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取暖費發放標准2017是多少
取曖補貼既沒有法定標准,也沒有國家標准,即使須供熱的省份也沒有統一的省定標准。主要當地政府,行業與用人單位根據本地,本行為,本單位的承受能力和實際情況來確定補貼方式與標准。
以太原師范學院為例,根據山西省教育廳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駐並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6】100號)的通知精神。
學院發放放2017年冬季取暖費的標准如下。在職人員按照所任職務、職稱發放,離退休人員按照離退休時所任職務、職稱發放。
關於印發《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規定:
1、停止福利供熱後,採暖費用採取多渠道籌集,由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各級財政、單位用於職工供熱採暖的費用作為供熱採暖補貼由單位直接向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發放,變「暗補」為「明補」,採暖補貼可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2、積極穩妥地試行職工採暖補貼。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應綜合考慮職工住房標准、城鎮供熱平均價格、採暖期限、職工收入水平、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的補貼水平、各類人員的補貼標准和發放辦法。
供暖用戶申請採暖價格補貼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包括:用戶需要提交夫妻雙方未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夫妻一方未有工作單位的,有工作單位一方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未有工作單位的一方提供居委會出具的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夫妻雙方均未有工作單位的,雙方提供居委出具的夫妻雙方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夫妻離異或喪偶的,有工作單位的到所在單位出具未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並在配偶一欄註明情況,未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居委出具的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並在配偶一欄中註明情況,同時提交房產證復印件、單方身份證復印件。
另外,提醒用戶,相關證明提供單位,應規范性填寫「某某系我單位在職人員,該人員無單位採暖補貼」,「某某系我居委居民,該居民未有工作單位」並加蓋單位公章對事項的真實性負責,留有經辦人姓名和聯系方式便於進一步核實。
❷ 國家規定事業單位人員每年取暖費和降溫費各多少錢
取暖費按級別的,2000-4000元之間。降溫費每人400
❸ 事業單位烤火費還是30元合理嗎
說起來,你可能更不高興了,事業單位的這個烤火費,本身就不應該有。
人們通常說的烤火費,即職工採暖費補貼。烤火費標准 :各地標准不同,不過執行起來卻是有多有少。一般在事業單位或者政府部門或者國企才會有這種福利待遇。普通的工廠根本沒有這種補貼,從整個社會公平的角度講,憑什麼事業單位或者政府部門或者國企可以享受這種專門的特殊福利待遇?
❹ 吉林省事業單位工人高級技師取暖費是啥標准
35元 2鍬煤錢
❺ 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的烤火費標准
根據江西省《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發放冬季取暖費的通知》贛人字[2007]331號
一、冬季取暖費標准為,長期在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月80元。
二、長期在室外作業人員指參加一線值勤的交通警察、野外地質勘探人員、野外測繪人員及其他必須長期在室外工作,並按規定享受野外(崗位)津貼的工作人員。
三、冬季時間定為頭年的十二月和次年的一、二月共三個月。
四、所需經費從「職工福利費」或「福利基金」中開支,由各單位自行發放。
❻ 2015年烤火費發放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職工冬季取暖費補貼
1、 凡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包括學徒工、合同制工人、離休、退休職工和按國務院[1978]104號文件辦理了退職手續的職工),由各單位按該市、縣的取暖補貼標准,於當年十月份隨工資一次發給職工。
2、 經勞動部門批準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在一年以上的),經市、縣有關部門批準的鄉鎮合同制工作人員和民辦教師(不含代課教師),不住集體宿舍的,可按照該市、縣的取暖標准,以實際天數計算,按月發給取暖補貼。
3、 凡住沒有暖氣設備的集體宿舍的單身職工,取暖補貼和爐補貼可以發給單身個人,一切取暖費用自理;也可以不發,由單位供暖。對住有暖氣設備的集體宿舍的單身職工,不發不收,或發給後按收費標准收取。上述兩種情況,如何發放由單位視其具體情況,研究確定。
4、 對因工作需要,必須留在單位住宿的職工,經領導批准,可以發給取暖補貼。
5、 派駐在各市、縣的區級單位、中央駐寧各單位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外各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在外省、區異地安置的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費標准均按駐地標准執行
6、 到自治區境內縣以下基層單位鍛煉、支援工作以各種工作隊、醫療隊、講師團等人員,按本人單位所在市、縣的標准發給取暖補貼費。
(6)事業單位技師烤火費是多少擴展閱讀:
烤火費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三項所說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第十四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說的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第一條規定,上述所稱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第二條規定,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其實各地烤火費的發放標准都是不一樣的,像初級職稱和中級職稱人員的烤火費的標准,就有400多塊錢的差距。烤火費的發放時間大概都在每年10月份左右,還有就是,烤火費是不需要向國家交納個人所得稅的。
❼ 國家烤火費標準是多少
烤火費」=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
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一律不再報銷個人取暖費
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年人均30元的取暖補貼標准停止執行
從市財政局獲悉,隨著今年供熱價格的最終敲定,《衡水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宅取暖補貼發放辦法》出爐了。
根據辦法規定,將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用於職工採暖的各種費用,改「暗補」為「明補」,由原補貼形式轉化為貨幣發放形式,並按補貼標准對職工個人發放取暖費補貼。補貼范圍是: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一個取暖期的取暖補貼發放標准為:在職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離退休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離退休費發放。
年度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補貼,於當年10月底前一次性統一發放。10月份後基本工資有變動的,從下年度開始執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補貼所需經費,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其他事業單位自籌解決。按照「誰用熱、誰交費」的原則,對職工發放取暖費補貼後,由職工個人按照市物價局、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核定的標准,向供熱單位繳納取暖費。
