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務員異地調動有什麼方法
1、同省異地調動公務員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2、想要異地調動公務員,只有兩種,一個是遴選,另一個是如果往省會調,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調入所在行業省級機關。
3、如果接收單位確實需要你這個人才,可以破例把你調回來(你懂的)。首先接收城市的接受單位需要開具商調函,然後會調取你的檔案進行審核,審核之後會開具公務員轉任表,這也是最難的,你的接收單位要同意,同時,你想調入的城市的人事局必須也要同意(難度相當大)。兩個都同意之後,你就可以拿著公務員轉任表到你現在的單位蓋章,然後到你現在城市的人事局蓋章(想蓋章必須是局一把手同意,難度可想而知)。如果蓋章都完畢,下一步你就要把轉任表送到接收單位,等著接收單位上報人事局,等待人事局下達調令(3-6個月)。然後就是靜靜等待,等待接收城市人事局和編委溝通編制,上報市政府辦公會同意後,人事局就可以下調令了。拿到調令之後你就可以調轉工資關系和養老保險,公積金關系了。都完事後就徹底調回來了。
以下就是公務員調動的相關程序和手續:
1、向你將要調入的單位提供書面申請,若所調入單位同意接收,就會向你所在的單位發出調檔函;
2、審檔通過後,調入單位會向調入人事部門提交材料,包括:增人計劃卡(編制單)、轉任函件(主要包括轉任理由、單位編制和職位空缺情況、擬任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選調方案等)、《調動審批報告》;
3、確定調動人員之後,調入人事部門向調出人事部門發《公務員商調函》,審核擬調人員有關材料,包括:個人檔案、現實表現、體檢表、調出單位填寫的《公務員轉任審批表》、《工資轉移介紹信》、《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等;
4、通過審核後,調入方人事部門向調出人事部門發《公務員調動通知》;
5、調入人持《工資轉移介紹信》和調出人事部門開出的《行政介紹信》到公務員管理科辦理報到手續後到調入單位報到,調入單位到市人事局工資科、市編委辦辦理工資及入編手續;
6、遷戶口要持《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及有關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
7、轉任人員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由於公務員的調動的程序比較復雜,難度較大,因此,建議有此想法的新錄用公務員,尤其是想要跨地區、跨部門調動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與其費了大精力去操作調動程序而不知結果怎樣,還不如腳踏實地在現工作中安心「改造」, 只要自己發揮出了特長,也會讓自己的職業發展前景更為樂觀。
2. 事業編異地調動有多難
相信大多數人考公務員時,都曾產生過這樣一種想法:不管崗位偏不偏,苦不苦,先考上拿到編制再說,到時候再調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就行了。
這種做法,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異地調動」了。不得不說,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異地調動遠不像大家想像的那麼容易,今天就來帶大家看看,想調動要多難。
1.原單位不願放人
公務員想要調動到其他單位,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原單位放人;新單位有空編且願意接收;辦理轉任手續,層層蓋章。這三個條件,每一個難度都很大,第一道攔路虎,就是原單位不願意放人了。
前面已經說了,很多人考試時為了降低競爭力,報考的都是偏遠基層崗位,這些崗位本來就極度缺人,豈能允許你把他們當作跳板?5年服務期內不準調動就算了,即使時間過了,想要離開也是萬難。領導不同意,你就別想走。
2.調動無門路
原單位不願意放人,還只是第一個難點。真正讓很多人調動無門的,還是後面兩點:沒有單位接收以及程序難辦。
考公務員的同學,大多數都來自無權無勢的家庭,上哪兒去找個單位接收你?即使運氣好新單位有人,能保證組織部那邊過關?很多人天真地以為,這種事情花點錢就行了,然而在反腐高壓下,誰敢冒著丟飯碗的風險幫你這個忙?其實看看現在的實際情況就知道了,絕大部分公務員,考上後都只能老老實實呆在原位置,想走基本不可能。
3.遴選同樣有風險
除了正常的調任以外,還有一種調動的方式就是參加遴選了。通過遴選考到其他單位,成功率確實要比普通調任高,但仍然不是萬全之策。
首先遴選的報名條件很高,考試難度很大,時間也並不固定,很多公務員等十幾年都未必有一個合適的機會。其次遴選一般也是需要原單位同意的,這又回到了第一條,原單位不肯放人,你考上了也沒用。如果偷偷參加考試,反而可能會惹怒原單位的領導,被針對或是穿小鞋都不稀奇。
綜合來看,公務員異地調動的成功率極低。考上鄉鎮基層崗位,然後調到城裡單位,更無異於白日做夢,可以說99%的公務員都沒有任何希望。所以勸大家報名時一定要慎重,選一個最合適自己的崗位。千萬不要耍小聰明,到頭來吃虧的還是自己!
