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委政法委是做什麼工作的
法律分析:市委政法委的工作內容有:1、指導督促政法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共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及同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2、對一定時期本地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3、組織推動政法部門開展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同級黨委提出建議和意見;4、指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各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5、協助組織部門做好政法各部門領導團隊建設和科、處、隊、庭、室幹部的考察和管理;6、指導下級綜治委、政法委工作;7、完成同級黨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 第六條 政法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三)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四)堅持服務和保障大局,為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保持社會長期穩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六)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這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准確行使人民民主專政職能;
(七)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八)堅持改革創新,建設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運行體制機制;
(九)政法單位依法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確保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行使權力;
(十)堅持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建設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新時代政法隊伍。
⑵ 教育整頓徵求意見建議內容
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四督導組進駐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開展督導工作。黨委政法委要全面擔起「雙重責任」,帶頭建設「三個機關」,實現「兩高」要求,即在第二批教育整頓中,既要抓好自身的教育整頓,也要統籌指導好全區政法隊伍,特別是區直各政法單位的教育整頓,通過上下聯動、條線結合,把解決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結合起來。要以政治機關、領導機關、表率機關的標准嚴格要求,在各項工作中先行一步、更嚴一點,體現出更高標准、更高起點,切實把教育整頓做好做實,樹立起良好的政法隊伍形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六條國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並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國家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以財政性經費、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得設立為營利性組織。
第二十七條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
(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准、注冊或者備案手續。
⑶ 教育整頓范圍
法律分析: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對象范圍: 參加人員包括黨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全體在編在職幹警。警務輔助人員、聘用制司法堵住人員參加學習教育和查糾整改,違紀違法處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03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三大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范圍和時間是: 市縣兩級黨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全體在編在職政法幹警。國家安全機關教育整頓工作按照省國家安全廳部署組織實施。時間從 2021 年 2 月底開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一條 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級各類教育,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
第四條 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事業優先發展。全社會應當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五條 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六條 教育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對受教育者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受教育者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治、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第七條 教育應當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八條 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十條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家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
⑷ 如何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貫徹黨的群眾路線
如何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貫徹黨的群眾路線
原國政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全黨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政法機關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其本質屬性是人民性,離開了人民群眾的支持,就會成為無水之魚、無本之木,勢必影響政法工作的順利開展,更不能履行好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首要政治任務。如何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和探索的一個課題。
