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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三類什麼時候改革完

發布時間:2023-01-15 08:31:04

『壹』 未來事業單位發展前景如何

全國上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正在緊鑼密鼓推進之中,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是既定方針,時間只會加快不會拖延。改革完成後,事業單位的前景將會更好,現有事業編人員中多數人都會受益,未來值得期待。

事業編制實行屬地分級管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大方向雖是精簡機構和編制總數,但總的來說,佔大頭的仍是全額撥款單位,如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等,基本會維持現狀不變,主要通過合並機構、增減職能和嚴控編制數量等方式進行改革,對現有事業編人員影響不大,工作依然夠安穩,待遇還會在改革完成後參照公務員的薪酬改革得到一定幅度的增長。

目前已完成改革的行政類事業單位,部分具備執法職能的已並入行政機關,其參公人員按照「人隨事走」原則轉入行政機關並直接轉為公務員;部分使用事業編制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則維持現狀不變,繼續實行參公管理;另外還有一些轉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在編人員的身份地位和工資待遇等並不會受太大影響。

普遍認為,這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受沖擊最大的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前者如高校、公立醫院等,原來是政府財政撥款一部分,自收自支統籌一部分,這次改革後將會保留事業單位序列,但取消其在編人員的事業編制身份。有人就擔心其現有在編人員的保障將受影響,以後「鐵飯碗」會變成「瓷飯碗」。

這其實是多慮了,目前已有省份在高校和公立醫院中實行「員額制」,即根據高校或公立醫院現有人員編制和職能任務等情況,核定其一定數額的員額,在員額限額內進行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和職務提拔,賦予高校和公立醫院更大自主權,員額內人員的專業技術等級、管理崗等級的比例設置和評聘基本由單位說來算,反而比現在會更有利。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多為生產經營類單位,剝離事業單位屬性,轉為企業應是大勢所趨。如出版社、政府招待所和酒店賓館等,因背靠行政機關,業務基本不愁,轉為企業後並非就是壞事,有良好的生產經營收益作支撐,還免除了事業單位發放工資待遇的限制,效益好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水平將會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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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的未來,穩定是基本盤,除此之外,其工資待遇會隨政策性調整呈逐年上升態勢, 社會 地位堅如磐石,綜合來看發展前景不會太差,不過就工資待遇而言也談不上太好。用一句話形容, 不考後悔,考了更後悔 ,這就是事業單位的客觀現實。

事業單位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改革。按照中央既定步驟,在2020年底前,全國事業單位將全部完成分類改革。三類單位中,行政類事業單位已經先期完成改革,部分並入行政機關,部分剝離行政職能轉公益,人員隨職能分流安置保留公務員待遇;公益類事業單位,少部分因為單位職能相近或過小撤並整合,精簡部門機構和人員外,其餘絕大部分都將保持現有架構不變。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受沖擊最大,這部分事業單位按政策將全部被剝離事業屬性轉為企業,人員隨單位改為企業人員,不再保留事業編制序列。從各地的改革情況看,本次事業單位改革預計在機構和人員上都將精簡20%以上,部分地區比如遼寧等省,甚至達到了90%以上。

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和編制現在都採取限額管理政策,原則上編制只減不增,因此,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成後,隨著機構和編制的減少,未來事業單位將更加難進,事業編的含金量進一步加大。公務員已經開始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事業單位雖然不會像公務員這樣參照執行,預料也會出台類似的政策,推動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改革及專技技術職稱改革,事業編評價體系和工資待遇將與公務員更加趨同,前景無疑更看好。

從長遠看,事業單位發展大致會呈現壓縮規模、減少職責和規范管理三個特點。

從壓縮規模上看,盡管正在進行的改革比較明確,但仍然是階段性的。從國家發展方向的大背景下看,改革還在路上。長遠看,現有事業單位機構數量和人員數量,還將不斷壓縮。這就意味著未來事業單位吸納就業的空間會大大壓縮。

從減少職責上看,仍然與大的背景密切相關。在強力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下,不但行政機關的職責會持續減少,事業單位的工作范圍也將大幅度壓縮,優化服務就意味著管的更少,放的更多,培育市場主體的意圖更加突出。

