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刑事案件怎麼請律師
刑事案請律師,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
1、借用網路可以訊速看到很多律師的資料,然後選擇以刑事辯護為主要業務的律師。(業務專長不能超過三個)。律師行業也是分專業的,什麼案件都做的律師,如今已經行不通,真正有建樹的律師,其專注的往往只是兩三個,甚至一個法律領域。當事人在挑選刑事辯護律師的時候,一定要弄清楚,你准備選擇的律師,其專長是哪個方面?刑事業務是不是他的特長專業。可以在網上多查詢相關資料全面了解。
2、律師的實踐經驗如何,也是非常關鍵的。律師的法學功底和實踐經驗是非常必要的。聘請刑事辯護律師應當注重其實踐經驗,看其是否辦理過相當數量的案件,效果如何?一般而言,對於刑事辯護工作,辦理過一定相當數量的刑事案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也並非說年齡越老的律師就越好,也有不少老律師思維僵化、教條、也是一個客觀現實,通常,業務專注於刑事方面五、六年左右,就可以說比較成熟的刑事律師。
3、律師費用,我們都想以最優惠的價格請到一個得力的刑事律師,但是有一個原理,價值決定價格;專業和負責的刑事律師可能費用也不會太低;所以不要以律師費來取決律師。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⑵ 刑事案件怎麼請律師
刑事案件要請律師的,可以自行選擇律所委託律師,具體的步驟為:
1、選擇一位信得過的律師;
2、與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協議;
3、按照協議的約定向律師事務所支付辦案費用,填寫授權委託書。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則其本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於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律師費的高低,是選擇律師的一個考量因素,但不應該是決定因素。如果根據價格選擇律師,甚至一味「挑便宜的」,最後會得不償失,畢竟案件結果關系您的財產、自由乃至生命。
說明:刑事案件一般分三個階段,即偵查階段、提起公訴階段、審判階段。您可以三個階段分別請律師,也可三個階段一起請。
在打不同類型的案件時,當事人如果需要聘請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那都是要先搞清楚該如何請律師,這樣才能找到好的律師,那幫助自己打官司的,最終才有可能獲得有利判決。而針對不同的律師,由於受託的事項不同,因此具體的收費標准也是不太一樣的。
刑事案件什麼時候請律師最好
刑事案件一般分三個階段,即偵查階段、提起公訴階段、審判階段。您可以三個階段分別請律師,也可三個階段一起請。具體什麼時候請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在這里為您介紹一下三個階段律師的作用:
偵察階段:
(一)偵察階段是案件的開始,說白了就是在這個階段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抓,其人身自由已經受到限制,可能已經被關進了看守所。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
2、申請取保侯審
3、代為申訴控告
審查起訴階段:
在這個階段里,律師主要是審查各種法律手續,如居留證,逮捕證等等,同時審查這些行為是否合法。
根據律師所掌握的案件情況及時向檢查機關提出建議,如偵察機關上報的涉案罪名是夠正確,偵察機關在審訊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有無違法取證的行為,偵察機關未注意到或者忽視的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重大情節及證據等等。
律師通過與檢察機關的接觸、磋商、研討從而說服檢察機關對案件能有一個更加清楚的印象。偵察機關由於種種原因,對其辦理的案件未必都能做到程序合法,證據確鑿。檢察機關由於種種原因也未必就一定對案件做出准確的定性。
此時如果有了律師的參與,律師將從相反的角度,至少是不完全相同的角度與檢察機關進行研討,將會有利於檢察機關綜合、全面、公正的對案件進行審查,從而避免或者減少對偵察機關上報的案件先入為主。不僅僅要著眼於不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情節。同時還會著眼於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情節 。
如果案件確實存在較大的問題,律師可以全面的向檢察機關提出建議,建議退回偵察機關作補充偵察。這樣就可以盡最大的可能避免錯案的發生。而一旦形成錯案,首先也是最大最直接的受害者便是犯罪嫌疑人。
審判階段:
在這個階段里,律師將根據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情節依據嫻熟的法律知識全面的對抗公訴機關,與公訴機關展開全面的唇槍舌戰,真正的一場法庭鹿戰將全面展開。
此時公訴人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並將依據事實、證據、法律請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律師則恰恰相反,律師將根據事實、證據法律提出被告人無罪、最輕,並請求法院充分考慮自己的意見。律師將依靠自己嫻熟的法律知識,雄辯的口才,敏捷的思維,捕捉每一個有利於被告人的情節。並及時向法庭提出。此時被告人在法庭上如果沒有律師的辯護他將是一個十分孤獨和被動的角色。
在實踐中雖然法院是居中裁判的,但時常會不自覺的站在公訴人的一邊,至少有這樣的傾向。被告人此時處於被審判的地位,盡管法庭允許被告人自由陳述,但多數被告人不能,也不敢放開為自己辯護。害怕最終辯護不成反而落個態度不好,不願接受法律的制裁的結局。而律師則沒有這樣的顧慮,他在法庭上將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說的話,律師完全可以代替他說出。從而避免被告人因為害怕落個態度不好的結局而不敢為自己進行辯護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⑶ 深圳律師:香港人如何委託律師刑事辯護