一、黨的群眾路線對政法工作的重要意義
在新的形勢下,政法工作如何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始終保持政法工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既是一個工作方式方法問題,更是一個立場觀點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對群眾路線的基本內容和意義有一個深刻的認識和理解。
黨的群眾路線 「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是我黨領導中國人民在長期的革命斗爭實踐中形成的重要經驗總結,是黨的群眾路線的核心內容。「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群眾路線的又一重要內容。政法群眾路線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法工作領域的具體體現,其實質在於將執法為民、司法為民的法治價值理念融於政法各項工作之中,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法律權利,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其主要目標在於依法懲治犯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今年,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國政法政法幹警中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主題實踐教育活動。其中,明確指出「為民」是政法幹警的宗旨理念,是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的根本,是全部政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正是「一切為了群眾」的執法理念在政法工作中的具體體現。為民的價值觀念,鮮明回答了政法工作「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以及「為誰執法、靠誰執法、怎樣執法」等根本問題。這為廣大政法幹警在心裡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實踐中始終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政法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可以說,堅持群眾路線是順應新的時代背景下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新期待、新需求和政法事業發展規律的必然要求,是政法工作獲得最廣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眾基礎和力量源泉。發揮好這個優勢,我們的政法事業就前進,就發展;失去這個優勢,我們的政法事業就會遭受挫折,招致損失,甚至停滯不前。
二、當前政法工作貫徹群眾路線存在的問題
從總體上來看,這些年經過在政法機關持續開展「執法為民」系列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和「群眾觀點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等,當前政法部門在貫徹群眾路線總體上是好的,但在一些工作和一些幹警中貫徹群眾路線不力甚至脫離群眾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存在的問題主要反映在幾個方面:
1、群眾觀念意識淡薄。少數幹警對新形勢下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思想模糊,認為群眾工作無所謂,不願意與群眾打交道,導致脫離實際、脫離群眾,影響工作開展。表現在:一是不會做群眾工作。政法隊伍中的一些成員,往往缺乏群眾工作經驗。比如一些年輕幹警從「大學門」進「機關門」,雖然素質較高,但由於沒有基層工作經驗,不體察民情,不了解群眾的想與盼,心裡難以樹立群眾觀念,也不會做群眾工作,難免在工作上脫離實際,在作風上脫離群眾,導致在案件辦理工作中與群眾接不上頭、對不了話、辦不成事,甚至造成工作失誤。二是不願做群眾工作。一些幹警認為群眾覺悟低,瑣碎麻煩,工作難做,在心裡抵觸群眾工作,很難做到在感情上貼近群眾、在行動上服務群眾;還有的認為政法工作專業性強,有無群眾的配合、支持關系不大,感到「科技進步了、裝備先進了,群眾參與沒有必要了」,不能很好的發動、組織群眾,忘記了「警力有限、民力無窮」這個道理,在行動上不自覺地同群眾疏遠了。三是不適應形勢變化。由於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的逐步提高,群眾工作的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一方面是我們過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已不能完全適應多元化、信息化、市場化條件下群眾工作,顯得力不從心,效果不佳。另一方面是一些幹警在辦案過程中,一味生搬硬套,機械辦案,缺乏與群眾的溝通,忽視群眾的理解與感受,人為拉大與群眾的距離,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辦案的順利進行。
2、工作作風亟待改進。一些政法幹警由於缺乏職業道德,服務意識淡薄,重管理輕服務,表現在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對群眾要求解決的問題不以為然,態度上「冷、橫、硬、推」,工作中「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衙門作風依然存在。這些問題不僅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而且影響了人民群眾對政法機關的信賴和感情。不重視群眾工作導致的後果就是一些群眾對政法幹警情感冷漠,對政法工作漠不關心,有的人甚至在受到不法侵害時,因怕報復或出於其他原因也不報案,造成政法部門偵查辦案難、調查取證難、追捕疑犯難、獲取線索難。
3、執法公信力遭到質疑。極少數政法幹警由於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扭曲,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手段,在執法辦案中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索賄受賄,搞權錢交易,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執法不公,執法不嚴,使社會公平正義受到嚴重挑戰。正如培根所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十倍於犯罪,因為犯罪只是污染河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污染水源。」這些年發生的佘祥林案、趙作海案等案件,真相大白後,嫌疑人雖然被宣布無罪釋放,並給予了國家賠償,當時辦案責任人雖然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這種枉法辦案的典型事件還是受到國人的高度關注,在人民群眾的心裡留下很大的陰影,使政法機關的執法公信力遭到質疑。
當然,還有法制建設不夠完善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也不同程度地影響群眾廣泛參與維護社會穩定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比如,見義勇為人員與犯罪分子作斗爭致傷致殘的治療費用及生活保障無明確的法律規定,對證人的保護法律尚無完善的措施等等,這些問題都在很大程度上使政法工作貫徹群眾路線受到影響。因此,我們必須正視存在問題,並勇於解決問題,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把我們的政法事業推向前進。
