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職人員如何報考事業單位
一、在職人員報考公務員的規定
1.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其他單位公務員。
因為在職公務員可以通過公開遴選或公開選調的方式,實現崗位晉升和單位調動。所以,公務員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需要注意的是公務員公開遴選一般是針對的是機關內設機構的選拔任用,而公開選調一般是選擇調用外單位的公務員。
2.社會在職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報考公務員,需要取得所在單位的同意後,方可報考。
社會在職人員指的是在私企上班的人,需要所在單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因為如果被錄取了,錄取單位或者人事管理機關會憑這份證明要求原工作單位辦理工作調動和人事關系及檔案轉移手續。之前有考生為了不讓公司知道偷偷報名,在單位一欄填寫的是「無」,這種現象是不可取的,因為政審時會查到,還是老老實實填寫比較好。
而在職的事業單位人員更是必須要取得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的,但是有的單位如果不滿服務期限也是不能再報考其他單位的。
二、在職人員報考事業單位的規定
相比報考公務員,在職人員報考事業單位要寬松的多,一般只要所在單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就可以報考,但是要注意一般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都有最低服務期限,如果不滿服務期仍然是什麼單位也不能報考。
之前就有一網友,考上了鄉鎮公務員,入職兩年看不到任何希望,想參加市裡的公務員遴選考試,考前需縣里組織部蓋章,但是因為服務年限未滿5年拒絕蓋章。想參加其他公務員考試,但是現在也不允許在職公務員報考,所以決定先考市級的事業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