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依照法律、法規行使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有哪些
依照法律、法規行使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主要有中央機關與機構、地方機關與機構、以及非政府組織與個人三大類。中央機關與機構主要有六類:國務院;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部委行署;國務院直屬單位和特設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機構;授權的內設機構,原則上內設機構沒有行政職權,但有些內設機構經過法律法規特別授權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職權,常見的有專利評審委員會,它是知識產權局的內設機構,商標評審委員會是工商局的內設機構,公安部下屬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邊防局是公安部的內設機構;授權的議事協調機構。
地方機關與機構也分為六類:級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縣級到省級人民政府;縣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種派出機關;央機關或機構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授權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稅務所;定條件下的綜合執法機構,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和組建的綜合執法機構。
非政府組織和個人,非政府組織經過授權可以成為行政主體,包括四類:授權的企業組織,如鐵路運輸企業,郵政企業,電信企業等公用事業企業;授權的事業單位;授權的社會團體,如行業協會;授權的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行政組織的職權包括八大內容:行政立法權、行政決策權、行政決定權、行政命令權、行政執行權、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執行權、行政司法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②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哪些
行政職能事業單位主要包括:
1、授權性行政主體。如動物防疫監督所、植物檢疫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公路管理局、流域管理局、航道局等。
2、職權性行政主體。主要有城建規劃局、房地產管理局、旅遊局、水利局、科技局、畜牧獸醫漁業局、體育局、物價局、外經貿局等。
3、非行政主體。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衛生監督所等。
4、無法律法規授權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勞動監察大隊、城市監察大隊、水政監察大隊、愛衛辦、城市規劃建設監察隊、殯葬監察執法隊、水土保持站等。
③ 法律法規授權可以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都有哪些組織
法律法規授權可以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有地震局、氣象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電監會等單位。
法律分析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部分事業單位在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過程中製作或獲取的信息也應該歸入政府信息,這些單位也是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是指根據具體法律、法規的授權而行使特定行政職能的非國家機關組織。首先,它們是非國家機關組織,不具有國家機關的地位,只有在法律、法規授權時,它們才享有國家權力和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其次,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是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並承擔責任的,與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以行政機關的名義行使職權並由行政機關承擔責任有質的區別;再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使的特定職權是具體法律、法規授予的,而非行政組織法授予的,法律、法規的授權通常限於某種具體領域和事項;最後,具體法律、法規對相應組織的授權是有期限的,一旦行政事項完成,授權即告終止。公共事務管理主體大致可分為六類:一是國家機關,二是執政黨,三是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四是依靠法律、法規授權來處理公共事務的各類事業單位,五是在政府指導下由基層群眾組成的自治組織,六是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組織。通常所說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主要是針對後一種社會分工而言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十八條 國家在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等領域推行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制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行使。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④ 法律法規授權履行行政職能的組織有哪些具體常見的單位,請各位知識淵博的大俠們回答
我國行政法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是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參加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非政府組織。
例如,行政訴訟法第25條規定,由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該組織是被告。1990年公布的鐵路法第3條規定:國家鐵路運輸企業行使法律、行政法規授予的行政管理職能。行政處罰法第17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法第15條規定,對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分別向直接管理該組織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國務院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非政府組織的授權主要由單行法律、法規根據具體情形規定,授予權力的內容和行使條件也各不相同。如果授權法律、法規失效,有關組織的行政管理許可權也就不再存在。例如,早先公布的《價格管理條例》曾經規定授權物價監督檢查所進行價格監督檢查和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職權,後來公布的價格法不再有這樣的授權規定,上述授權也就不再存在。
法律、法規授權組織的種類,常見的是國有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大致上有兩類:一類是執行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國家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另一類是為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它們是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由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提供社會服務的公共組織。這兩類事業單位由相關國家立法授權實施行政職能。例如,198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學位條例》第8條第1款規定,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授予。企業單位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國有的公用企業、金融企業和全國性總公司往往成為法律、法規授權的對象。公用企業包括郵電、鐵路運輸、煤氣公司和自來水公司等,它們也會被國家立法授權實施一部分行政職能。
⑤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哪些
授權的企業組織有以下幾種
一、授權的事業單位或者企業,如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屬於教育部相關法規授權),國家電網(電力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維護權),銀行(貨幣管理權:沒收假幣、更換破損貨幣);,鐵路運輸企業,郵政企業,電信企業等公用事業企業。