三、新形勢下政法工作貫徹群眾路線的對策措施
當前,政法工作仍處於刑事案件高發、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和對敵斗爭復雜的特殊時期。政法機關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始終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不斷深化群眾觀點,找准政法工作群眾路線的途徑和方法,充分發動群眾、組織群眾、依靠群眾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完成政法各項工作任務。筆者認為,新形勢下,政法工作群眾路線要從以下幾方面著力:
1、牢固樹立政法工作的群眾觀念,始終站穩正確的群眾立場。「水能載舟,亦可覆舟」,沒有群眾的支持和擁護,政法工作就不能一帆風順。高度重視並善於做好群眾工作,是各級黨委的重要政治責任,一定要擺上突出位置,切實抓緊抓好。一是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主管部門牽頭抓總,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體制。各級政法機關領導要切實端正思想認識,增強群眾觀念,改進工作方法,作出工作表率,帶領廣大幹警不斷提高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自覺性和實效性。要通過開展常態化、多元化的教育,引導政法幹警牢固樹立公僕意識、服務意識,自覺擺正同人民群眾的關系,切實增強愛民意識和群眾觀念。二是針對少數政法幹警思想上和工作中不重視群眾工作實際,著重消除兩大思想障礙,即不相信、不理解群眾的「群眾落後論」,不願做或不必做群眾工作的「群眾工作過時論」。近年來,我市政法部門通過深入開展「三訪三評」大走訪、「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難、暖百家心、爭百家好評」、「人民法官為人民」、「忠誠為民、誠信公證」等活動,全面拓寬聯系群眾的渠道,深入基層訪群眾轉作風,問計於民、問需於民、問政於民,使廣大政法幹警在思想上引起觸動,切實增強了群眾工作的能力,有力地推進了和諧警民關系建設。三是始終站穩執法為民的群眾立場,切實增進同廣大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政法幹警要和群眾肩並肩、面對面交朋友,努力從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做到對群眾深惡痛絕的事情「零容忍」,對群眾急需急盼的事情「零懈怠」,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政法機關的滿意度。
2、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把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好。堅持嚴打整治不動搖,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優良的治安環境。同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深入開展民生警務,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小事」,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一是要重視偵破「小案件」。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採取針對性措施,加大對入室盜竊、盜竊家禽家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防範打擊力度;加大對村霸及涉賭、涉黃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問題的查處、打擊力度;對破獲的侵財性案件,第一時間集中精力追贓、第一時間返還被盜搶物品,最大限度減少群眾財產損失。二是要認真做好「小事情」。積極推行一站式服務、上門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等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如公安機關推出「流動警務車」進村入戶服務群眾,為群眾辦理出生上戶、戶口遷移、姓名變更、辦理「二代證」等各類證件,架起了警民關系的連心橋。三是要妥善調處「小糾紛」。公安部門要樹立調解也是執法的觀念,通過在社區設立調解室,把調解優先原則貫穿於執法辦案全過程,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對債務糾紛、農村土地林權糾紛等引發的糾紛,法院、公安、司法部門積極協調村黨支部、村委會,依法妥善處置,努力化解矛盾糾紛,減少群眾的訴訟成本。四是要注重整改「小隱患」。要深入轄區廠礦企業、學校、網吧,開展安全大檢查,排查各類治安管理安全隱患、火災隱患、危爆物品隱患,及時排除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五是要主動實施「小幫扶」。我市陵川縣秦家莊派出所發揮職能力所能及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他們所創新的「三個五」工作法,真心服務「兩員」(服務外出打工人員和留守在家人員)生產生活,想方設法為他們克服困難,提供支持、幫助和服務,讓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贏得了農村群眾、留守孤寡老人的稱贊。這些看似瑣碎的小事,實際上是民生大計。解決好這些事情,就是政法工作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就能贏得群眾的支持和擁護,進一步改善政法機關的形象。
3、建立健全群眾合理訴求的表達機制,大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一是要充分發揮政法機關的作用,進一步暢通群眾反映意見的渠道。引導上訪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訴求,及時解決群眾提出的問題,維護群眾的民主權利,保障廣大群眾話有處說、怨有處訴、難有處解、事有處辦。二是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決策機制。對涉及和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要充分論證科學評估,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兼顧不同行業、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具體利益,使我們的決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體的合理訴求。三是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對群眾反映的意見和要求,對群眾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必須高度重視,及時研究,努力化解,盡力把各類矛盾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四是扎實推進大調解工作。大調解工作就是群眾路線工作,近年來,我市大力推行「六級六步」大調解工作機制,年調解矛盾糾紛萬余起,有效避免了大量「民轉刑」案件發生。政法部門要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妥善審理好涉及教育、醫療、住房、就業、勞動爭議、離婚、子女撫養、買賣合同等民商事糾紛,尤其要維護好老人、婦女、兒童等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更加高效、簡便地解決糾紛,最大限度促進社會和諧。
