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考事業單位三不限崗位屬於什麼類
三不限指的是公考中不限專業,不限學歷(大專以上),不限戶籍的崗位。就是因為報考條件限制較松,降低了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的門檻,帶給很多人一種錯覺: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的概率大了,被錄取的機會也大了。事實並非如此,這表明有更多的考生報考三不限職位,崗位競爭也愈演愈烈,很多崗位有時候也會出現一種飽滿的狀態。所以我們在公務員報名時期往往會看到這種情況「有的職位無人問津,有的職位甚至出現千人報考一個崗位」。這樣容易使得很多考生成為「炮灰」。
分數高還怕「三不限」嗎?
想要考上報考的職位就要在得分上多下一些功夫,畢竟分數才是決定你進面試的直接因素。平時的備考很重要,你的時間安排、你的學習方式、你的備考計劃等,這些都會影響你的考試。建議各位考生在考試前做好充分准備,畢竟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知難而進,無堅不摧;知難而退,碌碌無為。各位小夥伴們,加油吧!
No matter what you do,believe in yourself!
2. 考事業單位有什麼要求
需要的條件:
漫畫圖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所應聘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4、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11月3日以後出生。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徵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的單位和崗位。
二、事業單位的概念:
事業單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要有其組織或機構的表現形式,要成為法人實體。從目前情況來看,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也有一部分由民間建立,或由企業集團建立。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中國的事業單位在功能上對應國外的是非營利組織(NPO)、非政府組織(NGO),國外的這些組織是社會自治組織,在中國的事業單位和政府的關系比較密切。這種不同點,有些是社會制度不同造成的,社會主義制度以公有制為主體。
3. 考事業單位到底有那哪些要求
事業單位招聘要求很多,主要看招聘信息的報名條件和其他要求,以吉林省的事業單位招聘為例。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2日—2001年7月12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19年7月12日為准(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准)。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2019年通化市二道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徵得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19年畢業生(2020年1月1日後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9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9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 「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迴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 報考事業單位的要求是什麼
事業單位招考常見問題解答 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為什麼要實行考試考核辦法公開招聘?
答: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辦法公開招聘是事業單位人員配置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工作的重要措施。事業單位通過考試考核公開招聘辦法補充工作人員,目的是擴大選人視野,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為各類人才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有利於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使之能夠自主選擇到所需的優秀人才。
二、事業單位進人要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有什麼要求?
答:事業單位出現空缺崗位,除涉密崗位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和政策性安置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該在編制內進行,必須在本地區發布招聘公告,採用公開方式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考核,考試或考核結果及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
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如何實行統一指導、分級分類管理?
答:財政核撥(撥補)經費的省屬事業單位招聘行政後勤管理人員、學生輔導員、教學科研輔助人員、工勤人員等公共崗位工作人員和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採取統一組織筆試的辦法,由省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財政核撥(撥補)經費的省屬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的考試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也可以委託具有資質的考試機構進行,或授權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實施,省人事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指導。經費自給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可以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公開招聘,也可以直接採取考核的辦法進行招聘,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實施,或由招聘單位委託有關機構組織實施,並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四、應聘事業單位的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答: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二)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三) 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四)應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的,應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其中外省生源畢業生一般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五) 應聘工勤崗位的,應具備高中(含中專、技校)以上學歷,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職業資格和技能;(六)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七)首次聘用到事業單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農民、非公經濟社會組織人員能否報考?
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目標之一,就是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因此,事業單位不論專業技術、行政管理、工勤崗位招聘工作人員,只要符合公開招聘方案中規定的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受原有身份限制,均可報考。
六、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正常程序是怎樣的?
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按下列程序進行:(一)制定招聘計劃;(二)發布招聘信息;(三)受理應聘人員的申請,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四)考試、考核;(五)身體檢查;(六)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七)公示招聘結果;(八)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七、事業單位招人,是不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
答:不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年度招聘計劃須報人事部備案;國務院各部委直屬事業單位的招聘計劃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准並報人事部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招聘計劃須報省(區、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招聘計劃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准並報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地(市)、縣(市)人民政府所屬事業單位的招聘計劃須報地區或設區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八、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
答: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實行招聘信息公開制度、擬聘人選公示制度,強化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二是明確了公開招聘要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迴避制度;三是強調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公開招聘進行監管指導,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四是健全違規違紀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進人的事業單位和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應聘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都提出了相應的處理辦法。這些監督措施和辦法,對保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順利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九、事業單位負責人私自聘用人員,屬違紀行為嗎?
