人員參加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以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筆試成績按照相同專業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平均成績計算;也可選擇參加筆試,其筆試成績按照其本人實際考試的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資格確認人員名單在中國·開封公眾信息網、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信息網、開封市人事考試培訓網公布。
(二)面試資格確認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有一科零分、缺考或違紀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應試者根據面試資格確認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准考證、報名登記表、相關資格證件等(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
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參加面試資格確認。
應試者是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應試者通過面試資格確認後,現場領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發放的《面試通知書》。
並按照《面試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集合,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確認時,發現應試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確認時同一招聘崗位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從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面試
根據崗位實際需要採取不同的面試方式,主要採取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等方法分類進行,滿分100分。
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委局研究並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後,可按計劃進行面試。
如果個別崗位只有一名考生進入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總成績出現並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進入下一環節。
㈡ 2022年取消應屆生政策
畢業生有「應屆」身份,在求職、考試等方面有優勢,而事實上,針對應屆生身份的政策認定,早在2002年教育部等部門就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出,「對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學校可根據本人意願,將其戶口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兩年內繼續保留在原就讀的高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到2020年,教育部再次強調,兩年內未落實單位的畢業生,高校要按照應屆畢業生身份幫助其辦理就業手續。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府參事、上海中華職教社常務副主任胡衛遞交了《關於取消應屆生身份限制,保障平等就業權的提案》,建議逐步取消高校畢業生擇業期政策,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錄中,應對所有往應屆高校畢業生一視同仁,消除人為就業障礙。
胡衛分析指出,實施高校畢業生擇業期政策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且給在擇業期的高校畢業生一定的擇業緩沖期,隨著高校畢業生的逐年增多,社會已出現了一些畢業生選擇「慢就業」、靈活就業以及女性大學畢業生畢業後居家生子等情況,這一政策也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工業大學校長喬旭建議淡化「應屆」身份,教育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淡化對「應屆畢業生」的要求,不將「畢業生報送過就業相關信息、購買過社會保險等情況」作為限制公招、公考的報考條件。
高校畢業生與普通就業人群的不同之處,在於其所擁有的「應屆」身份,為其擇業上提供了諸多優勢,但同時也造成了一系列就業弊端。
「近年來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對應屆生的招錄佔比已達到60%左右。更有甚者,一些地方事業單位招聘還規定應屆畢業生比例不低於70%,國有企業新增崗位招聘應屆畢業生比例不低於50%。」鑒於此,胡衛在其提案中明確指出:招聘時限制應聘者的應屆生身份,既不利於離職再就業人員重新就業,也阻礙了超過擇業期的往屆畢業生的順利求職。
同時,喬旭也在其提案中表示,「應屆」標准相互矛盾,對學生就業造成影響。他分析指出,當前擁有「應屆」身份在求職、考試、落戶、尤其在公務員招錄等方面具有優勢,畢業生對一次就業慎之又慎,往往待價而沽。
在全國人大代表、揚州大學黨委書記焦新安看來,目前,國家鼓勵公務員考試和國企、事業單位招聘向應屆畢業生傾斜,明確兩年內未落實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享有「應屆畢業生身份」,這一政策對拓寬就業渠道、穩就業、保民生具有重大意義。但是,焦新安發現,對「應屆生身份」的高度關注,促使本可到非公企業就業的畢業生,為保留報考資格,寧可選擇先不就業,反復持續報考體制內就業崗位。同樣的現象還出現在越來越多的考研未「上岸」的群體身上,他們希望在轉戰就業市場時能保留「應屆畢業生身份」以尋求更多的就業機會。畢業生對這一政策的理解不透無疑催生了主動慢就業或不就業,並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就業的結構性矛盾,從而違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