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務員辭職要多久才能批
公務員法是30天之內受理你提交的辭職報告,但是前提是你得符合要求,還有提前跟領導溝通好。
服務期沒滿,原則上是不會批的,不過你可以先和單位領導做好談話准備,明確和領導提出你的想法,一個公務員辭職,手續很多,憑你自己會脫很久,你要和領導溝通好,涉及到組織部門、編辦等。
然後人事會給你一個公務員離職證明。和相應的保險繳納證明;戶口、檔案調轉函(前提是你已經找好了要能存放這些東西的地方)。
然後各個處室交接工作,交接固定資產,注銷各類系統許可權。這樣子才算是成功離職啦。
『貳』 事業編辭職手續多久能辦完
事業編辭職手續三個月內能辦完。
事業單位辭職分為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在編職工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辭職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收到辭職書面申請後,一般應在三個月內,給予書面批復,對批復同意的發給辭職者本人辭職證明書;
2、事業單位在編職工與所在單位訂有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照聘用合同的有關規定辦理,辭職經批復同意後,辭職其本人協助用人單位辦理檔案託管、社保等相應的人事手續。
事業單位的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五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
第八十六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並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叄』 簽三方協議後考上事業單位什麼時候和單位解約
三方協議考上公務員後一般是可以取消的,應當協商進行處理,也可以起訴到法院來判決處理。
如果協商好的話,一般馬上就可以解除,只需要在網上發起解約申請,單位那邊同意即可。如果協商不一致,可能會持續一個月,甚至更久,考生可向當地教育局提出申訴,加快解約速度。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三方協議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
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雖然不會影響應屆生的身份,但對於應屆生來說是比較重要的。在畢業到就業這個過渡期,三方協議可以提供一個保障,明確三方在畢業時就業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解決應屆生的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問題。
『肆』 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可以辭職嗎
目前事業人員不能辦理離職手續,服務期為五年,五年內不允許提辭職。相關領導不會批准,你也不能調取檔案,聽到這個消息很難過。因為當時與單位簽署的招聘合同,並沒有提出不得辭職。只是有違約的相關規定。但目前我提出辭職申請,也願意承擔違約金。學校及上級領導單位均不接受。
希望劉書記能否過問此事,給和我情況類似的事業編制人員一條出路,讓我們能有奮斗,有前行的力量。
『伍』 請問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曠工多久就可以辭退
你簽的合同上面有
『陸』 事業單位五年服務期內可以辭職嗎
可以
五年服務期可以辭職,但是服務期內辭職的,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以彌補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五年服務期崗位其實就是「5年內不允許調動,不得離開基層崗位「這些崗位註明最低服務年限主要目的是為了留住人才。
一般有設置最低服務年限的主要是基層鄉鎮單位、偏遠地區、欠發達地區的崗位,這些地區往往由於工作生活條件艱苦、薪資待遇不高、等原因留不住人才所以只能設定這個要求要限制。
『柒』 國家規定公務員工作幾年可以提出辭職
公務員辭職需要滿足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才可以辭職。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
第七十一條 國家公務員辭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在三個月內予以審批。審批期間,申請人不得擅自離職。
國家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國家公務員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職。
在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的國家公務員,不得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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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
第八十六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捌』 事業單位脫崗多久可以開除
事業單位的職工,看其身份。
如果是公務員或者比照公務員的身份,則依據為《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如果是非公務員身份即所謂的一般職工,則依據是《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玖』 公務員申請辭職,如果單位獲批准,多長時間能辦完離職手續
國家公務員的辭職制度:根據國家公務員的本人意願,辭去現任職務的各種規定。辭職條件:一是本人主觀上願意,並提出書面申請;二是機關上客觀限制,包括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三至五年)和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的;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需本人繼續處理的;正在接受審查的等都不得去辭職。辭職程序:一是本人向任免機關提出辭職的書面申請;二是任免機關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審批期間國家公務員不得擅自離職,否則,給予開除處分,不得重新錄用到國家行政機關工作。超過三個月,任免機關未予批復的,視為同意辭職,任免機關應辦理辭職手續。此外,辭職後二年內到與原機關有隸屬關系的企業或者營利性的事業單位任職,須經原任免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