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招聘是什麼意思
編制外招聘是指招聘單位不給予被招聘人員編制。
「編外人員」在政治、經濟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員工,屬於單位里的「二等公民」。一些「編外人員」即使比「正式員工」幹得更好,也享受不到正式員工的相同待遇,這種體制背離了「同工同酬」、「多勞多得」等用工法則。
在管理上,「編外人員」則是「防範對象,所以他們總有一種「低人一等」的感覺,這種客觀上的身份歧視,與公平公正的現代理念相去甚遠。
(1)事業單位怎麼外聘人員擴展閱讀:
編外人員問題解決方案:
1、逐步取消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制度。
這是一個制度性的改革方案。這需要解放思想,改變傳統思維模式,對事業單位的財政供養體制從以「養人為主」逐步變為以「養事為主」,人員規模不與「編制」掛鉤,而與「事業」掛鉤。
當然,這一方案改變巨大,需要從全局進行統籌考慮。
2、改變傳統編制管理方式,建立動態化的人員編制管理機制。
這是一個在現有管理體制下的調整改革方案。這一方案要求編制主管部門拋棄原有僵化簡單的編制管理手段,充分考慮不同行業特點。
不同地區面積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層級服務人口等多種因素,將其進行綜合分析評估,並引進當代先進的數量統計模型和技術,綜合科學地確定人員編制需求總量。
並建立常態化的動態調節機制,適時調整和優化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分布,使人員編制管理有利於而不是阻礙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促進社會公共事業發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編外人員
『貳』 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如何使用能力出眾的編外臨時合同人員
編外人員現在在很多單位干著比正式在編職工還多還重的工作,很多都是主力軍了。對於工作優秀的編外人員,提高其待遇,讓其享受與在編人員同等的待遇,做到同工同酬,激勵編外人員能夠全力投入到工作之中。同時在管理中,完善考核,做到能者上,弱者下。做到讓每一個人都能真正幹事。
最後,不管編外人員表現得再好再能幹,領導有多器重,也最多隻能給一些榮譽予以鼓勵,比如年度考核給予優秀,想要直接轉正是沒有可能的,因為現在要求“逢進必考”。另外,編外人員中很大一部分還是在混日子,而真正有能力的那一部分人員,在呆了一段時候後最終是會選擇辭職離開的。
『叄』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好進嗎需要什麼程序
編外人員通過面試
體檢就可以進了
有關系的話也只是走走過場
到單位實習三到六個月簽合同
但只是編外合同工
想轉正的話很難
除非你表現非常突出
領導很喜歡你
熬個三五年單位有可能給你轉正
另外就是找關系了
如果你能讓單位的一把手點頭
那就沒什麼問題了
只有一把手才有人事權
如果有關系可以去試試
沒關系還不如去外面打拚
希望對你有幫助!
『肆』 機關,事業單位的那麼多編外聘用人員怎樣解決
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可以和編外聘用人員建立兩種關系,一種是簽訂聘用合同,建立聘用關系。另一種是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合同關系。
建立聘用關系的,不屬於勞動爭議的范疇,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簡單的說就是領導想讓你走就讓你走,不受任何法律制約。當然,你也可以自己辭職,不受任何法律制約。
建立勞動關系的,則屬於勞動爭議的范疇,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單位簽訂合同,就是合同里的待遇。合同到期重新考慮簽還是不簽。
所以,外聘人員與事業單位之間的爭議,因簽訂合同的不同,而導致性質的不同。
《勞動合同法》第96條規定: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4)事業單位怎麼外聘人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14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14種情形是: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合同支付賠償金後不再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伍』 事業單位外聘是怎麼回事
現在事業單位的編制都很緊。。。你說的這種情況 是人事代理。。。。不入正式編制。。。。你是屬於社會人而不是單位人。。。。只要合同到期單位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
『陸』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好進嗎需要什麼程序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共10章44條,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6)事業單位怎麼外聘人員擴展閱讀:
人社部將全面規范聘用管理,出台聘用合同國家標准,研究提出妥善解決編外用人問題的政策意見。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出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申訴辦案規則以及處分規定的政策解釋,配合研究出台行業處分規定,研究完善競聘上崗規定和考核規定。
二是全面規范聘用管理,出台聘用合同國家標准,研究提出妥善解決編外用人問題的政策意見。進一步規范完善公開招聘制度,完成全國整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突出問題專項行動督查工作。
出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迴避規定、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做好分類公開招聘考試試點工作。繼續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完成「吃空餉」問題治理工作。
『柒』 事業單位外聘人員有沒有可能轉正進入編制
答案如下:
事業單位外聘人員是有可能轉正進入編制的。事業單位改革後,很多人都關心編制的這個問題。那什麼是編制呢?事業單位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既然單位員工有編制,那肯定也有一部分沒有編制的,這就是我們說的編外人員。那編外人員如何才能轉正呢?
所以,改革後,雖然事業單位編制進行了削減,編外人員想轉正的話,還是需要參加招錄考試才可以轉正的。
(7)事業單位怎麼外聘人員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資料來源:網路:事業單位)
『捌』 事業單位外聘人員有何程序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認真履行競爭擇優的聘任工作程序。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社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規定,事業單位人員聘任的基本程序包括:
1、公布空缺崗位及其職責、聘任條件、工資待遇等事項;
2、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3、聘任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聘用工作組織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根據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5、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6、聘任單位法人代表人或者其委託的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玖』 事業單位人聘和外聘,是什麼意思
編制外人員就是合同工,俗稱臨時工。
事業單位主要指醫院和學校。
所有公務員都有編制,大部分醫生和老師有編制;80年代以前的工人也有編制,現在的國企領導都是政府指派,也有編制。
『拾』 事業單位可以外聘財務人員嗎 要詳細的相關說明或者依據
可以。但問題在於工資經費怎麼辦?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三級會計人員在編,可以領報經費,但「報銷單位」外聘人員,無經費。
根據國家頒布的財預字[1997]288號《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三、國有事業單位的會計組織系統分為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三級。向同級財政部門領報經費,並發生預算管理關系,下面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主管會計單位;向主管會計單位或上級單位領報經費,並發生預算管理關系,下面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二級會計單位;向上級單位領報經費,並發生預算管理關系,下面沒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基層會計單位。
以上三級會計單位實行獨立會計核算,負責組織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的全部會計工作。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實行單據報賬制度,作為「報銷單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