從規范管理上看,原有繁雜的結構和層級將進一步優化。可預見的未來,事業單位性質將會完全單一化,即全部為全額撥款性質,參公事業單位將會全部取消。現有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將不復存在。應該大致可以放心的是,現有人員不會因為改革而出現重大問題,妥善安置是改革的基本前提。同時,今後在管理上將更加統一,更加嚴肅。尤其是在人員進出和經費管理上將更為嚴肅,不會允許任何單位自行招聘,也不會允許任何單位自行收費和使用。人們關注度非常高的幹部和工人待遇不同的問題將不復存在。也就是說,在管理上將會與行政機關趨同化。

另外,由於分類改革是事業單位改革的重要原則,類似高校、醫院人員管理將發生深刻的變化。現有「雙軌制」的人事管理模式將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並軌,管理機制將更加靈活,原有的事業身份將更加模糊,收入機制將會完全打破。

從總體上說,事業單位因為其特殊性,發展前景雖然沒有以前好,但還是可以的!

事業單位是我國一個比較特殊的存在,從性質上來說它是屬於 社會 服務組織 ,接受政府的領導,但實際上很多的事業編制人員目前是和行政編 處於混編混崗的狀態 。

在早期,事業編制和行政編制的界限並沒有那麼明顯,小雷認識不少的領導早期都是事業編制人員,後面通過一些途徑轉為行政編並被提拔的,據他們所說 那時候事業編轉行政編還是比較容易的 。

但是,隨著國家對於機關事業單位管理的越來越規范, 目前事業編與行政編制的差距越來越 大。公務員有車補,事業編基本都沒有;公務員可以發一些補貼,事業編大多沒有;公務員可以提前退休,事業編沒有;公務員有職級並行,事業編還沒有。

雖然和公務員比,有種種不足, 但是如果和外頭大多數的企業相比,事業編制還算是一份不錯的工作 。工作時間固定,一般比較少加班;工資水平中等,同時每兩年調整一次工資,不用擔心老闆發不出工資;有一定的晉升空間,並且 社會 地位還不錯。 如果說公務員是金飯碗,那麼事業編還算是一個鐵飯碗 。

目前,事業單位還在改革之中,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 ,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 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逐步將其轉為企業; 對從事公益服務的 ,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總體來說,事業單位穩定性還是有保障的,工資水平也會隨著 社會 平均工資水平不斷增加!

醫院,銀行,煙草,電力,石油除外,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沒有前途了,優秀的應屆本科生們,千萬別報考。去了就後悔。

事業單位改革讓一些人對事業單位前景充滿未知性,其實大家多慮了,事業單位前景只會越來越好。

眾所周知事業單位改革將事業單位劃分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經營類事業單位三大類。行政類事業單位是這次事業單位改革最大贏家,伴隨著機構改革一並進行,這類事業單位人員搭上順風車直接轉公務員或者參公,我們當地就將城管和招商局、農機站等事業單位參公。

公益類事業單位就是事業單位改革以後剩餘的真正意義上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以基層混編混崗事業人員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縣級以下公立醫院、文化館、圖書館為代表,國家對待公益類事業單位態度就是加強其公益屬性,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這部分人員大概有1000萬左右,以後待遇直逼公務員,甚至超過公務員。

經營類事業單位是這次事業單位改革要「甩掉的包袱」,但是這些單位一般都是壟斷行業或者行業寡頭,比如水務集團、城投、文旅公司等甩掉事業編這個尾巴更有利於單位長期發展。

所以事業單位未來發展前景還是很好的,大家安心工作沒必要杞人憂天。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歡迎大家討論留言!

談到事業單位,我們或許都十分的清楚,逢進必考,但是如果人人都考,是不是就人多為患,就存在有有一部分人是陪考的呢?畢竟事業單位的招考人數也不多,一個單位就就招那麼一兩個人員,那麼究竟是什麼吸引了眾多在職的、應屆生黨去考。不可否認的一點就是工作的穩定性和福利待遇了~


事業單位,英文是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 科技 、文化、衛生等活動的 社會 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2020事業單位改革將完成,那麼現在離事業單位改革完成也在倒計時中,或許很多人說事業單位改革了,有一部分崗位取消了編制,是不是事業單位未來的發展還是會受到影響呢?會不會考編制的人也少了呢?


這個當然是不存在的。


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調整和規范政事關系。


2020年改革結束後,承擔行政職能的這類將重新調整,部分人將有機會轉為行政公務員崗從事公益活動的這類,將會重點加強「公益」作用,從事經營活動的這類將會轉企業,也就代表著將會取消事業單位的編制,固定用人合同也將轉變為普通的勞動合同。這類人註定會沒有編制了!


