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請假最長不超過多久
事業單位職工一年內最多可以請多久的事假
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曠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曠工天數的基本工資;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法律依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事假休假的規定(勞動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6個月的,超過的時間不能計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員在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不再享受當年的職工休假待遇。
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㈡ 事業單位病假可以請多久勞動法病假天數規定
法律分析: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根據職工在公司的在職時間,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個月的病假醫療期,所以職工病假最長可以請二十四個月,但是必須由醫院出具病假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需要請假的,三天以內由單位批准,三天以上,需要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按管理許可權由組織部門或者人事局批准。請假應以書面請假為准,特殊緊急情況來不及書面請假的,應先電話請假,後補辦請假手續,或者由其家屬、單位工作人員代辦請假手續。如果是因工受傷,經醫院診斷證明必須治療和休養的,可請工傷假。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㈢ 事業單位病假最長可以請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根據職工在公司的在職時間,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個月的病假醫療期,所以職工病假最長可以請24個月,但是必須由醫院出具病假條。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㈣ 事業單位事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事業單位事假請假最長時間規定,具體如下:
1、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6個月的,超過的時間不能計算工作年限。工作人員在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不再享受當年的職工休假待遇。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業單位病假工資規定2016新規定,事業單位病假工資規定2016新規定,機關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科備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後,報辦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備案;
3、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足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按天計發,下同,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4、上述工作人員中享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待遇的人員,其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其病假期間工資可在相應工作年限計發病假工資基礎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數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㈤ 事業單位事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不能超過20天。
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6個月的,超過的時間不能計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員在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不再享受當年的職工休假待遇。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㈥ 事業單位請病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一、事業單位請病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1、按照法律規定,事業單位請病假的醫療期同一般企業一致。根據勞動者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綜合認定勞動者所應享受的醫療期,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如果勞動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二、事業單位請病假需要什麼手續
1、機關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科備案;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後,報辦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備案。用人單位有權對員工的病假證明提出質疑,但患病員工也有權根據病情輕重和醫院的遠近選擇合適的醫院就診,用人單位要求員工患病休息時需提交指定醫院的診斷書及病假證明
㈦ 工作單位請手術假,一般多少個月。
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
請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工作人員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
事假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審核批准,由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後,報人事部門備案。
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曠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曠工天數的基本工資;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有關事宜
事假工資將本人的基本工資折算成日工資(每月按21.5天計算)計發,折算後的尾數四捨五入。
本規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資」,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之和;機關工人指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工人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工作人員按比例計發事假工資期間,可繼續享受除獎金和崗位性津貼以外的其它津(補)貼和福利待遇。
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請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新錄用人員在見習(試用,下同)期間請事假不足兩個月的,見習工資照發,請事假超過兩個月及以上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見習工資,並相應延長見習期。
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在探親假期滿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請事假的,需提前向單位領導申請,經批准後可按本規定執行。
女性工作人員產假期滿,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請事假的,經單位領導批准,可按本規定執行。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6個月的,超過的時間不能計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員在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不再享受當年的職工休假待遇。
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請假條:
尊敬的xx:由於…(寫出請假的客觀原因),以及(寫出自己的請假的主觀原因 ),所以我希望(寫出請假時間段)向您請假,以便讓我更好(寫出請假時自己做的事或休息),以更好的精力或狀態去完成接下來的工作或學習(強調對於領導或上級及老師的關建利益),希望得到您的批准,謝謝,此致,敬禮,請假人:(有必要需時強調自己工作部門或是相關所屬單位),日期。
請假條填寫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人事部門,一份留本部門。
㈧ 事業單位請假最長不超過多久
事業單位一年請假不得超過20天。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
事假怎麼扣工資
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原工資照發;
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4、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
【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
員工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發給病假工資,具體標准由用人單位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80%自主確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進行折算。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㈨ 事業單位一年請假不得超過多少天
事業單位一年請假不得超過20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
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1、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2、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機關、事業單位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又不按本辦法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工作人員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責令支付;屬於其他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由同級人事行政部門或工作人員本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