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後事業 > 寧夏事業單位防暑費多少

寧夏事業單位防暑費多少

發布時間:2022-12-23 22:11:58

1. 高溫費勞動法是怎樣規定的

夏天天氣很炎熱,怎麼辦呢?公司會不會放高溫假呢?以及高溫費勞動法是怎樣規定的呢?在生活中,一些建築企業發幾箱飲料就代替高溫津貼了,這種做法行不行?高溫津貼用實物來代替,也許大家會覺得很正常,接下來,就由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能幫助您。
根據《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規定,杭州目前的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准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不同城市發放的高溫補貼費用會有所不同。
行政事業單位防暑降溫費補助標准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補助60元(含離休人員),公共電汽車司機的防暑降溫費為每年180元/人。對其他類型企業是否發放降溫費,沒有相關規定。
2017年最新高溫補助規定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4、高溫津貼的具體標准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范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群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5、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並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么熱熱熱的天,到了夏季,「高溫勞動權益保障」都會成為一個熱門話題,而高溫費的發放更會牽動眾多職工的心,有些公司會放高溫假讓員工出去避避暑。那麼,高溫天放假了,高溫津貼還發嗎?綜上,高溫的假期以及高溫補貼的問題,大家是否還存在疑問呢?要是還有什麼法律問題,歡迎您來華律網咨詢在線律師。

2. 高溫費發放標准2022

廣東:6-10月,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數折算為每人每天13.8元。
廣西:6-10月,每月100-200元之間。
江蘇:6-9月,每人每月高溫津貼300元,用人單位原則上按月計發勞動者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按規定稅前扣除。
天津:計算標准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高溫津貼日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例如,2021年的標准按照2020年度天津職工年月平均工資6777元計算,今年的高溫津貼標准為6777÷21.75×12%=37元。
重慶: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准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准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准發放。高溫天氣期間,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准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准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准發放。
山東: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防暑降溫費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山西:6-8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領取高溫津貼的標準是,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資標准內。
安徽:6-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5元。湖南:7-9月,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能低於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湖北:6-9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每人每天12元。
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河北:夏季高溫津貼標准以作業環境為依據並以實際出勤作業時間確定。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下同)2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1.5元。
陝西:6-9月,每人每天25元。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陝北地區6月15日至8月15日,從事室外作業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江西:6-9月,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四川: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准。其中,成都高溫津貼標准為每人每天10-12元。
福建:5-9月,5月份應當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6-9月份應當按月或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按月計發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計發的,每人每天12元。
雲南:6-9月,每人每工作日10元。
海南:4-10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人每天10元。
貴州: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准發放。
吉林:6-8月,高溫津貼標准為200元/月。12月-2月,低溫津貼標准為200元/月。
遼寧:7-9月,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發放。甘肅:6-9月,高溫、露天作業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
寧夏:6-9月,高溫、露天作業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
內蒙古:高溫崗位津貼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230元/月。發放范圍在33℃以上含33℃高溫天氣從事室外作業連續6小時以上含6小時和在-25℃以下含-25℃高寒天氣室外連續作業4小時以上含4小時的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勞動者。
新疆:6-8月,每人每天10-20元。
天津市高溫津貼標準是每天32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度以上(包括35度)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不包括33度)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工作地點不固定以及機動作業的勞動者,在處於高溫天氣期間的任一工作地點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計發高溫津貼。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後發放。用人單位無法准確測定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的,應按高溫津貼標準的100%計發。
可領高溫補貼的人群如下:
1、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2、用人單位安排高溫作業勞動者當月臨時從事非高溫作業的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的,用人單位應當足額發放當月的高溫津貼;5個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3、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法律依據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落實以下高溫作業勞動保護措施:
(一)優先採用有利於控制高溫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從源頭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溫危害。對於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當採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要求。
(二)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保證其設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標准和衛生要求,高溫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高溫日常監測,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
(四)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

3. 防暑降溫費發放標准與規定

防暑降溫費發放標准為:189.7元/月

按照本市規定,每年6、7、8、9這四個月,用人單位要為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對於所有在崗工作的職工,按本市規定的標准,可以一次性發放。

注意: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溫用品等實物或各類證券代替。

高溫津貼發放標准為:35元/天

法律依據:《關於實行高溫津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按照通知要求,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後發放,勞動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高溫津貼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高溫天氣溫度數據,以我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的中心城區以及其他各區天氣實況數據為准。工作地點不固定以及機動作業的勞動者,在處於高溫天氣期間的任一工作地點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計發高溫津貼。用人單位無法准確測定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的,應按高溫津貼標準的100%計發。

4. 2021年防暑降溫費標准

2021年防暑降溫費標准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為夏季在崗的員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發放用於防暑降溫的福利。下面我為大家帶來2021年防暑降溫費標准,希望大家喜歡!