事業單位轉企

第一類當然就是涉及到會被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原在崗人員了,這類人所在單位被轉為企業自然而言事業編也將不復存在。


新進工勤崗人員

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和機構的精簡,這部分人員所涉及的工作已經被外包出去,今後這類崗位將逐步取消「事業編」的設置,新進工勤崗人員將不再擁有事業編,不過原有人員所擁有的事業編將不會被取消。


那麼未來事業單位的發展前景如何呢?

事業單位改革,相信很多同學都能有一定的了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改革、薪資改革,事業單位編制改革,已經是大勢所趨,行政職能突出的事業單位向行政單位靠攏,經營型的事業單位轉製成為國有企業或者流向市場,公益性質如學校、醫院等等向無編制、按崗位需求聘用管理方向發展。有利於人才流動。也就意味著,將會有更優秀的人進入體制內,事業單位會有更好的發展。

事業單位的發展前景,有變的地方,也有不變的地方。

事業單位的公益性屬性是不會變的,比如教育、醫療、衛生等行業,會繼續保持公益屬性,這也就意味著事業單位的「鐵飯碗」不會變,在事業單位工作依舊是一個非常穩定有保障的工作,有這方面需求的朋友,可以大膽報考。

上一輪機構改革已經完成,不會再出現事業單位轉企業,或者大量職工下崗的情況。

隨著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全國大部分地區房價會慢慢降下來,其實房價是影響工資的一個重要因素,房價高的地方,工資普遍都高。

而當房價受到控制後,工資也會受到控制,未來的大方向是體制內的工作逐漸趨同化,也就意味著沿海地區的公職人員工資福利會慢慢降,內陸貧困地區的工資人員工資福利會慢慢升,收入差距會越來越小。

這是大方向,要完全落實需要很長的時間,心裡有數即可。

曾經,混編混崗的情況很嚴重,技術人員從事管理工作,事業編從事公務員工作等等,今後隨著管理越來越規范,這些情況會越來越少,專業人員可以專心從事專業工作。

目前,事業單位機構數量雖然精簡了,但總體人數還是很臃腫,吃閑飯、空響的崗位很多,未來事業編准入門檻會提高,編制數量和每年的招聘人數也會越來越少。

舉個身邊的例子,2018年以前,我們這里的地級市每年有一次事業單位聯考招聘考試,每年招錄崗位300個左右,如今聯考取消了,只有零零散散的小規模考試,這樣下來每年招聘人數減少了一半。

最後強調一下,有心追求穩定生活的朋友抓緊時間考試,早進來早舒服,皇糧還是很香的。

改,趕緊的,改徹底的改吧!為了國家和民族的強盛,為了祖國的未來,現在這種管理體制真的應該徹底改改了,讓人才流動起來,讓市場進行評價,相信最優秀的人才一定會獲得更多的肯定,對 社會 的服務,會做的更好!

事業單位發現也好企業發現也好,都需要自己努力,當前大部分事業單位在改企過程中,人品好有能力就算是臨時工也可以得到重用,所以說在哪裡也能有好的前景,前提發揮自己的價值,提現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見識。

『貳』 2022年第二輪事業單位改革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會按照事業單位的類別來進行改革,按照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來劃分,可以分為三個類別,分別是行政類、公益類和經營類三個大類,其中,公益類事業單位又可以細化成三個小的類別,分別是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公益三類。


改革涉及的內容較多,小編給大家梳理一下改革要點:


行政類事業單位:對於行政類事業單位,具體的改革方向是讓應有的職能歸位,會去掉行政類事業單位的經營服務性質,讓行政職能回歸到行政部門。


公益類事業單位:


1.公益一類:對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政府會加強管控和監管,並且規定其不能從事任何的經營活動,這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和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面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為國家機關行使職能提供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等不同情況,這類單位具體劃分為三個類別。


2.公益二類:這類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確定好的公益目標以及相關的標准來開展活動,並且需要確保實現公益目標的前提之下,才可以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的行政性質的事業性收費,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進行管理,依照法律取得的經營性收入,只能用作公益事業的發展,還需要統一納入單位預算中進行管理。


3.公益三類:公益三類事業單位在開展相應活動的時候,需要收到政府委託,並且政府將採用購買服務的形式來進行支持。


經驗服務類事業單位:對於完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採取直接轉企的政策;對於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且帶有一定公益性質的單位,會依據具體情況來進行相應的調整;對於無市場且成本高,沒有辦法轉企的單位,會直接撤銷。

