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
法律分析:獎金標准和經費渠道:
(一)對獲得獎勵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一次性獎金,獎金標准為嘉獎1500元、記功3000元、記大功6000元。各地各單位可通過組織開展工作研討、身體檢查、療休養等活動,在工作、生活上對獲獎人員給予更多關心關懷,激勵其保持榮譽、再創佳績。
(二)事業單位結合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開展的獎勵,由獲獎工作人員所在事業單位發放獎金。行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開展的系統性獎勵,由主管部門發放獎金。黨委、政府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部署開展的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性獎勵,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發放獎金。及時獎勵由提出並作出獎勵決定的部門或單位發放獎金。
(三)經批準的獎勵所需經費,通過相關單位現有經費渠道解決,列入財政預算,不計入工作人員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額。
法律依據:湖北省《關於貫徹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 參照湖北省公務員目前獎勵的獎金標准和相關省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獎金標准,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嘉獎、記功、記大功的一次性獎金標准分別定為1500元、3000元、6000元。鼓勵各地各單位通過組織開展工作研討、身體檢查、療休養等活動,在工作、生活上對獲獎人員給予更多關心關懷,激勵其保持榮譽、再創佳績。
② 事業單位獎勵分為哪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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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業單位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等,對於功績卓著的,一般還會授予稱號。獎勵的方式一般是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強調的是精神獎勵,除了個人獎勵,事業單位還會對表現良好的集體進行獎勵。
2、想要報考事業單位,第一步是可以看一下當地歷年考試公告,看看當地報考條件要求以及崗位設置。大部分地方是考公共基礎知識,也有一些地方考的是職業能力測試跟綜合應用能力,要明確好了考試要求和考試內容,再找對應的教材或者課程進行學習。
事業單位獎勵分為哪幾種
③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規定主要有哪些
1、獎勵條件:
(1)忠於職守,積極工作,成績顯著的;
(2)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起模範作用的;
(3)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國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4)愛護公共財產,節約國家資財,有突出成績的;
(5)在移民、扶貧、再就業等工作中成績突出的;
(6)在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7)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8)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9)在搶險、救災等特定環境中奮不顧身,做出貢獻的;
(10)見義勇為,捨己救人,維護社會公德和社會治安,表現突出的;
(11)同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有功績的;
(12)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爭得榮譽和利益的;
(13)有其他功績的。
2、獎勵的種類:
授予榮譽稱號、記一等功、記二等功、記三等功、嘉獎5種。
3、獎勵的基本標准:
(1)對在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績的,應當給予嘉獎;
(2)對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在本單位表現突出的,應當給予記三等功;
(3)對在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在本系統具有一定影響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二等功;
(4)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在全市或者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或者有其他顯著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一等功;
(5)對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3)事業單位加獎怎麼回事擴展閱讀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
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④ 事業單位有哪些情形下應當給予獎勵
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下列情形下應給予獎勵:該工作人員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或者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等。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
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⑤ 事業單位獎勵規定
法律分析:關於事業單位獎勵性工資的發放的相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左右。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核定總量,在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由單位確定分配方式和辦法,年度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由以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⑥ 事業單位年終獎怎麼算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年終獎計算:考核為合格以上的人員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事業單位已經實行績效工資,不能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還沒改革,當年新入職的不參加考核,也不發放;當年退休的,按在職月份比例*基本退休金發放。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⑦ 事業單位年終獎怎麼算
年終獎是事業單位對員工一年工作業績的肯定,到了年底員工都十分關心能拿多少獎金。現在很多人都羨慕事業單位,認為事業單位工作輕松,崗位相對穩定,福利較好。那麼事業單位年終獎怎麼算?下面我就來告訴大家。
一、事業單位年終獎怎麼算?
如果已實行績效工資,就不能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了;如果還沒改革,可以在年度考核結束後發放給考核為合格以上的人員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年終一次性獎金。當年新入職的不參加考核,也不發放;當年退休的,按在職月份比例*基本退休金發放。
二、事業單位「年度獎金」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申報?
1、進行「年度獎金」申報時,必須填寫「當月發放工資金額」,該數字是作為判斷年度獎金計算的依據。如果實際當月有發放工資但在進行「年度獎金」申報的時候不填寫或填寫「正常月薪收入」為0的,則會導致年度獎金稅額計算錯誤造成少繳稅款。 (附: 年度獎金的計算說明)
2、「年度獎金」申報僅計算年度獎金收入的稅額,不包括正常月薪收入稅額計算。如果當月申報的收入包括正常月薪收入和年度獎金的,則正常月薪收入應另行按「正常月薪收入」進行申報。
3、「年度獎金」申報中所填寫的'人員「當月發放工資金額」應和「正常月薪收入」申報中填寫的金額一致。
三、事業單位年終獎什麼時候發?
1、事業單位年終獎發放時間一般是根據自然年,也就是跟隨一月的工資發放;
2、也有一些事業單位會將年終獎作為員工的春節過節費,在春節放假前發放;
3、還有一些事業單位為了防止員工年後跳槽,把年終獎拖到3至4月份後再發。
四、事業單位年終獎發放的背景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著改革的深入,事業單位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部分組成。
⑧ 事業單位獎勵辦法
法律分析:1.獎勵的種類:
授予榮譽稱號、記一等功、記二等功、記三等功、嘉獎5種。
2.獎勵的基本標准:
(1)對在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績的,應當給予嘉獎;
(2)對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在本單位表現突出的,應當給予記三等功;
(3)對在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在本系統具有一定影響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二等功;
(4)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在全市或者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或者有其他顯著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一等功;
(5)對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 第三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應當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時代性、導向性、實效性,豐富獎勵形式,發揮獎勵的正向激勵作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堅持事業為上、突出業績貢獻;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標准程序;
(五)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
(六)堅持定期獎勵與及時獎勵相結合、以定期獎勵為主。
⑨ 事業單位獎勵分為幾種
事業單位獎勵分類如下:
1、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堅持定期獎勵與及時獎勵相結合、以定期獎勵為主;
2、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可以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稱號;
3、根據工作需要和隊伍建設實際開展定期獎勵;
4、對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完成重大專項工作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應當及時給予獎勵;
5、對獲得嘉獎、記功、記大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由獎勵決定單位頒發獎勵證書;獲得記功、記大功的,同時對個人頒發獎章,對集體頒發獎牌。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第六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可以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稱號。
(一)對表現突出、作出較大貢獻,在本單位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的,給予嘉獎;
(二)對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較大影響的,記功;
(三)對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傑出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重大影響的,記大功;
(四)對功績卓著的,授予稱號。
授予稱號以及榮譽稱號,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