4、把依法辦事與帶著感情做工作結合起來,確保兩個效果的統一。依法辦事是政法機關工作的准繩,也是約束自己的法則。要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對於那些濫用權力與民爭利、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必須依法查處。要堅決克服執法辦案中的「冷、橫、硬」現象,帶著感情更好地依法把群眾的事情辦好。堅持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將「法」與「理」融會貫通,即把道理、政策、法律向群眾講清楚,充分尊重群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遇到問題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使群眾心悅誠服。要嚴格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既要打擊和震懾犯罪,維護法制的嚴肅性,又要盡可能減少社會對抗,充分體現人性化辦案的理念,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5、不斷創新工作載體,加強政法幹警執法辦案的能力建設。要以政法機關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和「創建學習型政法、培養學習型幹警」活動為載體,把發揚優良傳統與開拓創新結合起來,不斷改進政法幹警的群眾觀點和群眾工作教育培訓的方式方法,積極開展群眾工作崗位練兵、業務技能大賽、辦案標兵評選等創先爭優活動,全方位多層次地提升幹警執法辦案水平,努力培養政法幹警掌握為群眾服務的新知識、新技能。要繼承和發揚政法工作群眾路線的優良傳統,堅持與時俱進的精神,根據經濟社會變革和群眾狀況的變化,積極探索創新群眾工作的途徑與方法,使群眾工作充滿生機和活力。要教育政法幹警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嚴格遵守「五個嚴禁」、「六個不準」的規定,堅守廉潔底線,杜絕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維護政法機關的良好形象。
總之,堅持政法工作的群眾路線,樹立群眾觀點,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常抓不懈,持續推進。只有這樣,政法機關才能擔負起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的重任,堅守住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完成好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使命。
⑸ 政法委到底能起什麼作用啊尤其是縣級黨委政法委,好像根本沒什麼影響力啊!官多兵少,幹不了什麼事情!
作用從設置上說是比較大的,但是目前現行的管理體系導致作用發揮不明顯,而且是對黨委、政府監督的作用上,即使有很多也是內部處理的問題,外人怎麼能體會它的作用呢?總之,這個地方從發展等各個方面看,是個很適宜去的單位,人少、架子大、級別高,很多轉業幹部都想去呢,不過確實不容易的。
⑹ 國家從哪些方面入手推進了學前教育的法治建設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全文公布。未來幾年,中國的學前教育將如何發展?「入園難」「入園貴」的難題要怎樣解決?這份意見設定了任務書、部署了規劃圖,備受期待。
目標
——到2020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
意見提出,目前學前教育仍是整個教育體系的短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十分突出,「入園難」「入園貴」依然是困擾老百姓的煩心事之一。
對此,意見要求,到2020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80%。
此外,為了扭轉高收費民辦園佔比偏高的局面,意見提出,按照實現普惠目標的要求,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到2020年全國原則上達到50%。
入園
——逐年安排建設一批普惠性幼兒園
對於如何擴大資源供給,化解「入園難」的難題,意見做了針對性部署。
意見指出,國家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逐年安排建設一批普惠性幼兒園,重點擴大農村地區、脫貧攻堅地區、新增人口集中地區普惠性資源。
意見要求,充分利用騰退搬遷的空置廠房、鄉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小學閑置校舍等資源,以租賃、租借、劃轉等形式舉辦公辦園。鼓勵支持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公辦園;在為本單位職工子女入園提供便利的同時,也為社會提供普惠性服務。
此外,在鼓勵社會力量辦園方面,意見提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更多舉辦普惠性幼兒園。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進一步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准、補助標准及扶持政策。
辦園
——遏制過度逐利行為
意見同時還在遏制過度逐利、改善辦園條件等方面作出要求。
在遏制過度逐利方面,意見規定,民辦園應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收取的費用應主要用於幼兒保教活動、改善辦園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每年依規向當地教育、民政或市場監管部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意見明確,民辦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為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
意見還提出,要全面改善辦園條件。幼兒園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應達到規定要求。國家制定幼兒園玩教具和圖書配備指南,廣泛徵集遴選符合幼兒身心特點的優質游戲活動資源和體現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現代生活特色的繪本。
收費
——堅決抑制過高收費
幼兒園收費也將迎來調整。
意見提出,根據辦園成本、經濟發展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公辦園收費標准並建立定期動態調整機制。
其中,民辦園收費項目和標准根據辦園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向社會公示,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非營利性民辦園(包括普惠性民辦園)收費具體辦法由省級政府制定。
營利性民辦園收費標准實行市場調節,由幼兒園自主決定。地方政府依法加強對民辦園收費的價格監管,堅決抑制過高收費。
教師
——違反職業行為規范、影響惡劣的終身不得從教
針對備受關注的幼兒園師資問題,意見要求,嚴格依標配備教職工,嚴禁「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
此外,在教師待遇方面,意見提出,各地要認真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統籌工資收入政策、經費支出渠道,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
而在教師隊伍管理方面,要全面落實幼兒園教師持證上崗,切實把好幼兒園園長、教師入口關。強化師德師風建設,通過加強師德教育、完善考評制度、加大監察監督、建立信用記錄、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等措施,提高教師職業素養,培養熱愛幼教、熱愛幼兒的職業情懷。