2022年第二輪事業單位改革

『叄』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分為三類,你知道是哪三類嗎

事業單位編制只有一個。是事業編制。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幹部身份的人員、工作身份的人員等所有人員都使用事業編制。但是,事業單位有不同的分類,習慣上把事業編制按事業單位分類也有很多種。事業單位按職能劃分,事業單位有兩個。公共服務功能的事業單位,它是真正意義上的事業單位,是國家設立的負責文化、教育、科技、衛生等基礎公共服務的機關。另外,以縣級以下、政府行政部門數量限制設立的行政職能、行政執法職能、行政輔助職能為主的事業單位,承擔著行政部門應承擔的職能。

根據財政供養方式,事業單位可以分為全額供給、差額供給的事業單位,以及自營季度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機關的改革要求,一半以上的國家到2014年完全取消了地方,部分地區沒有完成改革,到2020年,自行收入-收入-分支機構事業單位類型及其編制類型將被取消,國家不能設置規定類型以外的業務准備。

『肆』 事業單位改革延期三年

事業單位改革是延期三年了。
事業單位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不屬於行政機構。事業單位的名字中通常帶有「中心」「館」「院」之類的字眼。如,檔案館、文化館、福利院,等等。2011年,黨中央和國務院印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啟動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改革目的是:解決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等問題。由於疫情原因,事業單位改革是延期三年了。
個別事業單位履行的是行政職能,也就是「事業局」問題,如文化局,作為事業單位卻要擔負文化執法任務,而執法應該由行政機構來做。此外,有的事業單位在承擔公益事業的同時,還開展有面向市場的服務,如「XX檢測站」之類的單位,一些工作都是面向群眾的收費項目,這也容易導致市場混亂以及廉政問題。這些,都是「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表現。
拓展資料:
1.事業單位改革的大致方向:
1)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基本完成):這類事業單位的改革,在2019年的黨政機構改革中已基本完成。一般是將其行政職能剝離,採取新建機構或劃入其他部門的形式來實施。
2)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公益一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如公立小學、初中。公益二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如公立高校、醫院。
3)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改革: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有的地方的非正式叫法也叫公益三類。這類事業單位的改革主要是要轉企改制。就是單位改為企業來運作,人員從事業編制改為合同制職工。

『伍』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截止日期

2022年末。
事業單位改革2022年有的地方才開始,但有的地方都已經結束了,按照國家對事業單位進行改革的方案,改革完成的時間是2022年末,但由於新冠疫情的影響,事業單位改革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
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為公務員,教師和醫生簽訂聘任合同,都在進行,事業單位改革也是更好的發揮事業單位的作用。

『陸』 全國事業單位改革什麼時候開始

很多人一直都在關注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信息,有統計稱,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來自高層的判斷認為,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公益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有的事業單位對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追求,偏離了公共服務這個公共機構的基本價值取向。此外,已經形成的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結構在改革中很難被打破,成為事業單位改革的最大阻力。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分類改革加以解決。日前,中央已經確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從2011-2015年,我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全國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座談會昨日在北京召開。一度霧里看花的中國事業單位改革,終於勾勒出了清晰脈絡。根據近日下發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時間,我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我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超過3000萬,900萬名離退休人員。1995年,我國啟動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如今這項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那麼,事業單位改革涉及哪些方面?改革進展如何?改革後事業單位職工又將何去何從?分類改革市場公益各歸其位所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就是讓事業單位真正回歸到公益屬性,使行政類和經營類事業單位回歸到本來屬性。具體看,對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把其職能劃歸至行政機構或將其轉變為行政機構;對於經營性的事業單位,將其轉變為企業,推向市場。現在,這項改革正穩步推進,已經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一大批經營性科研院所已經在幾年前完成轉制,變身為企業,部分科研院所還成為上市公司;去年,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全部完成轉企改制。招聘改革明年公開招聘全覆蓋近幾年,事業單位招聘中信息不公開、程序不透明、暗箱操作的事件時有發生,原因就在於沒有很好地實施公開招聘制度。為此,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期專門下發文件,明確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規定許可權嚴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備案職責。人社部副部長王曉初表示,今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將於2012年在全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實現全覆蓋。用人制度今年全部實現聘用制人社部近日發布的《2010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表明,2010年,全國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人員的比例達到90%。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今年我國將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設,積極推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出台,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申訴、競聘上崗等單項規定。今年,我國將全面完成事業單位聘用制推行工作。職稱改革按類別逐步實施我國現有專業技術人才4500多萬人,職稱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構建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2009年,吉林、山東、陝西的部分地市開展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這項改革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充分調動了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改革後,這些地方建立起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其中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分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今年,我國將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啟動工程系列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同時研究提出會計、技校、中專等其他職稱系列的改革意見。工資改革績效工資全面推開我國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改革始於2006年,事業單位隨即實行了崗位績效工作制度,工作人員的收入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構成。人社部負責人表示,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2009年基本兌現到位,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抓緊實施,部分省份基本兌現,其他事業單位正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同時,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穩步推進。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也在同步推進。2009年,我國出台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方案,目前正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省市開展試點。

