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寧波事業編工資大概多少
不同的地區和事業單位的工資待遇是不一樣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構成包括基本工資、崗位績效和津貼補貼。浙江省的經濟發展水平還是比較高的,所以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工資待遇都還是不錯的,小編搜集了一些寧波事業編的待遇情況僅供大家參考:
地市一級事業編制待遇保底在15W左右,包括公積金、住房補助等,實際到手 10-15W左右。縣區一級事業單位待遇一般保底在 10w 左右,包括公積金、住房補助等,實際到手 7-13w 左右。如果各單位自收自支涉及重大項目分紅獎金,獎金額度在 2-10w 之間。當然事業單位待遇也是和事業單位的種類有關的,比如高校內的事業編,不同的學校對應的待遇也會不同。具體的待遇情況以考生報考的事業單位規定為准。
寧波事業編工資大概多少
2. 寧波公積金繳納最低基數是多少
法律分析:1、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9000最低240。
2、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國家機關職工繳存的公積金比例,有嚴格規定,其實並不算離譜。比如說,一位中部省份的廳局級幹部,一個月的公積金是3000元。
3、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每個月存入卡中的公積金有近1000元,加上單位補貼的1000元,一個月有近2000元的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寧波最低住房公積金要交多少
繳納標准:最高為3269元,最低為101元。
計算方法:繳納標准=繳納基數*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設定上限和下限。
繳存基數上限為寧波市2018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7237元;繳存基數下限為2018年度寧波市市區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即2010元。
繳存比例:
繳存單位和職工按5%-12%的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同一單位職工適用同一繳存比例),繳存額見角、分進元。
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時須提交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告、職代會或工會討論決議及申請報告,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按最低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職工,經職工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准後,職工可以免繳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但職工所在單位應按照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免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為一年,到期後應當按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2019年度各繳存單位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調整時間為6月25日至7月18日(托收日暫停辦理)。
拓展資料:本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後,若市政府調整寧波市最低工資標准,則標准調整後新開戶繳存職工在次月起按調整後標准執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4. 寧波市社保公積金繳納標准
一、寧波五險―金繳費比例—覽:
基本養老保險:單位——14%;個人———8%;
基本醫療保險:單位——(8.5+0.5)%;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5%;
生育保險:單位——0.7%;個人——不承擔;
工傷保險:單位——浮動費率;個人——不承擔;
公積金:單位——5%~12%;個人——5%~12%。
5. 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交多少
01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交多少
公積金是按比例繳納的,一般是5%—12%,每個省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都不一樣,一般來說,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是按照12%這個最高繳費基數進行繳費的,由單位和個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繳,單位和個人都要各自承擔一部分。最高繳費基數=省會城市社平工資*3,如廣東省:第一類片區(廣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8919元,則最高繳費基數26757元,公司及個人繳費比例是12%,則公司及個人分別繳3211元,進入個人賬號=6422元/月;北京最高繳存28221,最高繳納比例12%,個人繳納3386+單位3386=6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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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事業單位工資漲了公積金會一塊漲嗎
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工資基數上漲的同時,公積金繳納比例相對固定的時候,繳納的公積金也會跟著相應的進行上漲。如果在同一家單位工作,且工資漲了,那麼繳費基數就漲了,繳納的公積金必然會更多。但並不會這個月漲工資,下個月就公積金變多,因為繳納五險一金的基數,是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所以一年才會調整一次的。因此,如果工資比公積金繳納基數上限要高,那麼就算是工資漲了,公積金繳納基數也是根據當地的繳納基數上限來進行繳納,也就是這時候公積金不會上漲。
但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很高的,即使工資是8000元,那公積金繳納金額可能高達4000元,與普通企業相比要高出十幾到二十倍。有的事業單位有可能更高,如果你是貸款買的房,那麼公積金裡面的金額對沖掉每個月的房貸後,甚至還有點結余,所以事業單位公積金還是非常「香」的,大家還是積極上岸才是王道。
原文鏈接: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交多少
6. 寧波醫院公積金待遇
一個月有近2000元的公積金
醫院正式的員工,每個月存入卡中的公積金有近1000元,加上單位補貼的1000元,一個月有近2000元的公積金。
7. 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積金減少
是的,因為工資結構調整了。
從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同級人社部門、組織部門、財政部門核定的,按同級人社部門、組織部門、財政部門核定口徑計算;企業和其他組織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工資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具體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設定上限和下限,繳存基數上限為寧波市202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3414元;繳存基數下限為2020年度寧波市市區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即2010元。本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後,若市政府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准,則標准調整後新開戶繳存職工在次月起按調整後標准執行。
8. 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多少
一般來說,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為百分之十二,由單位和個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繳,比如北京。
但是由於各地區的經濟情況不同,因此繳存比例也會存在差異,一些地區則規定了一個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的繳存范圍,由各公司自行決定具體比例,也就是說,部分地區可能無法達到百分之十二的繳存比例,而有些地區可能會超過此比例,因此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繳納住房公積金大的好處就在於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當住房公積金繳納至一定的時間,職工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享受比商業貸款低很多的利息,節省出很多的購房成本。有些地區規定的是連續繳納六個月,有些地區規定的是連續繳納三個月,視具體情況而定。此外,不論你是要購房還是大修住房,抑或是要租房,只要滿足條件都可以提取使用公積金。
繳納住房公積金還有個好處就是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因為在計算個稅的時候是需要減去住房公積金的數額的。並且,不論是單位繳納的那部分還是你自己繳納的那部分,到後都是歸自己的,等於你白拿了一筆錢,十分劃算。
9. 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多少
由於各地區的經濟情況不同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也會存在差異,一般來說,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為百分之十二,由單位和個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繳。
按規定,職工上年月均稅前工資為繳費基數。高於當地上年平均工資3倍的按平均工資3倍算,低於1/3的按1/3算。當然各地可能在執行政策上會略有區別,比如樓上說的他們單位只按80%確定基數。
繳納的時候,個人要負擔基數的12%,即這部分金額要從你的工資里扣除。單位同時為你繳納基數的12%。
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就是公司按照規定為你繳納的工資數,其中不包括自己繳存的,也就是說月繳存公積金的一半。比如工資是1500元+各種獎金福利=5000元,按照你底薪1500元給你省報公積金,比例如果是10%,則你公司替你交150元公積金,你每月工資還要扣繳150元公積金,你每月繳存的總公積金就是300元。這其中1500元就是基數。
根據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