3. 事業編可以調到別的地方嗎
事業編可以調到別的地方。
跨地區調動一般是商調,在同性質及以下單位調動,原行政單位的可以調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原事業單位調事業或企業單位。只要調進單位、調進單位的主管部門和調進縣、市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就行了(雖說是組織人事部門批准,但實際上是要通過市、縣主要領導的)。如果是作為特殊人才引進可能更容易些。
事業單位調動程序如下:
1、找到接收單位,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現單位的負責領導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調出並加蓋公章;
2、由接收單位提交用人申請書給上級主管部門的負責領導;
3、接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
4、調入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向調出單位發出調動函;
5、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調入單位報到;
6、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原來工作單位的財會部門辦理工資遷移手續;
7、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新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4. 事業單位職工怎麼調動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調動,手續都差不多,只要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就可以辦理調動:有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有空編並同意進人;原單位同意放人。
上述三個條件看起來簡單,蘊藏著很大學問。
1、如果在轄區內或本級調動,相對較為容易。比如從鄉鎮調縣區,從市某個單位調另外一個單位,因為不涉及到財政增加供給,操作起來相對簡單,原則上只要有單位接收,接收單位領導同意並報縣區領導批復,報編辦審核備案即可完成調動,調動周期一般兩三個月。
2、如果本轄區或本級逆向調動,難度有所增加。比如從自收自支到差額,從差額到全額,從事業編到參公或公務員,要轉換身份必然涉及到財政增支以及編制增額問題,因此按規定都要過編委會,經過編委會研究同意後,才能調動。編委會的主任一般由地方行政主官擔任,成員包括常務、組織部長、政府秘書長、財政局長、編辦主任等主要領導,要過這些領導的手,沒有一個領導牽頭協調很難完成。加上編委會開會非常不容易,有的地方一年也就開兩三次會,調動需要的周期也比較長。正常情況下,逆向調動從開始辦理到最後報到沒有半年以上根本辦不了,有的甚至要等上一兩年時間。
3、如果是跨區域調動,最為麻煩。編制之所以重要,與它的財政供養性質息息相關。因此,編制其實有地域性。你考取了這個地方的編制,換到另外一個地方是不被承認的。哪怕是從縣里到市裡,因為縣市財政分立,兩級編制也相對獨立。因此跨區域調動,原則上要求主官簽字,並經編委會研究同意才能完成,難度非常大,需要具備強大的推力才行。
事業單位職工怎麼調動?