『柒』 事業單位還改革不改革了

事業單位的改革什麼時候結束?都改了些什麼?
按照原來的計劃,2020年底,全面完成事業單位改革工作。事實上,這項工作並沒有完成。2021年、2022年,兩年中負責事業單位改革事宜的機構編制部門,在年初的工作任務安排中,依然說的是「持續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事業單位何時完成改革,目前看來,遙遙無期。
事業改革雖然沒有
完全
如期完成,但事業單位改革動作依然很大。這些年陸續進行的事業單位改革,也體現出了這些:
1、部分省、地區,完全了事業單位改革任務。比如,遼寧省承擔了事業單位改革的試點工作,完成了事業單位改革任務,事業機構減少90%以上。遼寧的參公類事業單位,除了執法機構,幾乎全部取消參公性質,幾十萬人失去了參公身份。
2、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完成,事業單位參公的依據消失。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中,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全部完成,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相應的政府部門承擔。今後,將不再設立行政類事業單位,也不再允許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不再允許部門授權事業單位承擔執法工作。沒有了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失去了參公依據,參公事業單位變成純事業性質,是早晚的事。
3、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完成,自籌、自定、自收自支類編制撤銷。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全部完成,機構撤銷,全部改企經營,人員或者隨企改制,或者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實行事企分開。相應地,自籌、自定編制全部撤銷,自收自支編制也不再增加,撤銷也是早晚的事。
4、事業局全部取消,事業單位不再稱局辦等行政類名稱,幾乎都變成了「**中心」。
5、高校、公立醫院改革正在進行中,保留事業單位屬性,取消編制,實行備案制管理,促進人才流動,實現能者多勞,多勞者多得。
事業機構不斷在精簡、整合,機構越來越少,職能越來越單一,公益服務屬性突出。事業人員也在向「全員聘用制」管理轉變,鐵飯碗似乎不再那麼鐵了。雖然沒有像公務員那樣,事業人員有公車補貼,但類似的職級並行卻全面開展,管理職級晉升制度已經全面在縣區以下事業單位中推行。職稱改革也全面推進,名額擴大,門檻降低,越來越貼合實際。等等。

『捌』 參公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應該如何改

參公的事業單位有三種情形:一種是黨委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事業單位,一種是行政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第三種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參公。
1、黨委的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 黨委的下屬事業單位參公,是指黨校和檔案局之類的參公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參公管理。黨校的改革方向,目前是維持現狀,沒有什麼新的政策動向。檔案局將其承擔的行政權力職能劃歸黨委辦公室,檔案局在黨委辦公室掛牌,其公益服務職能由檔案館承擔,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

群團組織是指工會、婦聯、團委、殘聯、文聯、科協等,在基層尤其是縣區,由於行政編制實行控編減編,總量控制,工青婦使用的行政編制比較少,殘聯、文聯、科協基本不使用行政編制。根據事業單位改革動向,群團組織將和黨委機關一樣,使用行政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參公。 按照《公務員法》規定,行政執法職能只能由公務員身份的幹部承擔。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行政執法工作的重心在縣區一級,設區的市,只保留一個行政執法單位,一般是將市區執法中心整合,以區行政執法中心為主。由於縣區行政編制實行問題控制,行政執法機構主要是大隊或者中心來承擔,使用事業編制,是參公事業單位。

