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人員被單位通知下班後不能離開,要留在單位待崗備勤算加班嗎
不算。
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安排的值班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視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待崗備勤屬於值班,不算加班。
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加班。確需加班的,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安排加班。加班後要安排補休。對於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補休的,經單位領導批准,可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2. 事業編制允許下班後兼職嗎
事業編制不允許下班後兼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不允許在外兼職的,在外兼職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但如果行為人是一名創作者,比如說行為人在業餘生活期間可以在網上進行創作,不管是文學類的還是別的方面的創作,這些都屬於行為人合法的收入。只要這種工作不影響到正常的工作單位是允許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有前款第(一)項規定行為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3. 事業單位職工下班以後可以去兼職理貨員嗎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不可以做兼職。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4. 事業單位公職人員下班後可以經營計程車嗎
沒有問題。
事業單位公職人員下班後可以做兼職,像跑出租運營這樣的沒有問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准確理解和適用刑法中「國家規定」的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規定」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和命令。其中,「國務院規定的行政措施」應當由國務院決定,通常以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制發文件的形式加以規定。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文件,符合以下條件的,亦應視為刑法中的「國家規定」:(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或者同相關行政法規不相抵觸;(2)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或者經國務院批准;(3)在國務院公報上公開發布。
而且,限制事業單位人員兼職也不符合雙創政策,是極左餘毒。所以,如果單位任意擴大國家規定的范圍,員工可以據理力爭。
5. 我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多歲,想下班後找點事干,有誰知道有什麼事適合業余時間
這個,你要是找兼職,不太容易,起碼你身體吃不消。你可以考慮開夜班計程車,不過要有好的休息,注意安全。
如果有本錢,可以加盟一些品牌好一些的店鋪,僱傭收銀員,每天下班去看看,結算下款項和貨品,還蠻不錯的。
也可以在淘寶上開個小店,小本經營,不消耗你的業余時間,起碼沒有那麼累,而且也不需要太多資金。
還有就是要看你有什麼特長,如果編程或者可以設計游戲什麼的,在不與實質工作沖突的情況下,可以接些外活。
利用自家居住小區的環境而定,如果小區覆蓋面夠大,居民夠多,可以租個小底商,開個洗衣店,或者家政清潔公司等等。
說這么多,還是依據樓主的特長和喜好以及環境來決定。我只是拋磚引玉。
希望可以幫到你。
6. 從今年7月1號開始事業單位休息時間可以搞副業嗎犯法嗎
事業單位的人員到上班時間其實比較自由,可以做副業,但不能是公司法人。
【法律分析】
下班後兼職,並不會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不禁止勞動者從事副業,但是否允許主要應當由你所在的用人單位規定,這也是勞動合同法授予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單位支付工資,勞動者則應在工作時間從事本職工作,而不能從事微商。
如果不是在工作時間從事副業,不影響本職工作,不違反單位規定和利益,這也無可厚非。《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在不影響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個人建議】
一般事業單位的人員在休息時間是比較自由的,只要不影響工作或者有利益相關的地方是可以搞副業的,並不違法!
【法律依據】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第三條,國家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條,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和工作職責的限制,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為休息日,依此循環。
7. 事業編下班能跑滴滴嗎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可以開滴滴做兼職。
只要你不在工作日期間,和正常上班時間,下班時間或者利用假期來跑滴滴是合法容許的。跑滴滴等網約車是利用業余時間來增加自己的收入,改善自己的生活,法律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作為事業單位人員充分合理安排自己的業餘生活,是自己的合法權益。
相關信息:
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但這些規定一般並不禁止公務員從事學術性、公益性的兼職,但嚴格禁止公務員在營利性組織中擔任兼職。
很多小地方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並不是太高,如果沒有家庭的支持要買房也是有一定的困難。所以在工作之餘能夠開滴滴做兼職賺一些錢貼補家用是可以接受的,也不會違反各種規章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因家庭困難,下班後可以從事滴滴網約車、快遞等與工作業務不相乾的工作,但需要向單位報備,且不影響工作。這里的不影響工作,主要是指工作時間不能過長,不能影響休息繼而影響第二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