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領導隨便調動員工崗位,降低工資,找勞動仲裁又怕失去工作怎麼辦
領導給員工調崗的很大因素是對員工的表現不滿意,單位不願意辭退員工是因為不想賠償所以調崗調薪,如果員工不接受單位的安排,只有離職。根據你的問題描述來看,單位並不屬於違法行為,所以即使你找勞動仲裁也不能解決問題。不想失去這份工作就要好好表現讓領導看到你的價值。
⑵ 在職場中,被上司惡意調崗怎麼辦
每個勞動者都應該明白,自己在職場中並不是完全處於劣勢地位,在從事勞動過程中有相關法律和法規是我們的後盾。如果有明確的勞動合同簽訂,根據《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記住,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是關鍵。
就算是合同中包括了調崗的內容,但是想要讓員工服從調崗的命令,是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條件的,首先,公司對於員工的調崗行為是需要提前告知的,並且還要帶有合法合理的調崗理由,其次,要看公司給員工的新崗位性質是否發生了變化,比如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等是否有變化,都應該先跟員工商議以後在下發調令,最後是薪資待遇是否發生了變化,如果發現新崗位的工作低於原崗位,那麼員工是可以拒絕調崗的。
⑶ 我的領導把我調到別的崗位去做我不想去應該怎麼辦
不知道你的領導為什麼會把你調到別的崗位去。
按理說領導可以調我們去別的崗位,但是我們也有我們的權利決定去和不去。
一般情況下被領導調到其他崗位,有一種可能就是目前的崗位不適合你,他會去給你調到其他更適合你的崗位,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他對你不滿意,然後需要把你調到其他崗位去。
在把你調走之前,他應該是和你進行過交流的,詢問一下你的意見。如果說你不想去,那麼你可以和領導說,說你不想去的理由。比如你當初應聘就是沖著目前的崗位去的,而不是去其他的崗位,而且你對那個新的崗位不感興趣,覺得也不匹配你。
如果真的是領導對你的工作能力不滿意,非要把你調去其他崗位,那麼我覺得你和領導商量的結果無非就是要不你離職,要不你接受調崗。
其實你想一想,如果領導非要把你調到其他崗位,而且沒有的商量的話,那麼你在這里呆著也很痛苦。只能早點打算另找他家。
⑷ 在職場中,被上司惡意調崗時怎麼辦
序言:在走入職場的時候,如果被上司惡意的調離工作崗位的時候,自己一定會選擇辭職。因為和領導之間已經產生了矛盾,即使反映出了問題也很難得到其他人的幫助,與其一味的和領導較真,倒不如換一個工作環境。對於自己而言也會有不一樣的收獲,應該在職場當中認識到,既然得罪了領導,即使想要和上司拉好關系也是很困難的事情。
如果和領導之間沒有任何的私人關系,就應該考慮到領導這樣的安排,顯然只是為了讓員工能有一個更好的工作能力。但如果和領導之間已經有了其他問題的沖突時,就不要一味的挑戰領導的耐心。因為很難得到領導的認可,與其一味的在工作當中浪費時間,倒不如考慮去其他地方發展自己的工作能力,可能也會收獲到不一樣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