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到退休年齡單位不給辦退休怎麼辦
到退休年齡單位不出手續,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工資,要麼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 事業單位拖欠養老保險不能辦理退休的怎麼辦
三種辦法: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執法大隊幫忙。起訴,人民法院判決。自認倒霉,自費繳納社保。
③ 企業職工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卻不給辦理,請問該怎麼辦
1、個人可以去辦理。
2、單位不辦理的話,是要支付工資的,你認為單位肯嗎???
1、辦理退休屬於勞動部門的養老保險機構辦理,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要事先報社保機構審批,如果單位不報,社保機構是不會管的,他們也希望退休推遲,這樣能少支付養老金。 2、所以關鍵在於單位,你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你工資,要麼給你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 3、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你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這樣的理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了。
曾經遇到過此事,有些單位以沒有辦理過此事為由拒絕,還有其它的,告之其不辦就要勞動仲裁,或訴之於法院,主張由於企業不給辦理退休手續,承擔其損失。經多次交涉後給辦了退休手續。
可以起訴。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企業不給你辦退休手續可能是企業欠交你的養老保險而造成的,你只有和企業協商,盡快解決退休問題,另個是向勞動監察隊投訴。
你們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建議向單位住所地勞動行政(監察大隊)部門、直至信訪局、 *** 領導投訴,請求干預並處罰,相信問題會得到解決的。
員工和單位出現勞動糾紛,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但是特種工滿足提前退休的條件是需要由專業機構進行判定的。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公眾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確定。從事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人員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種條件辦理退休的職工,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9年,從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8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走到社會再就業繼續由單位投保繳費,或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個人繳費,如果已經滿足了社保退休要求的繳費年限,你也可以不再投保繳費,就這三種選擇,不會有第四種。
如果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繳納養老保險(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滿60周歲,女滿50 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的。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④ 我是事業單位沒有編制的合同工,現在已到退休年齡,但是單位現在不給我辦理退休手續,我該怎麼辦
你在事業單位工作 ,但不是編制內員工。是個合同工。那你應該享受企業單位的退休待遇。你的勞動關系可能會掛靠在勞務派遣單位,你可以要求你們單位的勞資部門,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進行聯系,敦促他們盡快幫你辦理退休手續。這也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你不要著急。
⑤ 企業職工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卻不給辦理,請問該怎麼辦
一、你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你工資,要麼給你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 二、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你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這樣的理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了。《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法(國發[1978]104號)明確規定,國家關於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5)事業單位拒不退休怎麼辦擴展閱讀:一、企業職工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符合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二、職工離退休後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方法:根據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規定,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在國內異地居住的,也可以委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郵局、銀行寄匯給本人;出國定居的,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參考資料:退休-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