對違反職業行為規范、影響惡劣的實行「一票否決」,終身不得從教。
教學
——堅決克服和糾正「小學化」傾向
針對「幼兒園要教什麼」這一問題,意見提出,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珍視幼兒游戲活動的獨特價值,保護幼兒的好奇心和學習興趣,尊重個體差異,鼓勵支持幼兒通過親近自然、直接感知、實際操作、親身體驗等方式學習探索,促進幼兒快樂健康成長。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還要求,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行動,堅決克服和糾正「小學化」傾向,小學起始年級必須按國家課程標准堅持零起點教學。
安全
——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幼兒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不時發生的幼兒安全問題,一直是家長關注的焦點。
對此,意見要求,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實園長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責任制,強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長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並通過符合幼兒身心特點的方式提高幼兒感知、體悟、躲避危險和傷害的能力。
意見還指出,黨委政法委組織協調公安、司法等政法機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幼兒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推動幼兒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監管
——傷害兒童、違規收費的幼兒園責任人或終身不得辦學執教
在監管方面,意見明確,加強辦園行為督導,實行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
具體來看,幼兒園提供虛假或誤導家長信息的,納入誠信記錄。對存在傷害兒童、違規收費等行為的幼兒園,及時進行整改、追究責任;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吊銷辦園許可證,有關責任人終身不得辦學和執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⑺ 縣教育局解決不了的困難縣政法委能解決嗎
基本上需要聯合解決。
政法委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市委有關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對政法部門共同的,涉及全局的工作做出總體安排,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領導,管理,指導,研究,調全縣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委提出建議。出現困難解決不了,統一協調一起聯合解決。
⑻ 政法委厲不厲害
政法委厲害
維護國家政治安全
●要旗幟鮮明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黨中央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高素質政法隊伍。
●各級黨委政法委要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上,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綜治督導、執法監督、紀律作風督查巡查等制度機制。
●要抓好科學理論武裝,教育引導廣大幹警學深悟透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矢志不渝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
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要創新完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好政法系統和相關部門的資源力量,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良好局面。
●各地區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落實好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履行好維護一方穩定、守護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
●要完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調動城鄉群眾、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自主自治的積極性,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要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親善友愛的社會心態。
●要加快推進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思想教育、道德教化,改進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評選表彰工作,讓全社會充滿正氣、正義。
●要堅持依法辦事,讓遵法守紀者揚眉吐氣,讓違法失德者寸步難行。
●要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讓司法人員集中精力盡好責、辦好案,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公信力。
●要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抓緊完善權力運行監督和制約機制,堅決防止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甚至執法犯法、司法腐敗。
●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支持政法單位開展工作,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
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要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司法力度,讓天更藍、水更清、空氣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順暢、社會更和諧有序。
●政法機關承擔著大量公共服務職能,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公共服務。
●要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加快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推動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解決好異地訴訟難等問題。
●要深入推進社區治理創新,構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盡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路。
●要加快構建海外安全保護體系,保障我國在海外的機構、人員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