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參加社保是什麼意思
事業單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後退休由社會保險根據國家出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核定養老金並按月發放。
『貳』 職工社保是什麼
法律分析:職工的社會保險都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這五險。單位如果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需要依法及時為其繳納這五險,否則要承擔限期補繳等行政責任。
1.非盈利性。社會保險是非盈利性保險,它不以盈利為目的,而以實施社會政策為目的。雖然社會保險在運作上也需要藉助於精確的計量手段,但不能以經濟效益的高低來決定社會保險項目的取捨和保障水平的高低。如果社會保險財務出現赤字影響其運作。國家財政負有最終責任。商業保險在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國家財政不應以任何形式負擔其開支需求。
2.強制性。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緝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3.普遍保障性。社會保險對於社會所屬成員具有普遍的保障責任。不論被保險人的年齡、就業年限、收入水平和健康狀況如何,一旦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政府即依法提供收入損失補償,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險除了現金支付以外,通常還為勞動者提供醫療護理、傷殘康復、職業培訓和介紹、老年活動等多方面的服務。保障大多數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由此穩定社會秩序,這可以說是實施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而商業保險只是對參加了保險的人提供對等性的經濟補償,它只能部分解決被保險人臨時、急迫的困難,彌補其部分損失,不具有普遍保障的功能,也不具備調節收入水平、維護社會公平的職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叄』 事業單位人員參加社保是什麼意思
參加社保和工資升降沒有必然聯系。交了社保的錢也是在自己的社保賬戶里,沒少。只是如果不漲工資的話,每月發工資的時候現金會少了。
『肆』 事業單位參加社保什麼意思
就是事業單位每月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員工也要承擔部分費用
『伍』 事業單位社保和企業社保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是公費醫療、失業、工傷,因為有退休金,所以事業單位社保沒有養老保險,也沒有生育保險,因為公費比生育保險報的多。企業社保就是基本醫療、失業、工傷、養老、生育。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陸』 事業單位納入社保是什麼意思
事業單位納入社保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鉤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取消「雙軌制」。
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1、改革的范圍
確定為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這樣規定,與現行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和經費保障制度是相適應的。納入改革范圍的單位和人員,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從而根本改變了制度模式,從單位保障變為社會保障。
2、繳費的基數和比例
規定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都要繳納養老保險費。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統一計息。這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是基本一致的,有利於實現制度之間的銜接。這是養老保障籌資機制的重大變革,從較為單一的由財政供款為主的渠道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3、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
改革後,基本養老金待遇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以社會平均工資和本人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每繳費1年計發1個百分點,即繳費年限越長,待遇水平越高。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累計歷年個人繳費的本息,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
從國務院《決定》附件「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可以看出: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
這是對退休養老待遇確定機制的重大改革,由原來按「最終工資」的一定比例分檔計發退休費,改為主要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工作人員的職務、工資變動可以精細計算到每年、甚至每個月,能夠充分體現個人全部職業生涯所作貢獻。
4、改革前後待遇的銜接政策
總的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員,他們原待遇維持不變,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新人」是指改革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他們將來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中人」是指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是目前數量最大的群體。
『柒』 事業單位人員參加社保是什麼意思
事業單位的人員,參加社保,就是參加社會保險,也就是和企業一樣繳納五險一金,
『捌』 事業單位參社保是什麼意思這和原來的有什麼不一樣
您好?事業單位納入社保的意思是,原來事業單位的職工養老保險都是國家免費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退休待遇和企業退休人員一樣,相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工資待遇比企業高了很多,為此,國家特製定了今後所有事業單的人員與企業人員一樣,必須繳納養老金。祝您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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