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休護理費
法律分析:離休護理費:一、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四、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與上述一、二、三項不重復享受。五、離休幹部的護理費與自雇費不重復享受。六、所需費用按現行開支渠道解決一。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❷ 退休職工有護理費嗎
一、退休職工有護理費嗎
1、退休職工有護理費。護理費數額是由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護理級別等要素綜合決定的。按照護理人員的不同,也可將護理費分為三類:
(1)是聘請專門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的護理費用;
(2)是受害人的親屬或配偶進行護理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僱傭其他人員進行護理的護理費。
2、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一)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二)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
(三)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二、護理費的分類是怎樣的
護理費的分類依據護理期間的不同,可以分為三類:
1、是受害人在治療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2、是受害人在傷情治癒後的康復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長期持續幫助而支出的護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