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職人員欠債太多無力還,如果交由紀委後果怎樣
我認為作為公職人員欠債要分為兩種情況來說,第一,你欠的債務是公司(單位)的公款,那麼如果jiwei介入的話,肯定會調查你的經濟收入狀況,有不明來源的,就可能會認定為飛發收入,然後根據數額大小決定是不是已送私發機關。如果是個人的欠款,那麼,幾位介入也就是協調一下。要是被奇書的話,介入就會影響自己的工作了。祝好運。
⑵ 無力償還債務怎麼辦
欠債人無力償還通常有如下處理方式:
1、與欠債人協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欠債人或許可能採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訴,對欠債人來說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實在無錢可還,即使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欠債人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欠債人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⑶ 欠債太多無力償還怎麼辦教你四招應對
可以參照以下四點: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麼在起訴後,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4、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你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⑷ 事業單位欠錢不還如何起訴
您好,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國企亦或是行政機關,對其欠款行為均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方式實現債權。假如該事業單位無力清償,可以考慮其開辦機關的責任。
⑸ 欠債無力償還怎麼辦
欠債即將逾期正確的應對方法:
1、好好溝通,別拒接電話
有些人逾期後,因為天性使然的忐忑或者害怕,就會拒接催收電話,甚至拉黑催收電話,但這其實是錯誤的做法。逾期原本就是我們的不對,所以應該積極面對,也不用害怕,逾期也不是我們所願。好好和對方溝通,爭取找到合理的解決和處理方式。
2、優先還清上徵信的網貸
大部分的消費金融性質的網貸都是會上徵信的。為了避免我們的徵信受損,我們可以優先還清那些會上徵信的貸款。不清楚自己徵信情況的,只需要搜索: 小木數據,點擊查詢,在這個微信小程序里輸入信息即可查詢到自己的百行徵信數據。不過隨著百行徵信的成立,以後幾乎網貸逾期都會影響個人信用,大家借錢時一定要注意了,量力借錢。
3、向家人坦白
向家人坦白,尋求家人的幫助。這適用於家庭有一定經濟條件的人,如果欠款金額不大,可以盡早尋求家人的幫助,不要覺得好面子或者不敢坦白,要知道這種事情拖不得,越到最後雪球會越滾越多,不要等最後連父母都無法承擔那就徹底沒辦法了。坦白之後,和平台進行協商,爭取只還本金或者獲得減免,基本上平台都會有各種政策來達到減免的目的。
許多網貸逾期都是得到家人的支持,再加上自己的努力,最後不但把欠款還清,順利上岸,還順帶把錢也掙了不少。早上岸,早解脫!
⑹ 關於事業單位債務問題。
需要看該下屬單位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外事辦公室是否出資人且出資到位。如果是獨立法人且外事辦出資到位,或者外事辦不是其出資單位,外事辦不需承擔責任。
⑺ 公務員欠債無力償還會怎樣
公務員欠債無力償還可以先與債權人協商約定延長還款期限,如果協商不成的,或者延長後仍不能還款的,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後,法院可能採取以下措施:
1、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2、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並且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禁止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並且法院會中止執行,等待債務人具有還款能力時,恢復強制執行程序。
3、若債務人有能力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況下,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