目前兩種方式,一是借調,人走編不走;二是調離,編隨人走。具體介紹下兩者的流程。
一、借調借調相對而言比較簡單,也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一種事業單位人員調動手段。
自中央、省委巡視以來,要求不允許長期借調、嚴格規范借調程序,且一次借調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目前借調現象有所改觀,但仍然比較普遍。這種方式操作比較簡單,只需要原單位和借調單位統一意見即可。
具體借調流程為: 原單位召開班子會議,集體表決同意人員借調,形成會議記錄或紀要,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另兩份報組織部及借調單位。 如要長期借調,每3個月要重新形成這么一份證明。
二、編隨人走,直接調離我親手辦理過幾個事業單位人員的調動手續,其實一點都不復雜,我以鄉鎮政府事業編人員調至區直部門為例,簡單說一下調動流程。
1.前期操作 。這里有三個必備條件: ①原單位要放你走;②要去的單位同意接收;③需要當地主要領導簽字 ,比如區內調動,需要區委書記簽字。
原單位和接收單位的工作做通了,主要領導簽字這一步,一般由當地組織部長操作。
由接收單位與組織部門對接,組織部長再向主要領導匯報,請主要領導簽字。這三個前期流程,是必須要走完的,要不然人事關系是無法調動的。
2.當地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開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我們俗稱「調令」, 一式兩份,分別給原單位和接受單位。有的地區需要你本人去送這兩份「調令」,有的地區人社局直接就發給這兩個單位了,用不著自己跑。
3.原單位和接收單位收到「調令」後,分別辦理「減員」手續和「增員」手續。
4.原單位開具《工資介紹信》給接收單位, 然後原單位就會停了該人員的工資、社保、公積金等一切待遇的發放。接收到位收到《工資介紹信後》,辦好「增員」手續,你的關系就算是正式轉到接受單位了。
三、如果想跨市調動首先大家要明確一點,事業編只是在地級市組織部門、人社部門有備案,在其他省市是沒有備案的,簡單的說,其他省市並不承認你的事業編身份。 這與公務員不同,公務員是都有備案。
所以事業編想要跨市調動是非常非常難的,不是一般的人脈背景可以操作的。以省廳從各地市選拔人員為例,第一個硬性標准就是要求必須為行政編,即公務員。
另外,針對事業編的遴選非常少,至少我連續關注了4年,只有一次事業編遴選。我們平常所說的遴選,只是針對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事業編沒有資格參加。所以有的朋友說通過遴選,那就是在忽悠你。
最後,不管從哪調到哪,對於能力一般、沒有關系的人來說,都是挺難的,程序和流程一直在,但調動的門檻也一直有。
第一、
到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領取「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一式X份(根據地區差異性,有可能是「事業單位調動人員呈批表」、「人才引進審批表「等等,具體以當地人社局的表格為主,可以事先問一下你的主管人事部門,是什麼表格)。
第二、
現在要分成兩層同時走,這樣會快點。
第一層:填寫」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到接收單位將商調表的「調入單位意見」和「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意見」欄簽字蓋章。再到調出單位將商調表的「調出單位意見」和「調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欄簽字蓋章。「調入組織人事部門意見」可先不蓋章,不用管它。(在這里須要說明下,調入和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都要開局務會議或主任會議研究同意吸收你進入單位/調出單位,調入單位和調出單位領導也要同意才可)
第三、
第二層: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到機構編制部門辦理使用空編,辦理出「編制使用通知書」。
第四、
到時,憑著」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空編使用通知書「、單位現實鑒定材料、調入單位主管部門的函(關於調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齊全,然後受理,開具」商調函「。
第五、
憑著」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人事部門辦理調檔手續,然後人事檔案轉移到人社局,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會進行查檔,如果沒有任何問題,再開具「調動通知」或「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工資關系調動。
第六、
憑著「調動通知」或「商調函」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工資關系轉移,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到人社局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
第七、
憑著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到人社局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到人社局辦理。人社局再開出介紹信到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把人事檔案也轉移到調入單位主管部門。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再開具介紹信到所屬事業單位(調入單位)。你憑這介紹信就可以到新單位報到了,恭喜你!
