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人員轉參公人員規定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一般事業單位來說,兩者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但是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實行公務員制度,後者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務員制度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錄、晉升、薪酬、退休、養老等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錄制度,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人員招錄必須遵守《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一系列規定執行.更多您可以關注中公教育黑龍江事業單位考試網
B. 事業單位的人怎麼樣才能轉為公務員
想從事業單位人員轉為公務員,主要的途徑有三個,一個是通過公考的方式,第二個是調任,第三個就是鄉鎮換屆選舉轉崗。
(註: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已是按照公務員管理,故不在此討論范圍)
一、公務員考試
通過國考和省考進入公務員隊伍,這也應該是大家廣為熟知的可以轉為公務員的方式。
對於事業編人員,每年至少可以參加兩次的公務員考試。
一次是國家組織的公務員考試,正常每年的10月份左右國家公務員局就會發出招考公告。還有一次是本省的公務員考試,各省安排的考試時間不太一樣,有些省份是上半年,有些是下半年。當然,如果對於工作地點沒有要求,那麼可以選擇參加其他省份的公務員考試,考試機會就更多了,上岸的概率自然會更大一些。
參加公務員考試可以說是事業編人員轉為行政編最簡單、最直接的一種方式。你不需要去找各種關系求人,只要靜得下心、吃得了苦,好好復習做好准備就有一定的機會。
二、調任到公務員單位
事業編人員是可以直接調任公務員的,2019年中組部修訂發布的《公務員調任規定》如下圖第二條:
這個似乎是新的選拔方式,網路搜索還蠻多地方採取這個措施來選拔人才。同時也為事業單位人員轉為公務員拓寬了新的渠道。
C. 全額事業單位轉參公最新規定
事業編制能否轉公務員?
答案是肯定的。
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事業編制人員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置換為公務員。調任分兩種情況,一是處級以上領導調任,這種相對容易,大多數屬於組織使用幹部需要,只要組織研究討論公示後,即可實現身份轉換;另外一種是科級以上處級以下幹部調任,這種屬於典型的逆向調動,難度較大。
調任條件一般要求具備三點:
1、必須有接收單位;
2、接收單位要有空編;
3、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
同時,對年齡和學歷也有規定:
1、學歷要求。按照規定,調入市級以上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年齡要求。調任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一般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調任市級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0周歲;調任縣(市、區)級以下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專業技術人員調任。專技人員調入市級以上機關擔任處級領導職務,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市級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縣(市、區)以下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具有中級職稱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職。
4、管理崗位人員調任。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及以上職務,試用期轉正後,可同等調任機關擔任相應的領導職務。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條件,就是要有領導幫你,否則具備條件也是白搭。
D. 事業編人員如何才能轉為公務員
一、走提拔調任途徑
根據今年新修訂頒布的《公務員法》第七十條規定: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相當層次的職級。按照調任公務員有關規定要求,事業單位擔任相應職級管理崗位領導職務滿3年以上的事業編人員可調任副科或正科實職公務員,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的事業編人員可調任相應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調任人選均需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經接收單位考察並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同意。
事業編制人員既可走管理崗提任到八級以上,也可走專業技術等級晉升到中級崗位以上,就能調任黨政機關擔任科級以上領導職務或四級調研員以上職級公務員。當然難度也不小,多數事業編制人員受單位機構規格所限不會有太多類似機會,但調任方式還是可行的、通道還是暢通的,關鍵要看個人怎麼謀劃運作了。
二、走公務員招錄途徑
目前,事業單位人員報考公務員並無限制,年齡在35周歲以下、管理崗位職級或專業技術等級相當於科員以下級別人員均可報考,當然學歷層次和專業要求也須符合報考要求。公務員招錄考試以國考和省考為主,招考流程基本相同,先報名和資格審核,接著筆試和面試,最後體檢和政審,筆試考《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有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在《申論》等考試中多具有一定優勢,只要認真備考,通過概率也很大。另外,近幾年如廣西等省份組織的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已出現專門面向事業單位人員定向招錄的職位,只有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事業單位人員才能參與競爭,考過的難度會有所降低,預計今後將會有更多省份實施這項公務員招錄新做法,對事業單位人員來說又多了條出路。
三、走轉為參公管理途徑
這條路更多寄希望於機構改革帶來福音,對於承擔行政管理職能或行政執法職能的部分事業單位,有望通過機構改革轉為參公管理單位,其事業編制人員經過相對簡單的考試考核程序後,均可轉為參公身份,其領導職務與職級設置、幹部提拔晉升和工資待遇等都與公務員一般無二。如近年來,一些地區先後有水務局下屬的水務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污水治理工程管理辦、城市排水監測站和國土局土地開放中心、城管局執法大隊等,由原來的事業單位轉為了參公管理單位。
事業編人員如何才能轉為公務員?三個快速捷徑 (點擊查看原文)
E. 事業編制能否調入參公單位
不能。參公單位的性質和公務員差不多了,在面向社會招考時參公單位招錄人時是在公務員的考試中進行的,而不是和事業單位考試一起的了,所以兩者的性質不一樣。
當前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各種矛盾日益凸顯,作為機構編制部門主攻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也進入深水區,多年來存在於事業單位體制和機制內的深層次矛盾逐漸暴露。2005年以來獲批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以下稱參公單位),已經成為事業單位中的「中間地帶」。
出現很多新情況和問題,諸如無法劃入行政類的參公單位如何開展行政執法,劃入公益類的參公單位怎麼管理,參公人員身份、職稱職級待遇銜接等問題。這些問題,在改革中無法迴避,也關繫到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順利推行。現結合本區實際,試論參公單位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的思路。
一、參公單位的現狀
2005年《公務員法》頒布後,我區先後有海事處、水政大隊等28個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共下達編制375名,共有人員338人。按事業單位分類標准,參公單位中共劃出行政類單位3個、公益一類單位24個,公益二類單位1個。
二、參公單位與其他事業單位異同
從編制管理角度看,我區28個參公單位和其它事業單位同屬於使用事業編制,按事業單位管理。但在人事制度上,前者實行公務員制度,後者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同時,參公單位與其它事業單位在行政資源方面也存在不同。
一是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賦予,增強了參公單位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二是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與公務員相同的福利待遇。
三、參公單位的改革思路
(一)全部或部分轉為行政機構
1、對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單位,如區地方海事處、區草原站可調整為區交通運輸局和區農牧業局的內設機構或單獨設立下設機構,人員過渡為公務員。
2、將參公單位承擔的部分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單位重新明確職責、劃定類別,工作任務不足的予以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人員調整到其它事業單位。
