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2年崑山失業人員如何申請失業金 崑山失業金領取流程大全
2022年崑山失業人員如何申請失業金 崑山失業金領取流程大全 ,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本人社保卡或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銀行卡。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當場辦結。
辦理地點:各區鎮辦理網點(點擊查看具體網點分布)
失業金申領須知:
1、請於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天內至區鎮辦理申領手續。
2、因失業金統一打卡支付,請提前准備社保卡或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銀行卡。
發放方式:通過銀行按月發放。
發放起始時間:自申請當月起享受,次月起發放。
附?申領條件:
1.單位和個人按要求參加失業保險,並且已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退工登記,並且有求職要求的;
4.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天內。
Ⅱ 請問崑山失業金每個月幾號發到個人卡上
根據社保局發布的消息,如果個人已經申請過失業金,並且失業金審核已經通過的話,那麼一般是每個月的20號發放到卡里,
Ⅲ 蘇州失業金每個月幾號發放
蘇州失業金每個月15號發放。符合以下條件能領取失業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失業金申請後30天之內到賬。如果勞動人員想要在失業以後去申領失業保險金,就需要在解除勞動關系之日開始的60天之內,去當地的社保機構辦理對應的失業手續。到失業手續辦理成功以後,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般是在社保局失業簽到處簽到,之後失業保險金就會劃撥到個人賬戶當中。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Ⅳ 崑山市失業金的領取步驟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一、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二、辦理流程
1.失業人員到失業金審核窗口辦理審核業務
2.失業金審核窗口開具《領取失業金、銀行開戶告知單》
3.失業人員憑《領取失業金、銀行開戶告知單》前往指定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4.從次月起可往指定銀行領取失業金
三、辦理時限
每月1-31號工作日,即辦
四、所需資料
1.《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2.《企業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3..身份證原件
4.勞動手冊或就業登記證
五、溫馨提示
1. 失業保險金自審核之日起次月開始發放
2. 發放日期一般為每月的10號左右,但2月、10月可能延後至15號左右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