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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事業單位如何發雙薪

發布時間:2022-12-12 22:34:19

㈠ 年底雙薪規定

法律沒有規定年底雙薪,這是由企業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勞動者通常是按比例拿雙薪的。用人單位可依法自主決定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和數額,勞動者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年底雙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㈡ 關於年底雙薪制是什麼意思

一、關於年底雙薪制是什麼意思? 「雙薪制」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其雇員多發放一個月 工資 的形式。 雙薪制是一種獎勵員工的形式,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12 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業多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這種是以時間為衡量指標的,只要你做滿了一年,就可以拿到雙薪。還有一種方法是12 2。即當員工為公司服務了一整年,有多發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這種是非常靈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營業指標、客戶指標和個人指標三方面來衡量。 公司營業指標是以最少成本達到最優化效果,獲得最大利潤打分,客戶指標是由客戶滿意度來打分,個人指標是由個人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數量打分。一般地,公司營業指標在雙薪中佔10—20%,集體工作量佔30—40%,而個人指標則在雙薪中佔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說,當你個人努力完成工作,發揮集體協作精神,完成公司營業目標時,才能最終獲得雙薪。這種靈活的做法,已經在國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調動員工個人的積極性,發揚團隊合作精神,為公司做出貢獻。 二、年終雙薪就是 年終獎 嗎? 由於目前年終雙薪是較為普遍的一種年終獎發放形式,許多人便簡單地把「年終雙薪」和「年終獎」等同起來,從法律角度來講這是一種誤讀。 雖然「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都屬於廣義上的勞動報酬,但兩者界限卻很明顯:「年終雙薪」是指年底最後一個月發放兩倍於平時數額的工資,從性質上講屬於工資,只是數額上是平時的兩倍而已,這相當於把勞動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積累下來放在年末集中發放。至於「年終獎」,《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 個人所得稅 方法問題的通知》中將其解釋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是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屬於獎金性質,是企業對員工全年工作的犒勞。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需按不同的方法來納稅,可見兩者存在本質上的區別。而對勞動者來講,最主要的意義在於,明確規定的「年終雙薪」可以使勞動者在未到年終而提前離職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獲得相應比例的年終雙薪(譬如已工作10個月的,可要求發放5/6),而「年終獎」則要根據企業的具體規定發放。 年底雙薪制也不是強制性的,公司可以根據完成的營業指標,個人指標等多方面的因素來考慮。而且能夠享受到年底雙薪制的這部分員工必須是在公司已經工作了一年,因為,大多數的民營企業都是實行的年終獎,和各種獎金福利政策,所以,大多數都基本上忽略了年底雙薪制。

㈢ 年底雙薪怎麼計算

年底雙薪怎麼計算

年底雙薪是公司的福利政策,如果公司有這一政策的,勞動者到了年底的時候,可以領取雙薪工資。關於年底雙薪的發放,不同企業有不同的規定。一般公司規定農歷年底,公司將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作為獎金,獎金按比例計算,發給當年加入公司並於12月31日前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具體內容下面由為您介紹。

年底雙薪怎麼計算1

導讀:關於年底雙薪的發放,不同企業有不同的規定。一般公司規定農歷年底,公司將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作為獎金,獎金按比例計算,發給當年加入公司並於12月31日前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具體內容下面由為您介紹。

年底雙薪是什麼意思?

年底雙薪是在農歷年底,公司將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作為獎金,獎金按比例計算,發給當年加入公司並於12月31日前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出勤率不良、表現不好或者有違紀行為的員工不能獲得此獎金。但無論是國家法律還是地方法規,都沒有明確規定年底雙薪該如何發放。

關於年底雙薪的發放,不同企業有不同的規定。

一、按比例拿雙薪

二、發雙薪前離職不享受雙薪

有的企業規定,員工要拿到年底雙薪,必須符合幾個條件:員工當年度必須在公司服務期滿三個月;發放雙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最主要的一條,員工在發雙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得享受年度雙薪。

三、發不發雙薪,企業規章說了算

用人單位自主決定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和數額,「發不發」、「怎麼發」的自主權都在企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發放年底雙薪,這不是一項法定義務。企業如果沒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沒有慣例,勞動者就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年底雙薪。而第十三個月工資的標準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

溫馨提示:

年底雙薪應在簽合同時就該明確怎麼發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發放年底雙薪,這不是一項法定義務。所以這筆工資額度,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

一旦職工和企業發生糾紛,遵循的依據只是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這時職工就陷入了被動局面,雖然有的官司勝訴了,但多數情況下只能被企業規定牽著鼻子走。

因此,勞動者進入企業前,應當先查看企業勞動者進入企業前,應當先查看企業關於薪酬獎勵的規定,一旦自己有反對意見,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提出,並和企業另行重新約定,明確年底雙薪怎麼發放。日後在仲裁和起訴時,也可針對性提出要求,避免增加訴訟成本。

年底雙薪怎麼計算2

很多小夥伴都會把年終獎和年底雙薪搞混,其實兩者是有區別的。

1.兩者的性質不同

年終獎是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其本質上是獎金。

而在實際操作中,年終獎與企業經營狀況以及員工的績效評定有關,年終獎是企業根據全年經營情況和員工的全年績效考核評定,向員工一次性發放的獎金,根據績效考核評定不同,獎金數額也不同。

而年底雙薪,也就是所謂的"第13個月工資"。在我國法律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要求企業必須支付員工13個月的工資。

但是,很多企業都會在《員工手冊》中規定:只要在公司工作滿12個月,那麼在年底的時候,就可以享受第13個月的工資。因此,在本質上,年底雙薪屬於工資的一部分。

如果企業有發放第13個月工資的規定,那就必須在約定時間支付給員工第13個月的.工資。當然,如何企業中並沒有關於「第13個月工資」的規定,企業與員工之間也沒有就此做出約定,那就不是必須發放第13個月工資。

2.發放時間及發放額度不同

在上文中我們提到,年終獎與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員工的績效評定相關,如在很多大公司中,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將員工評出A、B、C等級別,級別越高、年終獎金額越大;反之,評級越低,年終獎金額越小,甚至會被取消年終獎。

同時,年終獎的發放時間也根據企業自己的情況進行調整。很多企業會在元旦假期時就發放,有的企業則會在春節假期之前發放。但是,也有一些企業會在第二年的4、5月份發放,這些企業多按照財年計算,如阿里通常就是在第二年4月份發放年終獎。

而年底雙薪的發放數額則是員工一個月的工資,至於是全額工資還是基本工資,則要看企業的薪酬福利政策規定,或者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約定。同時,年底雙薪的發放時間一般都是年度最後一個月,隨著12月的工資一起發放,基本不存在其它的發放方式和發放理由。

3.稅收方式不同

根據《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年終獎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也就是說,年終獎依舊按照除以12個月後得到的數額,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方法為:應納稅額=年終獎/12*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而年底雙薪則一般採用合並計稅的方式,即將第13個月工資合並到12月工資中,與12月工資一起計算繳納稅費。

計算方法為:應繳納稅額=(工資+雙薪-個稅起征點)×稅率-速算扣除數

㈣ 年底雙薪是什麼意思

指農歷年底,公司將增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作為獎金,獎金按比例計算,發給當年加入公司並於12月31日前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出勤率不良、表現不好或者有違紀行為的員工不能獲得此獎金。
以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年底雙薪的發放,不同企業有不同的規定。
一、按比例拿雙薪
二、發雙薪前離職不享受雙薪
有的企業規定,員工要拿到年底雙薪,必須符合幾個條件:員工當年度必須在公司服務期滿三個月;發放雙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最主要的一條,員工在發雙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得享受年度雙薪。
三、發不發雙薪,企業規章說了算
用人單位自主決定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和數額,"發不發"、"怎麼發"的自主權都在企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發放年底雙薪,這不是一項法定義務。企業如果沒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沒有慣例,勞動者就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年底雙薪。而第十三個月工資的標準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
單獨計稅
因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單位實行"雙薪制",很多員工因此在年底領到了雙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最新規定,從現在起,個人取得的"雙薪",將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即第12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將在扣除800元起征點的費用後,對剩餘部分按相應稅率計算並繳納個人所得稅;第13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將不扣除800元起征點費用,而是對其全額按相應稅率計算並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納稅人第12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那麼就可以將其第12個月和第13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加起來,再減去800元後,對余額按相應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例如,卓小姐每個月的工資為3000元。這3000元作為一個月扣繳個人所得稅,由於其"四金"已經在12月份工資中扣除,所以不能在第13個月的工資中扣除任何費用,必須全額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15%-125=325元,而卓小姐12月份的個人所得稅是:(3000-2100)×10%-25=65,所以卓小姐12月份總計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325+65=390元。