第八、
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憑著人社局開具介紹信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為人社局、財政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工資和編卡(編制實名使用通知書)
第九、
事情還未結束喔,你還有社保,公積金沒有轉喔。接下來你得自己繼續辦理。首先,你了解新單位什麼時候繳社保和公積金(別到時新單位繳了,舊單位又沒有幫你繳,你的關系又轉出來,那麼這個月你就漏了)。確認後,讓舊單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報停,報停後,新單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報增,你的社保關系和公積金就轉移過去了(公積金賬號掛靠銀行不同,可以申請提取,提取的話,去舊單位的住建局拿表申請)。
事業單位福利待遇好毋庸置疑,每年都能吸引大批考生參考。可對於很多在異地上班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來說,面臨著各種關系、圈子、人脈的重新建設,會給自己的生活造成很多不便,這不得不說是一件頭疼的事情。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其實還是有辦法的,那就是工作調動,如果大家對此不了解,重慶中公教育事業單位的我今天就給大家強勢科普一波。
可以肯定的是:事業單位可以調動,事業單位也可以跨省調動,但是比較難。
如果想從事業單位調動, 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可以接收你的單位。 若想要跨省調動,則你的調動申請需要由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長或者市長簽字後才可以調動。每年也只有幾個名額,這種情況是比較困難的。所以調動是可以的,只是要看政策和運氣的成分。對於跨省調動,總體來說,你首先要在外省找到一個好單位,而這也是最難的一個步驟,然後確定你現在的單位同意你離職,再由新單位人事部門開具事業單位調動函,再到現單位人事部門辦理檔案移交,社保結算等等。
調動的具體程序是:
1.接收單位把你的材料交給省人事局審批
2.人事局核准後由接收單位向你現在的單位遞交商調函
3.你單位同意調走後報當地人事局批准,商調函上「同意」要有兩個章:人事部門的和你單位主管部門的
4.商調函發回接收單位核准,人事局正式發調函調你的檔案,這個應該不用你自己跑了,調檔案完畢後在編制辦注冊,隨時接受通知准備報道。
另外大家 需要注意的是,調動這種事情千萬不能心急,而且在試用期內是不能夠調動的。 由於事業單位的調動程序比較復雜,因此我建議有此想法的新錄用人員,與其花費大精力去操作調動程序卻不能預知結果如何,倒不如腳踏實地在現工作中安心「改造」, 只有自己發揮出了特長,自己的職業發展前景才會更為樂觀。
1.最重要的是你要找到一個接收單位,而且這個單位有你對應的編制
2.其次你的所在單位領導要同意,通過單位常委會(黨組會)研究通過你的轉任。形成會議紀要,報人社局審定。
3.人社局經過會議研究,出同意調動的提案報組織部,一般情況下組織部部長為人事調配會常務副組長,地區主要領導為組長,報組織部後,還會在審查,審查你是否符合調動條件,有沒有違紀違規問題,有沒有服務期未滿的問題,如果沒有一般情況下屬於調動工作業務范疇不會為難,如果考慮到幹部年齡結構等問題可能會不同意。如果地區內單位調入程序比較簡單,填寫人事調動調配表,上面需要所在單位,組織部,人社局,調入單位簽字,當然還有你本人同意簽字。人事調配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
4.如果跨地區調入就比較麻煩了,還要報上級組織部們批准,他們程序和在下一級一樣,時間會很長,少則一年,多則兩年。
不過話說回來了,有一種叫特事特辦,就看你了,說白了沒有一個調動背後是簡單的
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調動分為逆向調動(差額財政向全額,自收自支向全額或者差額財政調動)、同向調動(全額財政向全額財政調動,差額財政向差額財政調動,自收自支向自收自支調動)、順向調動(全額財政向差額財政或者自收自支調動,差額財政向自收自支調動)三大類,要實現逆向調動幾乎不可能,順向調動應該很好辦理,畢竟能騰出一個編制,事業單位幹部職工一般都是同向調動。
事業單位職工調動程序其實很簡單,你先找一個願意接受你的事業單位,再說服單位主要領導願意放人,然後去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開一個介紹信(調函),調動工作基本就完成了,剩下的編辦、財局上編制和變換工資關系都是公對公。但是現實中真是這樣的嘛?大錯特錯,比這要麻煩得多。
我大姐事業單位調動工作,折騰了將近一年,特別難辦理。主要是調動工作要主管人社局常務副縣長簽字, 教育、衛生系統跨系統調動和鄉鎮幹部調到縣城需要縣長和縣委書記初審後,上縣委常委會決定, 然後編辦、財局簽字和手續還要個人自己跑,沒有一定人脈關系還是別想調動工作的事,太難了,比重新安排一個事業編要復雜的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歡迎大家討論留言!