答:當然是違紀行為。以下情況均屬違紀行為,必須受到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應聘人員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二)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五)事業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七)其他違紀情形。
十、對事業單位擬錄用人員是否需要進行公示?
答:對擬錄用人員應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至15日。
十一、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時,哪些人員要實行迴避制度?
答: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聘用工作組織成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遇有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迴避。
十二、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時,對職工有哪些保護性政策?
答:根據國人部發〔2003〕61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有下列5種情況之一的,單位應該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1、現役軍人的配偶;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殘疾人員;
4、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1-6
級傷殘的;
5、國家政策有明確規定的。
十三、事業單位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時,有的職工拒絕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怎麼辦?
答:根據國人部發〔2003〕61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在首次簽訂聘用合同中,職工拒絕與單位簽訂合同的,單位給予不少於3個月的擇業期,擇業期滿後未調出的,應當勸其辦理辭職手續,未調出又不辭職的,予以辭退。
十四、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要不要實行聘用制?
答:根據國人部發〔2003〕61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事業單位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職工、合同制職工、新進事業單位的職工,包括工勤人員都要實行聘用制度。
十五、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時,對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有什麼優惠政策?
答:根據國人部發〔2003〕61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可以簽訂中、長期合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不約定試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於3年。
十六、怎樣認定聘用合同為無效合同?
答:根據國人部發〔2003〕61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下面四類合同為無效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聘用合同;
2、採用欺詐、威脅等不正當手段訂立的聘用合同;
3、權利義務顯失公正,嚴重損害一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聘用合同;
4、未經本人書面委託,由他人代簽的聘用合同,本人提出異議的。無效合同由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
十七、什麼情況下,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時,應當向被解聘人員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答:有下列3種情況之一的,聘用單位應當根據被解聘人員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此外,聘用單位分立、合並、撤銷的,受聘人員不能安置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也應當給予經濟補償金。
根據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規定,經濟補償以被解聘人員在該聘用單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准;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根據國人部發〔2003〕61號文件精神,關於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是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工齡核定補償標准,不是對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工齡補償。
十八、我們單位是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聽說將統一取消依照性質,我們是通過江蘇省公務員統一招考進單位,單位改革對我們這些人有什麼說法呢?
答:目前沒有出台取消依照事業單位的意見。關於事業單位的性質認定、日常管理等問題,將嚴格按照公務員法統一辦理。
十九、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是否只能採取一種形式?
答:事業單位實行多元化分配製度,實質上是要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進行多種形式的組合。一個單位不一定只有以崗定薪一種分配製度,年薪制、項目工資等也不一定適用於所有單位,所以,事業單位必須根據單位、崗位、人員等實際情況,選擇9種主要分配製度中的一種或幾種,組合在一起,形成行之有效的分配方案。
二十、什麼是事業單位的多元化分配製度?
答:事業單位多元化分配製度是指在國家對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的宏觀調控下,事業單位享有充分的內部分配自主權,遵循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分配原則,經過一定的審議程序,自主確定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製度。它不再是國家統一政策、統一標准、集中管理的工資制度,而是具有事業單位自身特點、多種分配形式相結合的更能體現個人勞動價值的分配製度。
二十一、事業單位多元化分配製度有哪些主要形式?
答: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於事業單位實行多元化分配製度的意見》(蘇政辦發〔2001〕107號)中規定,事業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實行不同的分配製度:
1、工資總額與單位效益掛鉤的分配製度;
2、工資總額與單位貢獻掛鉤的分配製度;
3、按崗定酬、崗動薪變的分配製度;
4、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分配製度;
5、兼職兼薪的分配製度;
6、高新技術作價入股的分配製度;
7、職務技術成果按收益比例獎勵的分配製度;
8、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個人收入與工作目標和業績掛鉤的分配製度;
9、補充購買商業保險的分配製度。
(其中:第1、2條是國家對事業單位分配總量的宏觀調控制度,第3-9條是事業單位的內部分配製度。)
二十二、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後如何保證職工利益?
答: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要切實貫徹「三個代表」的要求,樹立大局意識,強化群眾觀念,正確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深入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引導幹部群眾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的同時,要幫助試點單位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積極穩妥地把改革推向深入。事業單位對職工工傷、享受產假、婚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等有關的工資福利待遇,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相應制度。要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在制定內部分配方案時,要保證職工最低收入水平。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資標准,努力提高全部職工收入分配水平。
二十三、事業單位制定分配方案,職工擁有哪些權利?
