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是什麼單位
社保局全稱社會保險管理局。2017年國家對事業單位進行了清理,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成為了參公單位,但由於各地市改革時間不同,各地市的名稱可能不一。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其編制管理和行政機關有所不同,但實施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因此,可知社保局屬於事業單位,社保局工作人員屬於公務員。
【拓展資料】
主要職能:
負責貫徹執行《勞動法》及有關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監察。
宏觀管理全區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協調指導勞動力的合理流動,負責國家政策性安置勞動力工作。
宏觀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對各類職業 技能培訓機構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就業 前職業技能培訓和再就業培訓工作。
對全區勞動者的工資總量及勞動報酬進行宏觀管理。對用人單位用工、勞動合同簽訂、勞動條件、工 作時間、工資收入、繳納社會保險金、職工福利、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並定期對各類經濟組織進行書面勞動年檢;負責市屬企事業單位、個體私營企業的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和勞動信訪的接待、處理等工作;負責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制定全區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事業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社會保障政策,編報社會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負責全區社會保險事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養老金、失業救濟金的發放工作,負責參保人員離退休待遇的審核、審批和調整工作。
負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核定和給付工作,並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進行規范管理和監督。
管理和指導就業服務中心、勞動力市場的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Ⅱ 社保局就是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嗎
社保局是社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社保的主要內容:
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社會保險民營醫院將納入醫保范圍,近日,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秘書長、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副所長李靜湖表示,對民營醫療機構是一視同仁,按照一定的條件都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范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
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生育保險,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
Ⅲ 社保局是什麼意思呀
社保局的全稱是: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主管部門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社會保險政策;
2.指導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關社會保險工作;
3.組織實施市本級社會保險工作計劃,加強業務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證計劃按時完成;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線管理工作,及時向地稅部門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徵收的原始資料,負責按時撥付各項社會保險基金;
5.負責辦理企業參保登記和職工參保、轉移、終止、中斷等手續,統一核定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審核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生育等費用,並按期足額支付;
6.建立各項社會保險業務台賬,定期與企業、職工個人賬戶進行核對,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系統計算機開發利用,對各項賬、卡和冊進行檔案化、計算機化管理;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8.負責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工作,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險會計、統計和信息工作;
9.負責承辦市政府和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社保局是什麼
法律分析:社保局,全稱是社會保險事業管理(醫療保險管理)局,是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面的二級局。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Ⅳ 社保局是什麼單位
法律分析:是市社會勞動保障局,我們國家的社保機構,直屬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級設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屬由社會保險事業保險局。地市級設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屬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縣級市設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屬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Ⅵ 長春社會保險事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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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事業單位。
社保局是人社局下屬的二級局,改革後被定為公益一類,主要原因一是法律法規依據不足,二是編制太大,沒有辦法置換成行政編制。
從以下的定義中也能辨別出社保局是屬於事業單位:
1、行政單位的定義:行政機關是指依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設置的,行使國家行政職權,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指揮的國家機關。如公安局、工商局、稅務局、人社局等。
2、事業單位的定義: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並以非盈利性為主的社會服務組織。同時部分事業單位也同時是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如醫院、學校等。
Ⅶ 社保局是幹嘛的
社保局的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制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等。
社保局,全稱是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是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面的二級局。
社保局的主要職責:
1、及時為用人單位和個人建立檔案,完整、准確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社會保險數據,採集保管相關原始憑證;
2、向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的查詢、核對,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業務;
3、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待遇;
4、建立健全業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Ⅷ 社保局是什麼單位屬什麼性質
社保局是屬於國家性質的行政單位。其下屬機構編制為事業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由原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整合而成,為縣級以上政府下屬部門,屬於行政單位,但其下屬機構則為事業編制。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國家賦予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為活動經費行使職權的、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政府部門,是政府行政機關,是負責社會保障各項業務的管理與經辦機構。
社保局主要職責是:
1.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
2.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和職業培訓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畢業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4.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統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
5.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Ⅸ 社保局是什麼性質單位
社保局是屬於國家性質的單位。
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國家賦予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為活動經費行使職權的、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政府部門,是政府行政機關,是負責社會保障各項業務的管理與經辦機構。社保局的全稱,有的地方一般為「社會保障管理局」或「社會保障局」,也有的地方社保局不單獨設立,其社會保障的業務,歸納到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社保局的直屬單位一般包括: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等。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簡稱社保局。
社保局一般設置有服務大廳,辦理社會保險業務。可以為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投保人員,辦理其在職期間的有關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等保險繳納的繳納工作,為退休離休人員辦理離退休金核定發放及相關工作。社保局一般都建立網站,按業務工作內容和專題特色分類,一般設立了人才引進、就業訓練、人才培訓、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多個業務專題頻道,帶來便民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