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鄉鎮事業單位補貼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1、各地鄉鎮補貼由各省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及實際需要確定。
2、鄉鎮工作補貼的水平不低於月人均200元,補貼標准可根據鄉鎮情況和在鄉鎮工作時間等因數適當區別。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
二、鄉鎮工作補貼的水平不低於月人均200元,補貼標准可根據鄉鎮情況和在鄉鎮工作時間等因數適當區別,並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五、各地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具體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按本通知規定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對工資收入水平相對較高的鄉鎮是否實行鄉鎮補貼,由各省人民政府確定。
2. 事業單位鄉鎮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於鄉鎮(不含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人員。鄉鎮工作補貼的水平不低於月人均200元,補貼標准可根據鄉鎮情況和在鄉鎮工作時間等因數適當區別,並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3.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的生活補貼是多少
看去的有的不同
4. 事業單位四項補貼各是多少
津貼和補貼:是指基本工資外,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補貼。
(1)國家統一津貼補貼:是指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出台的津貼補貼。包括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
(2)規范津貼補貼:是指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紀發〔2006〕17號)規定,並歸地方和部門原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項目後設立的津貼補貼。
(3)改革性補貼:是指根據推進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的需要,通過轉化原有用於職工福利待遇的資金,向職工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包括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補貼、交通補貼等。
(4)獎勵性補貼和其他:是指除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規范津貼補貼、改革性補貼之外發放的獎勵性補貼和根據中央組織部、原人事部〘關於印發〖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08〕2號)規定發放的獎金。
5. 基層事業單位生活補助金每個月多少錢
這個和地區的財政情況有關系,有錢的地區,生活補助會高一點,1600左右的。
6. 事業單位年底獎金,都是什麼時候發放
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構成是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位基本工資。
7. 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標準是多少
津貼標準是指某項津貼在單位時間內應支付的金額。它的確定由兩種方式,一是按照雇員基本工資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二是按照絕對數額計算。第一種方式比較少見,大多數是按絕對數額計算。津貼標准在確定時考慮的因素包括:
工資標准。如果在制訂工資標准時,已經考慮了對特殊勞動的補償,就沒有必要另設津貼補償;如果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崗位和工種的特殊勞動性質和勞動消耗,就需要單獨設立補償津貼。
勞動特殊性。對勞動的特殊性及對雇員的影響,要進行科學測量,作為確定不同等級津貼標準的依據。
健康損害程度。一些津貼的發放是為了補償和預防特殊工作條件對勞動者身體健康造成的損害,津貼標準的確定與對雇員身體的損害程度直接相關。
因此,需要通過一些相關部門的技術測定,例如,醫療單位、職業病防治部門等對職業病的發病率和治癒率、以及勞動保護投入等多種因素進行科學度量,從而確定通過津貼形式對雇員健康程度的補償標准。
對一些特殊的工作和工種,中國有國家、地方和行業規定的統一津貼標准。此外,企業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工作需要制訂和調整本企業的津貼發放標准。
拓展資料
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發放會計管理,全面、准確地核算工資和津貼補貼發放業務活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第三條 單位發放給職工的工資(離退休費)、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及其他個人收入按本辦法規定設立專門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工資是指行政單位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在職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在職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以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津貼補貼。
其他個人收入是指按國家規定發給個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誤餐費、夜餐費,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個人國外零用費,發放給個人的一次性獎勵等。
第四條 在《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負債類科目下增設「211應付工資(離退休費)」、「212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213應付其他個人收入科目。
在「211應付工資(離退休費)」、「212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和「213應付其他個人收入」科目下按「在職人員」、「離休人員」、「退休人員」設二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五條 單位發放工資(離退休費)、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他個人收入時,借記相關支出科目,貸記「211應付工資(離退休費)」、「212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或「213應付其他個人收入」科目。
第六條 增設上述科目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203暫存款」、《事業單位會計制度》「207其他應付款」科目不再核算新增科目核算的內容。
第七條 單位向職工發放工資(離退休費)和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中央和省級單位一律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不得發放現金。
第八條 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將發放工資(離退休費)、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和其他個人收入情況在部門決算中單獨反映。
8. 事業單位工勤編月工資加上各種各樣的補貼績效,一年下來大概多少錢
事業單位的各種績效補貼是不同的,各個地方也是不同的,各個單位也是不同的,因此在這里無法給你正確答案
9. 事業單位補貼發放標准
你好,事業單位補貼的標準是不等的,因為省和市的標准都是不同的。
10. 事業單位給職工可以發那些補助
如果是在本單位且是在工作時間為職工培訓,應視為職務行為,巧立名目發放補助涉嫌貪污。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
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目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