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明確縣區一級成立行政執法綜合中心,或者成立農業、市場、環保、文化、資源等五個行業執法中心。改革後的行政執法單位依然使用事業編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由於執政執法機構龐大,涉及執法人員眾多,行政編制實行控編減編、問題控制,不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編制進行置換。根據遼寧省縣區行政執法改革試點,行政執法綜合中心依然是事業單位,取消了參公屬性,已經參公的人員參公身份和待遇保留。但由於單位已經不參公,個人身份參否長久保留,情況並不樂觀。

3、行政類事業單位參公。 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權力的事業單位,部分參公。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行政類事業單位被明確要求全部撤銷,行政權力劃歸機關承擔。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之前,已經開始將省市縣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先行改革,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撤銷,主要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保留或者整合,將三類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根據管理許可權,全部劃歸到主管機關。同樣,由於行政編制稀少,而且實行總量控制,完全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 ,將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人員,全部劃歸行政機關,置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極小,絕大多數人員依然會保留或者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過渡期後取消參公身份,成為事業人員。

2018事業單位改革席捲全國,根據不同情況,採取「轉企、撤銷、扎口管理」等不同方式分步推進,不少單位涉及其中重要規劃,現在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

編制改革從高校和公立醫院入手,工勤崗也被減編
人社部召開的新聞會議上,相關發言人表示,在事業單位的3000多萬人中,教育和醫療系統的人數佔了大頭,教育系統的人數約佔了一半左右。由於參編人數眾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很多崗位不能人盡其才,所以國家財政要開源節流,精編減編。

還有一種崗位也要進行編制的改革,這個崗位就是「工勤崗」。「工勤崗」裡面,也是分為編內和編外的崗位,但是目前很多崗位已經外包出去了,其目的也一樣,精簡資源。

事業單位改轉企業
部分事業單位因其職能消失或嚴重弱化,或資產規模較小,或無固定資產,以及不具備市場競爭能力,或者轉制後難以正常運轉的經營類事業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採取國有獨資、混合所有制、私營等多種形式轉企改制。
公車改革在2018提前完成
2017年12月12日,湖北省在事業單位公車改革部署工作會上指出:湖北省將開始實行公車改革,改革先從省直事業單位開始,其他單位仿照省直單位辦法進行改革,全省改革預計在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事業單位公車改革邁出關鍵性一布,為其他各省進行公車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目前改革正在有序推進,這對於改善政事不分、政事人事管理部分、政事產權不分具有積極的作用,那麼在全國范圍的鋪設也是可以預見的。只是,任何改革並非一蹴而就,需要在實踐中步步為營。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適用公務員法,不在此次事業單位改革范圍內,國家目前推進的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是三類,即具有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職能類的事業單位、具有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這三類事業單位適用的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不是公務員法。到2020年,這三類事業改革完成,即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直接轉為企業,具有行政職權的事業單位要麼成立行政機構,要麼並入行政機關或者職權收歸行政機關,職權收歸行政機關後的人員一般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最後就是具有 社會 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這是需要保留的事業單位,例如科教文衛等事業單位,不利於由 社會 資本配置的事業單位,是必須保留的,體現純公益性目的,也就是說到2021年後,事業單位就剩下這一類了。

至於,參公事業單位是不在此次改革單位內,因為參公事業單位參公必須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授權、國務院及黨中央的決定等才能參公,必須是依法成立,之所以有參公單位不是公務員行政編制,是因為公務員行政編制總量控制,職數有限,將來合入行政機關也是趨勢,當然需要事先修改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等措施,這是後話,總之目前執行公務員法管理。

事業單位改革似乎是一個永恆的話題,每天都有新鮮事。事業單位職工必須要知道的5件事情。

1.今後哪些事業單位人員可能會被單位「炒魷魚」?長期「請假」的員工將有可能被解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2. 施行聘任制,事業單位人員年齡大了以後會被單位掃地出門嗎?不會的,十年以上員工可申請簽訂「終身合同」對於已經有十年以上工齡的事業單位員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本人可以申請簽訂一直到退休的合同,這一張合同就從十一年以後一直到退休,這樣有利於一些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安心工作,不需要考慮這個聘期到了以後下一步怎麼辦。

3. 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待遇會被削減嗎?福利待遇將向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傾斜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待遇問題,目前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差距比較大。未來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方面將會逐步縮小差距,改革會兼顧邊遠地區、基層崗位、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這些政策今後傾斜的力度應該更多地向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傾斜。

4.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事業單位人員會漲工資嗎?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水平受市場因素影響,可升可降今後可能會升,也可能往下調,因為要看 社會 的平均工資,看物價,看企業。