答:事業單位要積極宣傳分配製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努力爭取廣大職工對分配製度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在分配方案的制定過程中,要根據有關規定,在廣泛徵求意見、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內部分配方案。方案必須經過單位領導集體討論,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人員大會通過,報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同級政府人事、財政部門審核後方可實施。事業單位職工享有對分配方案的建議、修改、審議、表決權。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者的收入分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有關部門負責考核、審批。
二十四、事業單位實行分配製度改革是否可以取消職工的檔案工資?
答:事業單位實行多元化分配製度,賦予事業單位充分的內部分配自主權,工作人員的個人收入可以由單位在政府人事部門審批的工資總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分配方案,經考核後發放,將個人業績、貢獻與收入緊密掛鉤,從而更好地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同時,檔案中要記載工作人員所任職務、職稱,應當享受的國家以及所在地區規定的基本工資及津貼,當工作人員調動或退休時,按照檔案中記載的基本工資及津貼介紹工資或核發退休費。因此,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並不是取消檔案工資,而是要嚴格規范檔案工資與實際收入相分離的管理。實際收入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制定科學的分配方案,建立嚴格的考核、發放制度;檔案工資要按照國家工資政策按時調整,及時歸檔,保證職工工資檔案記錄准確完整。
5. 報考事業單位有什麼要求
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的招聘要求比較固定,可以參考2019下半年濱州市屬招聘要求: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9月23日以後出生);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9年9月23日為截止日期。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後,3年內(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三支一扶」計劃僅限2015年、2016年招募人員)報考的,以及從濱州市入伍的或濱州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除此之外,還需要符合崗位的具體要求,這點會在崗位表中明確說明。等2020年公告出了之後,可以在公告中的崗位表中查看具體信息
需要相關信息的小夥伴,可以點擊查看2019濱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回顧,雖然2019招聘已經過去,但是事業單位的公告參考價值很大,考情每年變化較小,相對來說比較好掌握~
6. 事業編制有哪些限制
一、不可改變的年齡條件
了解事業單位考試的人應該都知道,事業單位可以報考的一般年齡在18到35周歲,個別崗位有特殊要求的會降低到30周歲或者提升到40至45周歲,一般是專業技術崗位或者針對碩博的要求會有此類變化。基本的要求還是在18-35周歲,大家在選擇合適的公告的時候要看好公告的年齡要求,並且要抓住符合條件的公告,認真的去備考,畢竟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是輕易就有的哦。
二、種類多樣的專業限制
提到這個限制,我相信很多人會感同身受吧,我相信因為專業限制的原因考不了某個崗位的人絕對不止我一個!!
還以廣西桂林的招聘為例,大家可以看到大部分的崗位都是對專業有限制的,公共管理類、財會、審計類等等,當然也有像圖上所展示的不限專業的崗位。
三、仍然無法改變的戶籍限制
這個限制主要是針對地區和戶籍的限制,有的公告是要求只能本地戶籍的人報考所以只有當地的人才有資格去報考此次的事業單位考試,也有的公告是不限制戶籍的,所有有符合條件的人想報考的話,也是可以參加報考的,一般這種不限制戶籍的競爭會比較大一些。大家在報考的時候看好自己想考的公告要求哦。
四、學歷限制
我們還是以廣西的為例,在學歷要求這一欄大家可以看到要去的是專科,或者本科及以上,所以大家在選擇的時候也要看好自己的學歷限制,以及是否要求全日制,這些都是對於學歷的要求,自考本科和函授的本科也是可以考事業單位的具體要看公告的要求進行報考哦。
五、工作經驗限制
我們一般都會在崗位表上看到有關工作經驗限制的要求,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很多報考人也是卡在了報考經驗這一條上。當然這個時候就有很多人會問,兩年的工作經驗到底要怎麼算呢?
7. 事業單位考試有什麼限制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23日至2000年4月22日期間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其中,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為准;
5.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其中,有戶籍限制的招聘崗位要求在2018年4月15日(含)之前已正式辦結落戶手續;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8年7月31日。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2018年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榆林漢中安康商洛楊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准。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的;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需要迴避的;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8. 事業單位的報考限制條件
事業單位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樣,有報考條件限制,在學歷、年齡、專業、身體條件等方面都有要求。事業單位的招聘要求一般有: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憲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招聘條件需以報考事業單位的招聘公告或職位表中的要求為准。查看更多事業單位報考要求
對於報考人員來說,限制條件越多,對應條件的要求越高,能過資格審查的就少,競爭壓力自然就小,錄取概率自然大。限制條件越少,對應條件要求低或者沒要求,能過資格審查的就多,競爭壓力就大,錄取的概率自然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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