香港人如何委託律師刑事辯護? 一、香港人在內地委託律師辯護的,除了委託司法部認可在內地執業的香港律師之外,只能委託內地的律師; 二、委託律師的程序 1、與律師洽談(介紹基本情況、說明委託要求等); 2、查看收費標准,並與律師協商收費事宜; 3、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協議》,並出具《授權委託書》。 需要提供如下資料和辦理以下手續: 1、公安機關的《拘留通知書》; 2、你的身份證和回鄉證; 3、親屬關系證明(如有最好,沒有也可以); 4、到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 相關法律知識: 我國《刑訴法》第33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該條第2項又規定:「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我國《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第12條又明確規定:「律師受理刑事案件,應當在偵查、審查起訴、一審、二審各個階段分別辦理委託手續;也可以一次性簽定委託協議,但應分階段簽署授權委託書。」
⑷ 刑事案件如何委託律師
如果自己的朋友或親屬被抓了,一定要有清醒的頭腦,要冷靜應對,建議你注意以下幾點:
2、弄清楚是被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那就問題不大,15天內可以出來。如果是刑事拘留,最好盡快委託轉業律師處理。
3、刑事拘留委託律師的手續是:帶戶口本(或結婚證)和身份證到正規的律師事務所簽委託代理合同及授權委託書。
4、刑事拘留並不代表一定是真的犯罪,因為有犯罪嫌疑就可以被拘留。律師的作用是用專業知識為當事人澄清事實,讓當事人解除拘留或獲得從輕處理。律師可以依法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了解基本情況,對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和指導,向司法機關申請取保候審等。文章來源:深圳龍崗律師事務所-深圳龍崗律師
⑸ 在深圳如何委託醫療事故律師
法律分析:在深圳委託醫療事故的律師首先需要到律所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是不能自己接受委託,收取當事人的律師費的。所以,應當先找一個律所,就近的律所或者深圳知名的律所都可以。律所會指派特定的專業的律師來對接,溝通案件的詳情,並且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第三十條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許可權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第三十一條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第三十二條委託人可以拒絕已委託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是,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第四十條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接受委託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⑹ 刑事案件委託手續怎麼辦理
1、委託律師辦案須辦理以下手續:
1)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簽署《委託協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託人,一份由律師事務所存檔;
2)委託人簽署《授權委託書》一式三份,一份呈交辦案機關,一份由承辦律師存檔,一份交委託人保存;
刑事委託
3)開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由律師呈交辦案機關。
對於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律師事務所可以指派律師承辦,但須按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應辦理收案登記,編號後建立卷宗。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隱瞞事實的,或者委託人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師無法正常履行職務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律師由於以上事由解除委託關系,應經律師事務所主任或主任授權的負責人同意,並記錄在卷。
2、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分三個階段,分別為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委託需要的材料
刑事案件,只有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可以委託律師,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委託人需要提供證明近親屬身份的證據,如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等。
注意的是,被委託人不可以滿足委託人以下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律師執業紀律,律師在接受委託後,不會滿足委託人的以下要求:
1、為委託人與犯罪嫌疑人傳遞信件、物品或通電話;
2、與案件無關的會見要求;
3、要求查閱、摘抄和復制除《起訴書》之外的訴訟文書和證據材料,根據現行法律,上述資料不能對委託人公開,但律師可以口頭介紹案情。
⑺ 怎樣委託刑事辯護律師,律師如何參與刑事辯護
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因此,當事人在請律師時,一定要審查律師的資格,看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如何參與刑事辯護:
辯護業務是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業務,根據法律規定,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參加訴訟活動,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席法庭,參與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