二、或者社會團體,如行業協會。授權的自治組織,如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可以成為行政主體,這里的法規指的是國務院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包括規章。
國務院辦公機構、辦事機構、未經授權的內設機構、未經授權的議事協調機構,這是中央機關與機構,地方機關與機構也分為六類:
a.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縣級到省級人民政府。
b.縣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這里與中央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是一樣的,基本上中央有什麼部門,地方也有什麼部門,這里要注意的是定語,必須是縣級以上,鄉鎮人民政府是沒有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的,鄉鎮人民政府沒有工作部門。
c.各種派出機關,具有準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級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區行政公署,縣級人民政府派出的區公所及縣級政府或市轄區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辦事處。
d.中央機關或機構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
e.授權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稅務所,
f.一定條件下的綜合執法機構,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和組建的綜合執法機構
⑥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有哪些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事業組織很多,如市政管理處、交通協管處、檢察服務中心等。
⑦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有哪些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如下:
1、國家機關;
2、執政黨;
3、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
4、依靠法律、法規授權來處理公共事務的各類事業單位;
5、在政府指導下由基層群眾組成的自治組織;
6、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組織。
從理論上,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一般由政府行政機關承擔。在實踐中,除行政機關之外,法律、行政法規還授權一些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行使行政強制權,要求這些組織必須有法律、行政法規授權;被授權的組織應當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能是個人;被授權的組織必須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強制,不能超越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強制;被授權的組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強制,對外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適用行政強製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託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託機關應當將受委託行政機關和受委託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
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行政機關在委託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准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三)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准、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
(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⑧ 行政主體中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哪些
行政主體中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授權的企業組織,如鐵路運輸企業,郵政企業,電信企業等公用事業企業。 授權的事業單位。授權的社會團體,如行業協會。授權的自治組織,如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法律分析
行政主體是指享有行政權力,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做出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並能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社會組織。行政主體具有下列三個特徵1.行政主體是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實施行政活動的組織。這是行政主體與其他國家機關、組織的區別所在。2.行政主體是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的組織。這是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內部的組成機構和受行政機關委託執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務的組織的區別。3.行政主體是能夠獨立對外承擔其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這是行政主體具有獨立法律人格的具體表現,也是—個組織成為行政主體的必備條件。只要是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就一定存在承擔相應行政法律責任的行政主體。行政主體自己行使行政權力,承擔行政法律義務;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建立的其他行政機關享有一定的行政權力,其建立者承擔由沒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所做的行政行為的行政法律義務;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撤銷的其他行政機關享有一定的行政權力,其撤銷者承擔由沒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在被撤銷前所做的行政行為的行政法律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五條 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八條 行政處罰沒有依據或者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處罰無效。違反法定程序構成重大且明顯違法的,行政處罰無效。
⑨ 行政主體中,法律授權的組織有哪些
授權的企業組織有以下幾種
一、授權的事業單位或者企業,如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屬於教育部相關法規授權),國家電網(電力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維護權),銀行(貨幣管理權:沒收假幣、更換破損貨幣);,鐵路運輸企業,郵政企業,電信企業等公用事業企業。
二、或者社會團體,如行業協會。授權的自治組織,如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可以成為行政主體,這里的法規指的是國務院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包括規章。
(9)法律授權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的職權通常由憲法和法律規定,主要分執行與管理兩個方面。在執行方面,中央行政機關執行代議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地方行政機關除執行上述法律和決定外,還要執行上級行政機關的命令和本級代議機關的決議。
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機關管理全國的內政、外交、軍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務,而地方行政機關則以管理內政事務為主,不管理外交事務,軍事方面的管理事務也很少。
行政機關在執行和管理的過程中,有權作出行政決策,發布行政命令和行政決定,並採取必要的行政措施。除瑞士等少數國家的行政機關實行合議制外,一般國家行政機關都實行首長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行政機關都實行首長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