1、江蘇: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准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准為每月200元。

3、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6、廣東:廣東省高溫津貼標准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准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補貼標准原則上不低於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溫作業人員225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45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24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120元/月。

11、重慶: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12、陝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每人每天10元的標准發放高溫津貼。

14、湖北:6、7、8、9月,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9月,按每人200/月標准發放。

16、山東: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8月,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准發放。

20、貴州: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准發放。部分地區高溫補貼發放標准。

21、寧夏:每年6月、7月、8月、9月,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每年的6月至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23、吉林: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雲南:6月至9月發放標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肅:6—9月,高溫室外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8元/天。

26、廣西:每年6月至10月,高溫津貼標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8、遼寧:6月份至9月份,按每天200元/月。

29、山西:6月份至8月份,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30、河北:6月—9月份,發放標准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

5. 防暑降溫補貼發放標准

防暑降溫補貼發放標准如下:
1、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為夏季在崗的員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發放用於防暑降溫的福利;
2、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發放高溫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不含33度,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准發放。
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葯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員工能否同時領取高溫補貼與防暑降溫費
1、高溫津貼是對某些特殊工種而言的,只有符合一定要求才能領取;而防暑降溫費卻是對高溫期內的所有員工而言的,只要企業願意提供這項福利,就可以人人有份;
2、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為從事高溫作業的員工支付的特殊消耗補貼,是工資的一部分,必須以現金支付;而防暑降溫費是公司福利,可以是現金,也可以發放具體物品;
3、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是兩碼事兒,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可以同時領取這兩項費用。

6. 2022年防暑費標准

以北京市為例:
北京安監局等四部門《關於做好2014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
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自2014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7. 防暑降溫費是多少

天津防暑降溫2022年標準是每天35元,6、7、8、9月,共4個月。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能領到防暑降溫費。按規定,每年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時間為6、7、8、9月,共4個月。防暑降溫費的標准,是每天35元。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8. 防暑費有幾個月標準是多少

1,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陝西省、山西省、河南省、山東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防暑降溫期為3個月(6月—8月)。

2,四川省、重慶市、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江西省、貴州省,防暑降溫期為4個月(6月—9月)。

3,廣東省、福建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雲南省,防暑降溫期為5個月(6月—10月)。

4,海南省,防暑降溫期為7個月(4月—10月)。

5,現場(包括車間)施工生產人員、現場質量監督檢查人員、現場安全監督人員、現場協調人員及現場技術人員等,每人每月20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月150元。

(8)寧夏事業單位防暑費多少擴展閱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

第三條,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作業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第四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的職責,負責全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防暑降溫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合理布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要求。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根據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8月。至於具體到月初、月中還是月末發放,可由各用人單位隨發薪日期自行確定。企業在高溫期間下發的防暑降溫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溫補貼。也不得在工作人員因高溫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補貼只向高溫期間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發放,其間休假或脫崗的勞動者並不享受。勞動者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可憑工資條舉證,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9. 事業單位高溫補貼發放標准2022

事業單位高溫補貼發放標准具體包括:
1、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准調整為:
(1)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
(2)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防暑降溫費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3)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2、各類企業要切實履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調整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確保夏季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
3、各類企業應當通過集體協商、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各工作崗位防暑降溫費發放標准;
4、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指導督促企業制定和落實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防暑降溫工作全面負責。

閱讀全文

與寧夏事業單位防暑費多少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如何做好財富與幸福的決策 瀏覽:740
結婚三周年怎麼表達愛情 瀏覽:60
兵團九師工作事業單位怎麼樣 瀏覽:665
陶瓷杯與骨瓷杯哪個更健康 瀏覽:749
310在愛情數字里什麼意思 瀏覽:135
什麼軟體把自己變美女 瀏覽:395
美女和帥哥的全家福該怎麼畫 瀏覽:311
歐美女人穿什麼衣服好看 瀏覽:821
有哪些表示幸福的詩句 瀏覽:40
幸福生活節節高的兒童舞蹈視頻有哪些 瀏覽:380
老班長說幸福就是什麼補充完整 瀏覽:76
家庭幸福美好如何做 瀏覽:539
肥城和寧陽事業編哪個好 瀏覽:323
美女組團偷項鏈是什麼電影 瀏覽:726
對中醫事業有什麼追求 瀏覽:483
經濟下行該如何面對 瀏覽:457
如何談幸福戀愛 瀏覽:793
中國古代愛情電視劇有哪些 瀏覽:929
合肥和中山哪個經濟發展好 瀏覽:315
紅米note9pro如何快速打開健康碼 瀏覽: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