今後,各單位一律不再報銷個人取暖費,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補貼職工取暖費。辦公樓與住宅一體供暖的或仍然承擔對職工住宅供暖的單位,從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要將用於職工住宅取暖的鍋爐房、各種耗費、鍋爐工工資、維護運行等費用及相關的各項收支與機關辦公取暖部分分開,單獨核算;不具備單獨核算條件的單位,根據物價、公用事業部門確定的供暖收費標准,據實向職工收取取暖費,沖銷單位取暖費開支。
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將對各單位取暖費補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擅自提高標准或變相補助等違規行為,將嚴肅查處並予以糾正。市財政、人事部門今後將根據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水平等情況,適時提出調整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補助標準的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此辦法是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宅取暖補貼發放辦法的一次改革,是適應城鎮住房制度和供熱體制改革的需要,使供熱方式商品化、補貼貨幣化,使職工取暖補貼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此辦法已經市政府第三次常務會研究通過,自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執行,原按冀勞人險[1990]365號文件執行的年人均30元的取暖補貼標准停止執行。
❽ 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今年的烤火費標準是多少
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宅取暖補貼有了新規定 新華網河北頻道 ( 2008-11-05 14:21:48 ) 稿件來源: 衡水日報 「烤火費」=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 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一律不再報銷個人取暖費 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年人均30元的取暖補貼標准停止執行 從市財政局獲悉,隨著今年供熱價格的最終敲定,《衡水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宅取暖補貼發放辦法》出爐了。 根據辦法規定,將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用於職工採暖的各種費用,改「暗補」為「明補」,由原補貼形式轉化為貨幣發放形式,並按補貼標准對職工個人發放取暖費補貼。補貼范圍是: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一個取暖期的取暖補貼發放標准為:在職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離退休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離退休費發放。 年度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補貼,於當年10月底前一次性統一發放。10月份後基本工資有變動的,從下年度開始執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補貼所需經費,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其他事業單位自籌解決。按照「誰用熱、誰交費」的原則,對職工發放取暖費補貼後,由職工個人按照市物價局、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核定的標准,向供熱單位繳納取暖費。 今後,各單位一律不再報銷個人取暖費,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補貼職工取暖費。辦公樓與住宅一體供暖的或仍然承擔對職工住宅供暖的單位,從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要將用於職工住宅取暖的鍋爐房、各種耗費、鍋爐工工資、維護運行等費用及相關的各項收支與機關辦公取暖部分分開,單獨核算;不具備單獨核算條件的單位,根據物價、公用事業部門確定的供暖收費標准,據實向職工收取取暖費,沖銷單位取暖費開支。 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將對各單位取暖費補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擅自提高標准或變相補助等違規行為,將嚴肅查處並予以糾正。市財政、人事部門今後將根據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水平等情況,適時提出調整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補助標準的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此辦法是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宅取暖補貼發放辦法的一次改革,是適應城鎮住房制度和供熱體制改革的需要,使供熱方式商品化、補貼貨幣化,使職工取暖補貼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此辦法已經市政府第三次常務會研究通過,自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執行,原按冀勞人險[1990]365號文件執行的年人均30元的取暖補貼標准停止執行。
❾ 事業單位,試用期人員有烤火費嗎急需
有!烤火費是一種生活保障,無論是試用期還是正是員工都應該有。
❿ 機關事業單位取暖費發放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取暖費發放標准如下:
1、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
廳級每人每年1500元
處級每人每年1100元
科級每人每年900元
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2、事業單位中按規定聘任了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
正教授每人每年1500元
副教授每人每年1100元
講師每人每年900元
助理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3、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工勤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
高級技師每人每年1100元
技師、高級工每人每年900元
中、初級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4、離退休人員按照所享受的工資待遇相對應的行政職務、技術職務,比照在職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計發補貼。
5、執行初期、見習期、試用期工資的人員和執行學徒期、熟練期工資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費補助標准計發。
1、取暖費補助標准執行後,同時取消原發放的冬季烤火費80元和陽財預字2001324號文件規定的取暖費補助。
2、事業單位中既擔任行政職務又聘任了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雙肩挑,按照所享受的工資待遇相對應的行政職務或技術職務,執行取暖補貼標准。
3、各縣區可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各自的財力狀況自行決定增發取暖補貼和生活補貼。
【法律法規】
《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六條 積極穩妥地試行職工採暖補貼。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應綜合考慮職工住房標准、城鎮供熱平均價格、採暖期限、職工收入水平、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的補貼水平、各類人員的補貼標准和發放辦法。試點城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測算,提出具體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報城鎮供熱體制改革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備案。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採暖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可參照當地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採暖補貼方案,結合企業職工住房狀況等具體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