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編離職需要多久
參考公務員離職手續,一般要提前一兩個月和領導申請
首先,和直屬領導、分管領導和主要事業單位負責人談話並提交書面申請
其次,和事業單位的直管單位主要負責領導談話(沒有可忽略)
再次,領導會召開班子會議進行討論,得出結果(一般同意)並出具辦文發布出來
最後,和人事人員辦理離職手續
這個過程一般需要2個月,決定離職請提前兩個月申請。
② 事業單位辭職消編流程
事業單位辭職流程是什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③ 急!急!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提交辭職後到底是一個月期限還是6個月期限
事業單位人員不受勞動法保護,是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來管理的,正常的來說,應該是六個月,也就是說,在這六個月之內,半個月也可以被五個半月也可以,六個月也可以
④ 事業編辭職手續多久能辦完
事業編辭職手續三個月內能辦完。
事業單位辭職分為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在編職工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辭職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收到辭職書面申請後,一般應在三個月內,給予書面批復,對批復同意的發給辭職者本人辭職證明書;
2、事業單位在編職工與所在單位訂有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照聘用合同的有關規定辦理,辭職經批復同意後,辭職其本人協助用人單位辦理檔案託管、社保等相應的人事手續。
事業單位的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五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
第八十六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並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⑤ 醫院編制內辭職要多久時間
醫院編制內辭職一般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單位。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則按其約定的方式來辭職即可。若醫院有嚴重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立即辭職。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⑥ 事業單位辭職多久能走
職業單位辭職一般是30天後就能走了,但是需要大家提前30天提交辭職通知書,雖然不需要徵得單位的同意但是這個流程是需要有的。提交完畢後繼續上班30天,第31天就可以結束工作,可以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單位也需要依法一次性支付完工資,並且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不然的話單位就是違法的。
如果跟單位有其他的特殊約定,這個時候就需要按照約定的條件進行處理,該賠償的賠償,按照流程走就行了,大家不需要過度緊張,離職是自己的權利,這個過程大家都是平等的地位。
事業單位辭職多久能走
⑦ 事業編制辭職流程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編職工應提前三十日先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辭職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收到辭職書面申請後,一般應在三個月內,給予辦理辭職手續並發給辭職證明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
第四條 辭職必須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第五條 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從收到辭職申請起,除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情況外,應在三個月內,予以辦理辭職手續並發給辭職證明書。
第六條 與所在單位訂有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聘用合同的規定辦理。聘用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可按本規定的第五條或第七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