5.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需要補繳養老保險嗎?條例施行後在職員工要繳納養老保險,已經退休的不用繳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從7月1日起,逾三千萬的事業編制人員將開始參加 社會 保險。

已經退休的人員還需不需要補繳社保?據說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保可能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進行實施。

《條例》出台以前的,按照老辦法不用再繳納社保,這樣做有利於穩定退休人員的待遇,退休金的補貼還是要同時考慮共享成果。《條例》實施以後的人員,按照新的辦法來參加 社會 養老保險。

2018年事業單位在全國陸續開展,基本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標準的逐步推進。筆者從梳理各地文件,認為參公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是原樣不懂,就是劃轉為公務員。理由如下:

第一,參公事業單位一般都是執法類事業單位。 在全部參公事業單位中,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占絕大多數,而這部分事業單位承擔著具體的行政職能,如果將他們改為一般事業單位或者推向 社會 ,行政職能就會落到公務員身上,這部分工作可能會無力承擔。這種形勢下,參公要麼不變,要麼轉為公務員。

第二,黨校等參公單位已明確要向行政轉變。 在中央的事業單位改革部署中,可以看出黨校將由原來的參公事業單位向行政過渡,也就是說要轉為公務員。

綜合來看,參公事業單位基本上不用太擔心會離公務員越來越遠,筆者認為只能越來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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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主話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大部門的地方,這種編制是在調入行政部門直接轉為行政編的,在車改中也是享受車補。按事業單位改革的進程,這部分單位極大概率是會轉為行政單位,人員為行政編也就是公務員。

參公事業單位一般都承擔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能,改革的方向是,行政職能轉移至行政機關,今後事業單位只保留公益職能,也就是說將來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不再有參公事業單位,當然,會有一個較長的過渡期,過渡期人員身份和待遇不變。需要說明的是,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巜公務員法》管理,職務晉升、工資待遇等完全和公務員一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不適用於參公事業單位人員管理。

參公事業單位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事業單位直接轉軌行政執法部門,以後沒有參公單位了。

有的參公單位省上批的,要上面發文件那些參公的轉行政,有些轉公益一類。

總之參公事業單位以後改革中不存在約灰色地帶。因為實際現實中有很多地方弄的參公上級部門沒有批的灰色地帶。甚至同一事業部門有的參公,有的沒參公,都是領導拍腦門決定的,隨意性很大。

參公單位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要等上面通知發文那些參公並入行政部門,那些參公轉公益性事業單位。所以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上級部門沒發文取消轉公益維持現狀。

參公單位改革人事調整,各地有所差異,有的地方通過公招的參公人員直接登記公務員,事業編區別對待,有編制的考錄一部分,分流一部分轉公益事業編。也有的政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接近5年退休的不改身份,維持原身份退休,年輕的優秀的機關有編直接考錄。也有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單位保留事業編並軌。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你好!我一直關注這方面問題,有些認識給大家分享分享:

第一,先說下改革中的分類,分類搞清楚才知道改革方向。2011年中央國務院啟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職能作為唯一分類依據,將事業單位分三大類分別推進改革,行政類,公益類(包括公益一類、公益二類),經營類。

第二,再說下,編制部門日常機構編制管理中分類,事業單位按經費供給形式,也是分為三大類:全供、差供和自收自支。而參公事業單位是人事制度管理方式,即全供事業單位中承擔公共 社會 管理職能,並有明確法律法規依據承擔相應職能,人事部門確定的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事業單位人員進行公務員登記,待遇與行政機關公務員完全一樣。即全供包括參公。

第三,改革分類與日常管理分類因為依據不同,存在問題,存在問題啊。其他不多說了,只說參公單位改革方向,參公事業單位在改革中有兩種分類,一是列為行政類,一是列為公益一類。

