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資格初審後多久考試
不一定哦~根據地市的不同,以及現在的特殊情況。但是就目前來說,如果資格初審確定了你在報名後就能看到的,時間大約是1-7天。
㈡ 事業單位報考資格初審一般要多久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招聘單位在幾個工作日內(各地方規定不同),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會公布咨詢電話並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㈢ 事業單位資格初審需要等待多次時間
事業單位資格初審後的筆試時間根據招考單位的安排,這個沒有確切的時間,筆試時間通常會在招聘公告中有具體的說明,而考試地點通常在列印准考證後才能知道。考生只需要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並繳費,根據准考證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考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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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事業單位資格初審需要多久
事業單位資格初審是指在報名期間對於你所報名的個人信息進行資格審核,主要審核專業、學歷是否符合,個人信息是否填寫正確,具體的時間需要根據你的崗位報考人數來決定,報的少可能20分鍾完事,人多的話可能半天至一天。
㈤ 事業單位公示後,手續送到人事局審批,審批時間大約多久,要等多長時間才能上班呢
一般都要一個月左右,具體等通知即可。
事業單位的錄用流程:
一、用人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擬錄用人員在原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內公示不少於7天;
三、用人單位填寫《事業單位錄用人員備案表》,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四、用人單位將審核後的《錄用備案表》報送相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用人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並到相關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5)事業單位初審通過等待要多久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類型:
1、公務員身份的行政編制。通過國考省考等公務員考試進入公務員隊伍,進行公務員登記的行政編制。
2、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參公編制。通過國考省考進入公務員隊伍的,進行參公登記的參公編制。
3、參公單位事業編。不進行參公登記,不屬於參公編制,只是事業編制,雖然單位是參公單位,不代表所有人員都是參公編制。
4、事業單位事業編。就是全額、差額、自收自支這三種。
5、工勤編制。行政機關叫行政工勤人員,屬於機關工人編制,不是行政編制(公務員),只是機關後勤工人,佔用工勤編制。
6、借調人員。編制在原單位,工資待遇都由原單位負責,只是人來工作,人事關系沒過來。
7、長短期合同工、外聘人員、三支一扶、社區民生等都屬於臨時工。
㈥ 事業單位資格初審後一般多久考試
你好,天星培訓網路知道團隊為您解答
沒有固定的時間,一般以簡章上公布的時間為准,多在報名結束後一個月的時間內進行筆試考試。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如有疑問,歡迎向我們團隊知道提問
㈦ 你好,請問事業單位考試通過後要多長時間提交資料資格審核
事業單位考試筆試通過後,還要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後還要進行體檢、考察,然後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單,名單進行7天左右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任用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規定報批或備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一般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入事業編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㈧ 報考事業編考試等待審核需要多長時間,有知道的朋友嗎
報考事業編考試審核時間2至3個工作日。
報名的審核主要是審核學歷、專業等一些基礎類別信息;專業不受限一般就很快審核通過,主要還是審核專業的。
一、關於報考條件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公務員。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系。
3 2014年畢業定向、委培生能否報考
201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報考。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並交招錄機關審核。
5其他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1.6、2014.2015年畢業生可否以應屆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7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上述解釋僅適用於此次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招考工作。
8有基層經歷應屆生如何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9、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定。
10 如何認定三支一扶等人員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參加上述四個項目的人員報考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以上材料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並交招錄機關審核。11、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二、報考的基本步驟包括哪些?
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第一、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考簡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招考公告》、《招考簡章》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第二、「考生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進行「考生注冊」。注冊前,報考人員必須閱讀並同意《誠信承諾書》,否則不能注冊。第三、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並提交上報。報考人員要慎重填報相關信息,如資格審查不通過,則不得再次報考同一職位。第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提交報名信息後,報考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第五、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於2009年10月28日8:00之後,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報名序號。第六、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需要在2009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或所選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主要包括:考生承諾遵守考試紀律、上傳照片、繳納考試費用。未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第七、列印准考證。報考人員需要在2009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7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確認同一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准考證。第八、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報考人員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身份證必須與報考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未帶身份證的報考人員不能參加考試。第九、查詢成績。2010年1月上旬,報考人員可以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范圍。第十、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等。未按規定的時間參加面試、體檢的報考人員,將視為放棄相應的資格。
三、關於報考職位
1、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2、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招錄機關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09年10月24日24: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部門或該部門的其他職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職位。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㈨ 事業單位報名審核通過要多少時間
48小時之內。一般都是1天。
48小時之後系統自動默認通過
答案補充
估計是信息未正式存入伺服器的庫里吧,是不是你提交的時間比較早。
那就抓緊時間再填一次
㈩ 初審通過等待復核要多久
初審通過等待復核一般是二到四個月。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於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一)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
(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
(四)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
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不開庭審理的,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訴、抗訴案件,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