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折舊會涉及哪些科目
固定資產折舊計入累計折舊會計科目。
固定資產折舊指一定時期內為彌補固定資產損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率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或按國民經濟核算統一規定的折舊率虛擬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它反映了固定資產在當期生產中的轉移價值。
各類企業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實際計提並計入成本費中的折舊費;不計提折舊的政府機關、非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資產折舊是按照統一規定的折舊率和固定資產原值計算的虛擬折舊。
折舊僅僅是成本分析,折舊不是對資產進行計價,其本身既不是資金來源,也不是資金運用,因此,固定資產折舊並不承擔固定資產的更新。但是,由於折舊方法會影響企業的所得稅,從而也會對現金流量產生一定影響。
可折舊固定資產並不是所有固定資產都計提折舊,可折舊固定資產應具備條件是:使用年限有限而且可以合理估計,也就是說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會被逐漸損耗直到沒有使用價值。
⑵ 會計中提折舊是什麼,折舊是什麼意思
東西用起來都會變舊嘛!折舊說的就是一件物品使用的年限和物品價值的一個比值。當工廠買入一些比較大的、價值比較高的設備或建立廠房等需要大量資金建設並且長期使用的物品的時候,不能一次性的把成本(習東西花的錢)計算進去,而是要它的使用的時間長短(或都別的計算方法)來按年分攤,這就是年折舊;而把年折舊再除以12就是月折舊了。例如:一台機器買的時候1100元。預計(就是估計)可以使用10年,10年後就要報廢,報廢後的廢物可以變賣100元,要是用會計里的平均年限法提折舊的話,就是用(1100-100)/10=100也就是每年提的折舊是100元。按月提再除以12就可以了。當然會計里還有別的提取方法。例如: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你可以自己去網上查一下。
⑶ 什麼是固定資產折舊為什麼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 指一定時期內為彌補固定資產損耗按照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率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或按國民經濟核算統一規定的折舊率虛擬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它反映了固定資產在當期生產中的轉移價值。各類企業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實際計提的折舊費;不計提折舊的政府機關、非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資產折舊是按照統一規定的折舊率和固定資產原值計算的虛擬折舊。
因為企業的固定資產長期參加生產經營而仍保持其原有的實物形態,但其價值將隨著固定資產的使用而逐漸轉移到生產的產品成本中,構成了企業的費用。因而,隨著固定資產價值的轉移,以折舊的形式在產品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
折舊也是一種費用,只不過這一費用沒有在計提期間付出實實在在的貨幣資金,但這種費用是先期已經發生的支出,而這種支出的收益在資產投入使用後的有效使用期內體現,無論在權責發生制還是收付實現制,計提折舊都是必需的!因此如果不計提折舊或不正確的計提折舊,都將對企業計算產品成本或營業成本計算損益產生錯誤的影響!!
⑷ 折舊、計提是什麼意思
計提就是計算和提取。按規定的比率與規定的基數相乘計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個規定的基數上(如支付的合法員工薪酬),乘以規定的比率(如應付福利費全國規定的都是工資的14%),按此方法計算出來的就是應提取的應付福利費分過程,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就是對後一句話的解釋。
固定資產折舊指一定時期內為彌補固定資產損耗按照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率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或按國民經濟核算統一規定的折舊率虛擬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它反映了固定資產在當期生產中的轉移價值。各類企業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實際計提的折舊費;不計提折舊的政府機關、非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資產折舊是按照統一規定的折舊率和固定資產原值計算的虛擬折舊。
⑸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嗎
1、按照財政部頒發的事業單位會計准則,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一般要要計提折舊的。
2、計提折舊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貸:累計折舊
特此回答!
⑹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提取折舊嗎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是要提取折舊的,但下列固定資產除外:文物和陳列品、動植物、圖書、檔案、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以名義金額計量的固定資產。
⑺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折舊怎樣計提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第24條規定:「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業單位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准,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特點:
1、可長期使用並保持原有實物形態,屬於非流動資產;
2、成本一次列入當期支出不再分期計提折舊。
現行固定資產核算問題的根源在於,收付實現制下的收入與支出概念已不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一般來講,收入和支出反映的是不同會計主體間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結果,收入是提供產品或服務後,等價交換原則下以貨幣為媒介的價值流入,而支出則是一個會計主體取得收入的同時;
另一會計主體以貨幣為媒介的價值流出,即是某一會計主體獲取產品或接受服務時對等的貨幣價值的流出,而在某一會計期間可與收入相配比的支出與一般支出概念是有區別的,現行行政事業單位只是按收付實現制的原則,將一切非明確投資或負債導致的貨幣流入或流出記作收入或支出;
同時又將按此辦法核算的支出簡單地與收入配比,混淆了收入與支出的概念的不同內涵,特別是沒有區分即期支出與長期支出的概念,即是沒有區分資本投資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
導致單位盈餘不均衡,甚至亂開支的現象。購建固定資產時「借:經費(事業)支出貸:銀行存款」的分錄正好說明對支出概念的混淆,很難反映價值流轉的真實情況,同時再補充作「借:固定資產貸:固定基金」更讓人廢解,在實際核算時,很多單位除建築物等價值較大的固定資產購建外,其他固定資產的購建只是「一支了之」;
形成了大量的賬外資產,這樣處理也是受以上核算方法影響的。另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負債購建資產時,因缺乏完善的核算方法,許多公共設施的固定資產也只是進行報支性核算,如公路、橋梁及相關輔助設施等未列入政府有關部門賬上。
⑻ 事業單位的折舊和企業折舊區別
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需要折舊,企業單位的固定資產要計算折舊。事業單位如果是非營運部分,固定資產購進的進修,借:事業支出貸:銀行存款,同時記借:固定資產貸:固定基金
企業單位的固定資產都要提折舊。方法有年限平均法等,還有加速折舊如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
⑼ 事業單位為什麼計提折舊
原《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政部頒發,1997年)規定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折舊在「事業基金—修購基金」中反映。現在該制度已經廢止。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准則》(2013年實施)規定,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或相關財務制度的規定確定是否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
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按照本制度規定處理。
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不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不設置本制度規定的「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不考慮本制度其他科目說明中涉及的「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規定,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較少的事業單位可以不提取修購基金,實行固定資產折舊的事業單位不提取修購基金。
也就是說,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較少的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而不計提修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