㈤ 年底雙薪怎麼算

法律分析:年底雙薪資總額/12個月份*本年度實際入職月份數。年底雙薪只是企業給予員工的一些福利措施,也不是每個企業都有年底雙薪,那麼其發放的條件也各不相同,但大部分還是較有相同之處:一、截止年底雙薪發放日,入職已滿三個月且已轉正的員工;二、全勤記錄良好,且全年事假累計不超過15個工作日,無曠工記錄和重大記過處分;三、年底雙薪發放日未與企業解除,且未提出及辭退的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㈥ 年終雙薪發放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
目前法律並未對年終獎的發放標准做出特殊規定。如果勞動者與單位簽訂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如無約定,單位規章制度中有獎金發放規定的,則據獎金發放制度執行。
目前主要有三種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不同方式年終獎計算方法也不一樣。
(一)績效考核
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以及公司業績結果來發放績效獎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績效考核規則都是公開的,許多都會通過績效合同,與員工進行事先明確約定,根據年終業績的完成情況進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對應不同的績效獎金系數。
通過績效考核的方式頒發年終獎金已成為趨勢,例如超市的店長,年度考核分為四等,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的以上為特等;恰好完成的算甲等;未完成的算成乙等,不同等級對應不同的年終獎額度。
(二)紅包
由老闆給員工發放不確定數目的紅包。這種年終獎計算方法比較私秘,有的作為輔助年終獎發放,有的對關鍵性崗位員工發放。也有企業沒固定年終獎發放形式,直接由老闆來發放紅包,這種方式全憑員工在老闆心裡的位置、印象等。
(三)年底雙薪
所謂雙薪,其實就是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是單位對員工全年獎勵的一種形式。目前,行政機關及大多數企業稱之為「第13個月工資」 (即「12+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㈦ 入職不滿一年年底雙薪怎麼發

入職不滿一年年底發放雙薪方法如下:
1、截止年底雙薪發放日,入職公司已滿三個月且已轉正的員工;
2、全勤記錄良好,且全年事假累計不超過15個工作日,無曠工記錄和重大記過處分;
3、年底雙薪發放日未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且未提出辭職及辭退的員工。年底雙薪=工資總額/12個月份*本年度實際入職月份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㈧ 問一下13薪一般是怎麼算的

13薪是指工作期滿一年後,可以領取第十三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每年第12個月時,用人單位多向員工發放一個月的薪水;還有個別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單位在實行「雙薪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為其雇員多發放一個月的工資)後,個人因此而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8)年底事業單位如何發雙薪擴展閱讀

工廠勞動法底薪多少我們分區域來定義這個工資,目前我國一線城市普通工人基本工資大約是2030塊錢,二線城市的話大約是1500塊錢,三線城市是1300塊錢,而像家裡的小縣城基本工資是1200塊錢左右,加班費的話就按勞動法實際指導。

這樣子的話,正常而言,在工廠上班,一線城市工資一個月可以拿4500塊錢左右,二線城市在3500左右,三線城市是2800塊錢差不多,小縣城在2200塊錢左右是正常水平。

㈨ 年底雙薪怎麼算

年底雙薪怎麼算完全取決於用人單位的規定。

用人單位自主決定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和數額,「發不發」、「怎麼發」的自主權都在企業。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發放年底雙薪,這不是一項法定義務。企業如果沒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沒有慣例,勞動者就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年底雙薪。而第十三個月工資的標準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



(9)年底事業單位如何發雙薪擴展閱讀:

年底雙薪的發放數額則是員工一個月的工資,至於是全額工資還是基本工資,則要看企業的薪酬福利政策規定,或者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約定。同時,年底雙薪的發放時間一般都是年度最後一個月,隨著12月的工資一起發放,基本不存在其它的發放方式和發放理由。

年底雙薪則一般採用合並計稅的方式,即將第13個月工資合並到12月工資中,與12月工資一起計算繳納稅費,計算方法為:應繳納稅額=(工資+雙薪-個稅起征點)×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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