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探親假多少天
一般情況下,國家規定的探親假:1、一方每年擁有一次探望配偶的30天的假期;2、未婚員工每年有一次探望父母的20天假期。也可按照實際情況,2年給予一次45天的假期;3、已婚員工每4年給一次20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除此之外,按照實際需要放路程假。以上假期都包含在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內。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探親假則主要針對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
『貳』 探親家多少天
勞動法探親假為20~45天不等,並酌情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是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具體休假方式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而定。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一、探親假的天數: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二、探親假多少天合理有什麼條件
1.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或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2.天數的規定: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三、探親假路費報銷報銷注意事項:
1、乘火車不分職級,一律報硬席;年滿五十歲以上並連續乘坐48小時以上的,可報硬座卧鋪費。乘輪船的,報四等艙位(或比統艙高一級艙位)費。
2、探親途中的市內交通費,可按起止站的直線公共汽車、電車、輪渡憑據報銷。但乘坐市內出租機動車輛的開支,應由職工自理。
3、職工探親往返途中,限於交通條件,必須中途轉車、轉船,並在中轉地點住宿的,可憑據報銷一天的普通房間床位的住宿費。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探親假則主要針對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
《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叄』 事業單位探親假2022年新規定
一、探親假條件
1、主體條件
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三、探親假探親對象規定
1、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肆』 事業單位探親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伍』 探親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探親假最短20天,最長可達45天,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第三條規定,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內。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且大多數非國有企業是沒有探親假的。
探親假於1958年2月9日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誕生,是特殊時代的產物,是為了解決當時兩地分居的突出社會問題,滿足特定時期特殊員工的需求,畢竟那時交通不便,親人間一年難以相聚幾天,這個探親假的出現便是為了當時社會突出的兩地分居問題,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交通也越來越便利了,回家也變得方便許多,探親假制度在實踐中應用很少。作為上層建築的探親假難以適應當前的社會經濟狀況。久而久之探親假就可能被忽視掉。
再者探親假的適用范圍僅限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可在我國,民辦企業才是市場的主體,因此有相當多一部分員工是享受不到這個假期紅利,即使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職工,對於探親假也是一知半解,還有不少職工是第一次聽說有這個假期,時至今日,已有專家呼籲取消這個計劃時代遺留的產物。
『陸』 事業單位探親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事業單位探親假天數不一2021年新規定。
具體內容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親假,是指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的職工,每年享有的與父母或配偶團聚的假期。規定探親假的目的是適當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柒』 探親假多少天 探親假單位必須給假嗎
導讀:我們的帶薪假期有很多,是我們勞動人們依法享有的節假日,一定要好好了解和享有,比如探親假,也是我們依法享有的帶薪假期之一。那麼,探親假多少天?探親假單位必須給假嗎?接下來和我一起去了解下探親假吧。
探親假多少天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七條 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自治區可以根據本規定的精神制定探親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執行。
探親假單位必須給假嗎
違反勞動法關於勞動者休假權利的規定,是對勞動者休假權的侵犯。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單位同意休探親假。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綜上所述,私企不是必須執行。
探親假的工資怎麼計算
勞動者在依法享受探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假期工資。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的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捌』 探親假規定
探親假 規定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 探親假待遇 。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 分居 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 實習期 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探親假的期限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三、探親假的待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 工資 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的探親假可由地方規定,無規定的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玖』 探親假國家規定幾天
職工與其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與其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與父母不常住,也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關於探親假的天數,探望配偶的,每年有一次假期,為三十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一年一次,為二十天,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兩年一次,為四十五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一次,假期二十天。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第三條職工探親假期:(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第五條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第六條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