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產假期間,視為出勤,不影響工資福利待遇。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包括延長產假期間,視同出勤,不影響工資福利待遇。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
女職工的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支付;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低於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蓋於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所在單位不得截留。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工資標准支付。
國務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㈡ 事業單位懷孕期間工資規定是什麼
事業單位懷孕期間 工資 規定是依舊需要發放原來正常的工資水平的待遇,這樣的一種期限是發放三個月的,如果說是超過這樣的一種期限請 病假 的話,那麼就以他的平時發放的工資水平為一個基數,然後再乘以一定的比例。 1、如果是 產假 ,當然是三個月,按底薪算。計件按過去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為計算基準,所有計件工人則以其過去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準。但工人所有之工資不低於 最低工資 的80%,如果低於此標準的,以最低工資的80%計發。
㈢ 事業單位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一、事業單位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1、事業單位產假期間工資的發放情況是:
(1)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
(2)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
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單位不發產假工資怎麼辦
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發放生育津貼,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職工原工資標准支付產假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產假工資而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處理,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㈣ 計劃生育假工資怎麼算
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一、產假工資計算如下:
1、如果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已經參加生育保險,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也就是說產假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二、生育假期工資怎麼發放
1、休假期間工資按照病假發但是需要醫院開具相應的證明;
2、產前15天休假工資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
3、產後假工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實際得到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當然兩者也不能同時享有;
4、哺乳假工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的八成發,如果還有延長,則按實際工資的七成發。
三、請計劃生育假需要什麼證明
1.
要對方出婚育狀況證明,蓋兩級章(村委會和計生辦),是否屬於移民外遷或內安身份證明,蓋兩 級章
2.
女方村委會寫遷出證明可要可無
3.
男方出示婚遷入戶申請,書記或主任、計生主任、駐村領導簽字,蓋村委會章子
4.
有效證件,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且復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㈤ 事業單位產假工資待遇
法律分析:產假期間,視為出勤,不影響工資福利待遇。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包括延長產假期間,視同出勤,不影響工資福利待遇。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
女職工的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支付;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低於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蓋於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所在單位不得截留。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工資標准支付。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里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㈥ 事業單位產假有工資怎麼算
《勞動法》只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有對女職工生育可以歇產假的規定。按照《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女方24歲之後生第一個孩子的,屬於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帶薪護理假。這個規定是對晚育的一種獎勵,同時也是為了母嬰的健康。只是一些企業在執行時往往打「折扣」。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女職工休產假有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產假不少於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此外,對於晚育的職工,各地還有一定獎勵假的規定。如北京市規定,晚育(24周歲以上)的女職工,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職工享受;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女職工產假期間,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事業單位產假有工資怎麼算,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里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根據《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計發問題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規定,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1.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比例計算的獎金;4.事業單位職工,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其中,體育運動員,為本人體育基礎津貼與成績津貼)。
㈦ 單位產假工資怎麼算
一、事業單位 產假 的 績效工資 怎麼算 沒有績效工資。 女職工產假 期間,停發 工資 ,改發生育津貼。 根據《國務院 女職工 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 生育保險 的,由生育保險經濟按所在單位按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產假前工資標准發給,女職工產假前工資不穩定的,可以按產假前一年月平均工資發給。 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屬於即將自范疇)、各種補貼和津貼、 加班費 、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按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晚育的,產假視作出勤,不影響全勤評獎和福利待遇。 二、績效 從管理學的角度看,是組織期望的結果,是組織為實現其目標而展現在不同層面上的有效輸出,它包括個人績效和組織績效兩個方面。
㈧ 我是事業單位的正式工,請問休產假工資如何發
休產假工資是由生育保險里的生育津貼里發放的,是根據該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計發。
根據《生育保險辦法》第十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依法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十二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項目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指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及復通手術、實施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第十四條生育津貼是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計發。
(8)產假工資怎麼計算事業單位擴展閱讀: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五條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第六條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㈨ 事業單位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法律分析: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㈩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兩個標准可以發放。
1、如果公司的工資管理規定中,有明確產假的工資發放辦法的,可以按照該規定發放。產假工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標准。
2、嚴格意義上,應按照社會保險中生育保險的相關規定發放。社保的產假工資又叫生育津貼規定如下:
3、女職工按規定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人平繳費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到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按職工的實際工資收入發放生育津貼。計算生育津貼的產假天數按自然天數。
4、生育津貼即為產假期間的工資,女職工(含原領取非全額工資者)實際工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准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