第四,參公單位如列為行政類,則或劃為行政機構,或是將行政職能剝離,保留公益職能。當然劃為行政機構,職工就相應調整為公務員。不過受行政機構和編制數限制,難度較大。

第五,參公單位如列為公益類,一定是列為公益一類,純公益,就繼續保持不變,除非遇到大動靜,人事制度改革才可能變動。公益二類一般是醫院、職業院校等有收入的單位。

總的來說,參公單位都會相對穩定,不用擔心改革走向,運氣好的話會列入行政類,有機會列入行政機關,從事業編制改為行政編制,發展空間會更好,只是待遇不變。

1.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實是改革中的權宜之計,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實行「兩個不突破」,即機構個數限制在現有個數之內,行政編制數限制在現有總量之內。由於行政編制實行的是總量控制,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又不能立即轉成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構,但是國家改革的最終目標是要將法律法規授權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員制度的。 2.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文件中指出:「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 社會 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3.其實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大家最關注的就是機構劃轉與人員過渡政策。2016年兩辦出台了文化市場執法機構改革意見,可以參考。關於人員過渡安徽省近期出台了《安徽省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人員過渡安置工作實施辦法》,安徽是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省份,這個辦法應該具有一定的示範和指導意義,需要完整文件可以私信我。

『玖』 明年事業單位大改革

明年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調整和規范政事關系。
1.從全國范圍內來講,唯一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的省份,就是遼寧省,2018年7月底已經基本改革結束。在事業改革中受影響最大的有三類人群:參公事業人員、承擔生產經營類職能的事業人員(自收自支、自定、自籌),以及各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2.事業單位改革對於在職人員也有一些福利,事業單位改革有一條關於鼓勵事業單位員工創新創業,留職不停薪。 這大大的提升了在職人員的收入,也讓技術在社會更加擁有流動性。
3.事業單位的分類基本完成,總的來講分為三類:一是行政職能類;二是公益服務類;三是公益服務生產經營類。從2010年開始事業單位就開始進行分類改革,從試點到全面試行,已經過去過去多年了。按照國家要求的方案,將於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目前,部分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的改企陸續完成,包括接待中心、公證律師等,行政類、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的改革方案也將在近期公布實施,接下來一年多時間里,改革的重點,就是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了。
4.在變革上人們的壓力也隨之來臨。一個縣原有200個事業單位,600個管理崗位,現在只有60個管理崗位,原來的600個管理人員,要去競爭60個管理崗位,可見壓力之大。管理人員只能暫時保留已經取得的管理級別的待遇,等待空缺崗位出現。
5.在工資上也有相對的變化,而這影響較大的就是教師群體。中央出台意見中明確指出「教師工資將不低於或者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並且工資待遇往基層教師傾斜,爭取越基層待遇越好,對於教師來講絕對的好消息。此外也提高了教師的地位,對於教師評職稱也有了相對的調整,師德成為評職稱的一大重點。
拓展資料:
事業單位是國家領導並且發工資的一個服務組織,由於政策多變加上社會的發展,事業單位也會時常迎來新的變化,事業單位有望明年迎來大改革。

『拾』 20年改革後的事業單位都有哪幾類

事業單位就是代替政府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或行政輔助職能的服務組織,主要存在於科教文衛領域。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行政機關,其在職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而非行政編制,與公務員是不同概念。換而言之,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是國家公務人員,但不屬於公務員。這點是有本質區別的。
事業單位改革後,事業單位將只有三類,即參公、公益一類、公益二類。
1、參公事業單位。顧名思義即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在職在編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不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而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享受與公務員一樣的待遇和晉升機制。參公事業單位主要集中在行政和執法類機構。行政類事業單位在此前的黨政機構改革中已經全部清理,或收歸機關,或改公益,不再允許參公,退出歷史舞台。執法類暫時未列入改革,目前絕大多數還保留參公性質。類似的單位主要集中在綜合執法機構及各部委辦局的二層事業機構,比如市場監管局的綜合執法支隊、住建局的牆改辦、工信局的散裝水泥辦、人社局的勞動監察支隊,等等。

2、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是事業單位的主體,在科教文衛領域都有,比如教育類的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考試院、體育運動學校等。文化類的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衛生健康類的疾控中心、婦幼保健中心、防疫站、血站、鄉鎮衛生院;社會保障類的福利院、救助站、人才市場、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婚姻登記所、公益法律援助機構;公共安全類的氣象局、無線電管理中心、人防指揮中心;社會經濟服務類的農機站、環境監測中心、水文監測站、公共資源交易所、土儲中心等。
3、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最大的特徵是存在一定的收費或經營職責,但主體只能是公益服務。比如普通高中、大學、職業技能學校、電大、醫院、少年宮、文化宮、公園、體育場館、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報社、電視台、電台等,都是公益二類。
總之,要區分體制單位是不是事業機構,最實用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是看它的名稱是不是帶有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結尾字樣,如果有,基本上都是事業單位,反之,多數是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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