3、面臨的困難,一是行政編制不能突破編制總額。經測算,我區符合條件的參公單位轉為行政機構後,需要的行政編制在45名左右,難度很大。二是參公單位部分人員需要轉崗分流,容易造成不穩定因素。
(二)參公單位退出參照管理序列,回歸事業單位的公益性
1、將參公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其單位劃歸公益類事業單位,按程序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序列,人員工資、職稱按事業工資標准執行。按有關規定,改革完成後,只有極少數參公單位可以轉為行政機構,大部分仍將使用事業編制,正常履行相關職責。
2、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一是參公管理是《公務員法》規定的政策,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應該有其延續性、穩定性,自治區審批參公單位存續也有一定程序,不能朝令夕改。二是如果整體劃歸公益類事業單位,那麼現參公管理人員的工資結構、人員管理模式均要重新調整。
事業編制崗位需要重新設置、審批,需要重新落實崗位聘用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落實績效工資制度。三是面臨存在必要性的評估。經評估確有存在必要的事業單位,才能劃歸公益類事業單位。如果經評估認為承擔任務不足,單位將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
(三)參公單位編制人員管理上實行「雙軌制」
1、被劃分為公益一類的參公單位,在改為公益一類之前的參公人員,還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對於以後的新進人員按照事業人員招聘和管理。
2、對參公人員所參與的工作進行劃分,如行政執法人員可按綜合執法改革思路,劃入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參公單位,仍保留參公身份。
(5)普通事業怎麼轉參公擴展閱讀: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F. 請問事業單位要怎樣才能參公
答:請問事業單位要怎樣才能參公?這個問題回答很簡單,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你所在單位及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是具有政府行政職能的工作,這樣就具備參公條件了,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文件精神,你單位可以提出單位及人員參公申請,經上級批准後,事業單位就參公了,事業單位的人員就成為參公人員了,根據公務員法,參公人員與公務員屬於一個系列,工資及待遇按照公務員法執行。
G. 請問事業單位要怎樣才能參公
事業單位申報參照管理程序如下:材料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後,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報市委、市政府研究前,要以書面形式事先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待同意後再正式申報。經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溝通,省將啟動市一級申報材料的審批工作,縣區事業單位申報材料審批工作將於市級事業單位審批後立即啟動。
H. 事業單位參公的標准和條件
【法律分析】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六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公務員法實施前已批准為參照、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且工作人員已辦理過渡手續的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不再進行參照管理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察。
符合列入參照管理范圍條件,在公務員法實施前尚未審批為參照、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經批准參照管理後,其工作人員應具有的資格條件為:
1.系核定的單位編制限額內的正式工作人員;
2.在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工作;
3.市直屬和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區、縣(市)直屬和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應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4.截至單位批准參照管理之日,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下;
5.近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單位批准為參照管理之日,原為工勤人員後轉入管理崗位滿3年以上或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轉聘在專業技術崗位滿3年以上,且符合上述資格條件的可列入參照管理對象。
I. 事業編如何轉公務員
不能轉,事業編制和公務員編制是完全的兩個體系,想要從事業編轉變為公務員編,唯一的途徑就是參加公務員考試。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公務員編制,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9)普通事業怎麼轉參公擴展閱讀:
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考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形式: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從屬關系,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於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的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如北京市。
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一樣。
網路—公務員考試
J. 事業單位轉公務員六種途徑
1、通過提拔途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為公務員編制困難,渠道少。
2、有一種晉升方式,成為公務員編制,直接注冊為公務員,這對一些有興趣發展的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好處,但是這種晉升方式比較困難。
3、通過遴選途徑。
4、事業單位改革也是一個路徑,目前,事業單位正在進行改革,很多鐵飯碗被打破,比如有些事業單位被取消事業編制,
5、通過成為事業編制人員成為公務員,這類單位通常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人員身份因為職能而改變,
6、通過參公人員、事業編制就有機會成為公務員編制。
拓展資料:
1、公務員,全稱國家公務員,是負責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的全面管理,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履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務,被納入國家行政機構,由國家財政支付工資的工作人員。
2、根據職務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可分為綜合管理、專業技術和行政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務院對於特殊崗位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加其他崗位類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發布的《2016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公務員719萬人。
3、針對不同意見了公務員的范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反復研究,幹部管理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公務員的范圍需要適應民主政治的發展,符合當前的幹部管理制度在中國,公務員法草案的規定符合實際情況,建議保持草案規定的范圍;同時,建議對公務員定義的表達方式進行修改和完善,以適應公務員的標准范圍。最後,立法機關接受了這個建議。
4、一個依法從事官方活動的人,既不為自己工作,也不為私人企業或組織工作或服務。這里的「法」是指廣義的「法」,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憲法規定了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領導地位。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因此,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通過不同方式參與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決策和執行,也是履行公共職責的一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