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撫恤金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撫恤金由民政部門負責發放。撫恤金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我國還規定有革命殘廢軍人撫恤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恤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恤費等。
法律依據:《傷殘撫恤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傷殘人員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遷移的有關手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規定。
Ⅱ 撫恤金由什麼部門發放
法律分析: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撫恤金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作為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Ⅲ 撫恤金和喪葬費是單位給還是社保給
撫恤金和喪葬費是由社保局發放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其數額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撫恤金按照人數確定,供養直系親屬1人的,標准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的為9個月,3人以上的為12個月。當然,具體標准取決於省級地方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Ⅳ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領取
法律分析:1、納入了社會統籌的,退休費是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
2申領人持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和死亡退休職工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證到社會保險機構申領。
3沒有納入社會統籌的,除需要相同證件外,有的單位還需要合法繼承人的授權委託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Ⅳ 喪葬補助金是哪個部門發放
有社保的喪葬費是由社保來進行發放的,其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如果是事業單位的,去世後由國家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如果是以死者工資或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內符合下面條件之一,才有資格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殯葬費就是在單位工傷或者是一些其他原因死亡的,依法給予喪葬補助金的賠償費用。喪葬費是職工死亡之後可以獲得的賠償,還有家屬的慰問金,撫恤金對於困難的家庭還有一些其他的費用補償。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去世後由國家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最新標准為: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可補助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離退休費額80個月;因公死亡的補40個月;病故的補20個月。至於喪葬費,具體標准各地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離退休費的,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不過有的地方為了推行殯改,規定亡者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
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可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申領流程
1、死亡人員所在單位申報(街道管理的由街道申報);
2、喪葬撫恤費審核及社會保險支付結算單列印(50-53號窗口);
3、上報《社會化發放人員增減及發放信息表》(50-53號窗口);
4、辦結後7個工作日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費打入死亡人員工資卡或單位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Ⅵ 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哪個部門發放
法律分析:如果是事業單位的,去世後由國家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單位是會支付一定的喪葬費的,2、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可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有社保的喪葬費是由社保來進行發放的,其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