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北省事業單位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法律分析: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而無論哪一類人,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支付的費用的最高限額是2萬元。舉例來說,如果您是在職職工,在門診看病的花費是2500元,那麼500元的部分可以報銷50%,就是250元。如果是住院的費用,目前一個年度內首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無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起付金額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的醫療費用,起付標准按50%確定,就是650元。而一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費用)最高支付額目前是7萬元。住院報銷的標准與參保人員所住的醫院級別有關,如住的是三級醫院,從起付標准到3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5%,也就是報銷85%;3萬元到4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0%,報銷90%;超過4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費用,則95%都可以報銷,職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職(就是上述的)職工的60%,但起付標准以下的,都由個人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⑵ 事業單位醫保報銷比例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事業單位社保繳納比例如下: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0%,個人繳費,費率為8%。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2%。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2%,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8%,個人不繳費;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繳費比例為1%。需要提醒的是,各地的事業單位五險一金繳費政策是不一樣的,具體的事業單位社保繳納比例,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⑶ 事業單位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事業單位醫保報銷比例如下:如果是門診費用的,退休人員和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核定基數,工齡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補420元,月平定補35元等。如果是一般性住院的退休人員單位報銷75%;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實行限額、比例報銷。等等。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⑷ 事業單位住院給報銷百分之幾
通常來說分別地區經濟發展情況有所分別,因此報銷比例也有所差異,以下就北京工人醫療保險保險比例情況進行說明。 上了醫保後,如果是任職工人,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1800元以上的醫療花費才能夠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花費能夠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花費能夠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而無論哪一類人,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支付的花費的最高限額是2萬元。舉例來說,如果您是任職工人,在門診看病的花費是2500元,那麼500元的部分能夠報銷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花費,2009年一個年度內首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無論是任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起付金額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的醫療花費,起付准則按50%確定,就是650元。而1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花費)最高支付額是7萬元。 住院報銷的准則與參保人員所住的醫院級別有關,如住的是三級醫院,從起付准則到3萬元的花費,工人支付15%,也就是報銷85%;3萬元到4萬元的花費,工人支付10%,報銷90%;超出4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花費,則95%都能夠報銷,工人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比例是任職(就是上述的)工人的60%,但起付准則以下的,都由個人支付。 工人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花費的診療事項主要是一些非臨床必需、效果不確定的診療事項以及特需醫療服務的診療事項,包括服務事項類如掛號費等,非疾病治療事項類如美容等,治療設備及醫用手續類助聽器等,治療事項類如磁療等以及其他類如不孕症治療等。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事項范圍》,具體如下: (一)服務事項類。(1)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2)出診費、體檢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 (二)非疾病治療事項類。(1)各種美容、健美項且以及非功效性整容、矯形手術等;(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事項.(3)各種健康體檢;(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事項;(5)各種醫療詢問、醫療判定。 (三)診療設備及醫用手續類。(1)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體檢、治療事項;(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體檢和治療器械;(4)各省物價部門限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 (四)治療事項類。(1)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3)近視眼矯形術;(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事項。 (五)其他。(1)各種不育(孕)症、性功效障礙的診療事項;(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事項。
⑸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住院報銷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1、居民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2、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⑹ 事業單位人員住院如何報銷
參保人(職工和居民)因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定點醫院就醫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戶口簿),在經主診醫生核對無誤後填寫本地區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通知書,參保人憑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通知書到收費處辦理入院手續並預交自付部分押金,出院時憑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到收費處領取《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計算表》結清個人支付金額並簽名認可即完成出院結算手續,不須到社保局辦理報銷手續。 參保人應按本人或家庭長住地就近原則。
⑺ 事業編人員住院報銷
法律分析:1、門診費用:門診是指定的醫院門診。核定基數標准:離休人員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和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核定基數,工齡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補420元,月平定補35元;26年至30年的,年人平定補360元,月平定補30元;21年至25年的,年人平定補300元,月平定補25元;16年至20年的,年人平定補240元,月平定補20元;11年至15年的,年人平定補180元,月平定補15元;10年(含10年)以下的,年人平定補120元,月平定補10元。門診費由各單位按月隨工資發放。
2、一般性住院費用:一般性住院費用實行限額比例報銷。其標准為:離休幹部單位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單位報銷75%;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實行限額、比例報銷。即:工齡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按45%比例報銷,最高限額為每年500元;工齡在11至15年的,按50% 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1000元;工齡在16至20年的,按55%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2000元;工齡在21至25年的,按60%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3000元;工齡在26年至30年的,按65%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4000元;工齡在31年以上的,按70%比例報銷,最高限額為每年5000元。
3、重大疾病住院費:重大疾病是指經縣以上醫院確診為癌症、器官移植、腦管意外導致神志不清、肢體功能障礙等重大疑難病症。離休幹部據實報銷。其它人員,住院費超限額部分經縣局醫療費管理領導小組審定後單位報銷75%,個人負擔25%。事業單位醫保繳費比例:按照《實施方案》規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檔案工資總額的7%繳納;職工按本人檔案工資收入的2%繳納。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按相關規定繳納。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⑻ 公務員和事業編醫保報銷比例
公務員醫保報銷比例一般是分以下幾種情況:(1)在職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小於等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負擔20%;大於3000元的: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然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小於等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大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4%,個人負擔6%;(2)退休人員的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小於等於3000元的: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大於3000元:報銷95%,個人負擔5%;退休人員住院醫療報銷比例:小於等於10000元:報銷比例是95%,個人負擔5%;大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7%,個人負擔3%;(3) 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門診費用報銷90%,個人負擔10%;住院的報銷95%,個人負擔5%。最後一點要說明的是,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的報銷比例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醫保報銷標准:1、門診費用:門診是指定的醫院門診。核定基數標准:離休人員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和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核定基數,工齡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補420元,月平定補35元;26年至30年的,年人平定補360元,月平定補30元;21年至25年的,年人平定補300元,月平定補25元;16年至20年的,年人平定補240元,月平定補20元;11年至15年的,年人平定補180元,月平定補15元;10年(含10年)以下的,年人平定補120元,月平定補10元。門診費由各單位按月隨工資發放。2、一般性住院費用:一般性住院費用實行限額比例報銷。其標准為:離休幹部單位據實報銷;退休人員單位報銷75%;在職幹部職工(包括提前離崗退養人員)按工齡實行限額、比例報銷。即:工齡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按45%比例報銷,最高限額為每年500元;工齡在11至15年的,按50%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1000元;工齡在16至20年的,按55%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2000元;工齡在21至25年的,按60%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3000元;工齡在26年至30年的,按65%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每年4000元;工齡在31年以上的,按70%比例報銷,最高限額為每年5000元。3、重大疾病住院費:重大疾病是指經縣以上醫院確診為癌症、器官移植、腦管意外導致神志不清、肢體功能障礙等重大疑難病症。離休幹部據實報銷。其它人員,住院費超限額部分經縣局醫療費管理領導小組審定後單位報銷75%,個人負擔2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