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後事業 > 事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多久能下來

事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多久能下來

發布時間:2022-02-22 07:35:59

⑴ 開出解除勞動合同書後可以多長時間辦理失業手續

開出解除勞動合同書後可以多長時間辦理失業手續,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⑵ 解除勞動合同書多久能辦下來。

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是《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這是法律要求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的證明,如果拒不出具,可以按第89條辦。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的情況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把一切責任推到你身上,也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資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執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和《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網路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⑶ 你好、我是2015年12月份被事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到現在都沒有給我解決下來。我想問一下我該怎麼

2015年12月份被事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到現在都沒有給解決下來。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⑷ 事業單位連續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連續15天。一年之內累計30天

⑸ 事業單位辭職多久能辦好

一個月左右。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六條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⑹ 事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法律分析:犯了過失性的錯誤。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⑺ 乙方單方面解除事業單位勞動合同要多長時間

如果與甲方協商一致可以即刻解除,或者是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即可到時解除勞動合同。還有一種情況是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即刻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⑻ 事業單位連續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閱讀全文

與事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多久能下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當代經濟科學屬於什麼 瀏覽:691
愛情的法語是什麼 瀏覽:418
熊貓美女是什麼意思 瀏覽:334
哪裡有湖的故事 瀏覽:715
易縣差額事業有哪些 瀏覽:943
婚姻可以聯想到什麼 瀏覽:544
拿著傘的美女該怎麼畫 瀏覽:495
什麼圖紙含經濟技術指標 瀏覽:612
用什麼詞來形容婚姻折磨 瀏覽:990
qq健康打卡如何選擇班級 瀏覽:701
如何抓住健康產業趨勢 瀏覽:702
如何實現中國經濟穩定增長 瀏覽:631
平安健康在哪裡填地址 瀏覽:15
對愛情不滿意是怎麼回事 瀏覽:765
幸福力的組成要素有哪些 瀏覽:786
皮丘幸福度到多少進化 瀏覽:398
經濟學專業在哪個城市好就業 瀏覽:934
幸福是什麼的掛 瀏覽:798
事業單位沒有空餘崗位怎麼辦 瀏覽:93
如何讓自己有事業心呢 瀏覽: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