事業單位職工調動需要先經過領導同意,再由組織人社部門進行審批等程序。
事業單位調動和公務員調動一樣,目前還沒有特別完善的調動規定,除了自己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試以外,一般情況下想要調動都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簽字同意。
具體的調動程序是:①個人先找好單位,由本人或者擬調入單位向主管領導提出調動申請。②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將申請轉給主管組織人事的領導或主要領導。③有關領導全部同意後,由編辦進行核編,在不超編的情況下,編辦出具核編證明。④拿著有關領導簽批手續和編辦核編證明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⑤到編辦轉調整編制、到財政部門轉工資手續。⑥到目前為止,調動手續基本完成。
這就是目前事業單位調動的基本程序,雖然各地各部門掌握的程序有所不同,但也都大同小異。最主要的是都需要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方可辦理調動手續。這種調動方式的好處就是可以隨時解決職工問題,可以隨時發現人才,可以隨時解決單位人員配備問題。但這種方式最大的缺點就是,首先需要經過領導同意,如果領導同意還好說,萬一領導不同意,你再有能力,再有實際困難也是白搭。我身邊就有那種兩地分居二十多年也解決不了調動問題的情況。
總之,當前事業單位的調動方式還存在一定欠缺,不利於真正解決職工實際問題,也不利於真正發現和使用人才。 歡迎關注中省直遴選,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
分兩種方式!1、商調。就是需要你去托關系自己跑調動,原單位同意放人,接收單位要有空編空崗並且同意接受你,同時還需要你單位和分管領導、縣長同意簽字,最重要的就是必須滿5年工作年限,當然如果你關系特別硬的另算。
2、遴選考調。這種方式首先要在招考簡章上看看有沒有符合你條件的職位,然後給主管單位領導,分管領導,縣長打報告,然後拿上考調申請表挨個簽字蓋章,其目的就是同意你去參加考試同意放人,如果你運氣好筆試 面試 體檢全過,你考調的單位人事科會派人去你原單位考察合格就進入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完了以後正式辦理調動手續。這種方式難度大競爭激烈,但是一旦考上只要不幹違法亂紀的事調動是很穩的,沒人敢卡你!注意:這種方式千萬不能幹先斬後奏的事,我知道的就有很多考前不報告不申請跑去考試,結果考上了不放人白考了……
說簡單非常簡單,領導一句話就可以,說難也難,拎豬頭找不到廟門。
1、事業單位調轉程序
事業單位調轉程序最根本的就是調令,也就是編委開出的調動介紹信,然後落戶新單位即可,當然需要新單位有空餘編制和原單位同意。
2、具體流程
一般都是某個單位出現空餘編制時,由想調入的人向單位和編委提出調轉申請,在調出單位同意情況下,編委召開會議研究決定是否同意調轉和調轉到什麼單位,然後出具調動介紹信,同時調整人員編制並辦理人員調轉相關手續。
組織關系、工資轉移、人事檔案等一般都由接收單位相關人員拿編委調令到相關部門辦理即可,不需要自己單獨去做,也有單位讓本人去做的情況,不過從程序上講本人去做是不太好的。
3、 關鍵
這其中最關鍵的就是編委的會議研究和之後的調動介紹信,其他相關手續都是以調轉介紹信為基礎辦理的。一般來講都是政府一把手擔任編委辦主任,同時還有一位常務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就是大家常說的主任,但實際一把主任是政府一把手),編委會議都是政府一把手召開並主持決定的,所以只要實際的編委主任(政府一把手)同意,調轉介紹信就很簡單,那麼調轉就水到渠成,所以就看你能不能聯繫上政府一把手,當然不一定直接聯系,你可以曲線救國。
4、 其他
事業單位調轉還需要注意一下人員的具體財政供養情況,一般原則上來講,全額撥款內部、差額撥款內部、自收自支內部可以無障礙調轉,相互之間一般是不能調轉的,但隨著機構改革的進行(成立大事業中心,其中既包括全額又包括差額和自收自支),這種情況在逐漸打破,不同供養情況單位之間在相互調轉,但是編委編制登記上仍然是原供養方式,無法改變。
調動的時候程序不關鍵,最關鍵的是你現有單位能放你走,接收單位願意主動接收你。
機關事業單位調動都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但是這個確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先協調好願意要你的單位。
我總結了一下,大概需要辦理下面幾個事情。
一、與接收單位對接好。 比如你要調到某單位,先要了解這個單位的情況以及去了後的崗位和待遇問題,不可盲目,要不然會後悔。
調動最關鍵的一步就是找到接收單位,因為人往高處走,你調動的單位肯定比目前單位要好,好單位又豈能容易進入。所以協調好這個才是調動的關鍵環節。
二、給單位領導報告自己的意願。 通常來說,你要調走,單位也不會阻止你的,畢竟不能影響別人前程啊,而且你走了以後還能空出一個編制,豈不是兩全其美,所以這一步相對來說比較簡單。
三、辦理相關調動程序。這 個事情不是你做的,雙方單位人事部門會進行對接,他們都比較熟悉操作流程,所以你不必擔心,等著就行。
在體制內,這個調動說容易也容易,說難也難,關鍵問題是能否找到願意要你的單位。一般來說想要跨地區調動難度很大,跨省就更難了。但是現在很多省份出台了相關文件,就是鼓勵家鄉人回原籍工作,這樣就有很多人可以用這個政策回到家鄉,為家鄉的建設做貢獻了。
5. 事業單位異地調動怎麼辦
事業單位調動程序:
1、找到接收單位,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現單位的負責領導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調出並加蓋公章;
