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調動程序,已經找好了接收單位,但是所在單位不同意調出應該怎麼做求高人指點。
沒辦法啊,有接收單位是沒有用的,接收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也要同意,因為涉及編制,編制是要人事局批的,僅僅接收單位同意不行,那邊的人事局 不同意一樣沒有用,你還得走人事局的關系,所以僅僅有接收單位還差的十萬八千里。
而你這邊也是不僅僅要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和人事局也是一樣要同意。
很多人為了走這眾多關系,花個大幾十萬,有的時候還搞定不下來。
當然如果你從好的地方調到差的地方,那就非常容易了。從差的地方調到好的地方,那是有錢人想的事。
你從差的市調到好的市,那是比登天還難。
不過省去眾多關系,如果你能走了兩個市市長的關系,那麼只要2個市長簽一個字,人事局,主管單位,所在單位都會放行。
一句話,搞調動遠比重新考一個簡單得多。
⑵ 事業編下沉社區不願意怎麼辦
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願意去基層,但是最近幾年國家都要求大學生去基層,也許去基層鍛煉幾年,對自己的成長也有好處!
⑶ 懷孕幹部可以不下沉社區嗎
不可以。
就算你懷孕,你也是可以有假期的,起碼一年不用上班。要服從組織的決定。下沉社區是黨員的志願活動,當然如果實在不想去是可以請假的。為了守住社區疫情防線,下沉隊員每天准時到社區各值守點,認真落實社區分派任務。對小區進出關口實行24小時輪班執守,做到不漏查任何一人。
⑷ 教師下沉社區防疫不願意怎麼辦
加強溝通,耐心勸導。
為關繫到千家萬戶健康安全的防疫事業保駕護航,是人民教師該有的社會擔當。
社區是疫情防控的第一線,也是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主戰場。
⑸ 公務員拒不下沉社區什麼處分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紀律處分。
1、公務員拒不下沉社區或者不服從安排,不服從組織的安排,觸犯了紀律處分條例當中的組織紀律是要被問責的。
2、公務員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所屬的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依據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許可權而給予的一種懲戒。
⑹ 街道辦事處領導有權下放在編人員到社區嗎
街道辦事處領導有權下放在編人員到社區的,只要是正常的工作調動就沒有問題。
⑺ 故意不下沉社區會怎樣
會被立案審查。
湖北一幹部連續8天不按要求下沉社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領導多次與其聯系、做其思想工作、重申工作紀律的情況下,該幹部仍然以各種理由推諉,拒不服從組織安排。
該幹部身為黨員幹部,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黨的組織紀律,不服從組織工作安排,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經市紀委研究決定,對該幹部予以黨紀立案審查。
⑻ 事業編制工作太穩定,不喜歡這種怎麼辦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一份穩定的工作,有著穩定的工資,在別人看來是有著體面的工作,其實我們剛剛畢業的學生,一出來是不可能就能找到一份好的事業單位,往往剛開始找到都是那種工資很低做著很多事情,其實並不是我們作為剛剛進去的人不願意去做,而是因為很多人不把我們實習生看作一個真正的工人員,而且工資很難升,一直很穩定的工資,讓他們不想繼續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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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小區雙報道黨員不願意參與社區工作怎麼辦
小區雙報道黨員不願意參與社區工作的話,可以向上層領導部門舉報,使其得到應用的懲處。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應該按時參加組織活動,這是黨章所現定的,而小區雙報道活動,需要黨組織人員認真規劃好活動時間、內容及形式,和群眾共同完成任務,緩解社區工作壓力。
⑽ 公務員體檢過了,事業編單位不肯放人,怎麼辦
已經進入公務員體檢這個環節,但是原來的事業單位不願意放人,很有可能就是在你面試之前的同意報考證明,存在造假的情況,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那麼就要進入誠信檔案,針對你這樣的情況,我建議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作為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如果你想報考公務員崗位,這是非常正常的想法,畢竟在任何地區,公務員的工資待遇普遍要比事業單位更高一些,也能夠有更好的發展前景。
因為本身就是你有錯在先,單位不放你也確實沒有任何毛病,因為單位從來沒有給你正規開具過同意報考證明,並且這其中還會牽涉到誰給你開的同意報考證明,誰就要受到組織處理,包括你本人也要受到組織處理。
這時候不僅僅是你不能夠去公務員崗位工作的問題,你甚至在原來的單位都很難混下去,甚至你有可能會失去這一份工作,有些事情是碰不得的。
如果你原來開具同意報考證明的時候合法合規,也符合對應的程序,接下來主要就是要向單位的領導匯報清楚,我相信大部分領導都是比較開明的,不會卡你不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