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補償款遲遲不給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政府不按照規定的期限發放補償款的,當事人可以向該政府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第十三條 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對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B. 如果本地政府不給予補貼怎麼辦
這個可以找上級政府進行協商溝通。盡可能找當地政府或者當地政府的相關領導或者政府領導。讓領導去調查看看到底是什麼情況,什麼原因?如果地方領導解決不了,也可以去上級領導。到上級政府來協商幾局。
C. 老闆不給員工發補貼管理員應該怎麼開口
盡量語氣平和的向老闆說出難處。
老闆不發的勞動者可先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即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
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
調解程序是指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
仲裁程序是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
根據勞動法第83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 發現行政扣下員工福利不發,應該怎麼辦
你是否犯有重大錯誤。如沒犯重大錯誤,公司隨便停你的工,也是違法行為。即使有錯誤,也不能隨意停止你勞動的權力。法律上暫時沒有停職如何處理的規定,除非貴單位的管理條例上或者你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上明確寫明,停職期間,停發工資,停繳保險。否則單位停發工資、停繳保險的行為就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