2、由接收單位提交用人申請書給上級主管部門的負責領導;
3、接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
4、調入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向調出單位發出調動函;
5、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調入單位報到;
6、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原來工作單位的財會部門辦理工資遷移手續;
7、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新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5)異地鄉鎮事業編怎麼調動擴展閱讀
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
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6. 事業單位人員跨市區調動怎麼調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跨市調動程序:
1、到人社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調動審批表」,可先到人社局網站上去看一下,若有,從網站上下載即可。
2、將個人的基本情況和愛人的基本情況填完。
3、到接收單位將審批表的「調入單位意見」欄簽字蓋章。再到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將「調入主管部門意見」簽字蓋章。「調入組織人事部門意見」可先不蓋章,因為那兒是最重要的,如果調動成功那兒就無所謂了。
4、將調動審批表和調動申請一起交往調入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出審請。等待調入市領導開會研究,如通過則會進入下一個程序。
5、調入市的人社局向調出市的人社局發商調函。
6、到調出單位將審批表的「調出單位意見」簽字並蓋章,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將「調出主管部門意見」簽字蓋章,到調出市的人事主管部門(人社局)將「調出組織人事部門意見」欄簽字蓋章。
(6)異地鄉鎮事業編怎麼調動擴展閱讀: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文件對事業單位人員調動做出了如下要求: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公開透明、程序規范。調入單位應有空缺編制和崗位,擬交流人員須符合相應崗位基本任職條件,具備相應履職能力;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可通過交流方式進入事業單位工作,並規定了6種一般不得交流的情形:
1、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2、縣(市、區)以上所屬事業單位從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選聘人員,在鄉鎮(街道)工作不滿5年的;
3、通過招生招聘並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4、人事檔案涉嫌塗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以下簡稱「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6、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7. 事業編制能跨省調動嗎
可以。跨地區調動一般是商調,在同性質及以下單位調動,原行政單位的可以調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原事業單位調事業或企業單位。只要調進單位、調進單位的主管部門和調進縣、市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就行了(雖說是組織人事部門批准,但實際上是要通過市、縣主要領導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第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8. 在異地事業編能不能轉回本地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調動一般程序如下:
1、有單位接收,接收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並開具商調函;
2、原單位同意調出,申報主管部門,經同意後申報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並開具調函;
3、接收單位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開具接收函,然後到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等辦理調動手續。
具體還可直接咨詢兩地人社部門、單位或單位主管部門了解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