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都有哪些
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福利、救助減災、統計調查、技術推廣與實驗、公用設施管理、物資倉儲、監測、勘探與勘察、測繪、檢驗檢測與鑒定、法律服務、資源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事務、經濟監督事務、知識產權事務、公證與認證、信息與咨詢、人才交流、就業服務、機關後勤服務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舉辦,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公共財政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現有事業單位包括十八大類:教育事業單位、科技事業單位、文化事業單位、衛生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體育事業單位、交通事業單位、城市公用事業單位、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信息咨詢事業單位、中介服務事業單位、勘察設計事業單位、地震測防事業單位、海洋事業單位、環境保護事業單位、檢驗檢測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其它類。
2. 事業單位都分哪幾類
事業單位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
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目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2)國企三大類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3. 事業單位的分類有哪些
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規定的分類,事業單位可以分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
1、公益類事業單位,又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改革要求,將其承擔的生產經營、中介、收費等職能剝離,改制為企業運營,將其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進行整合。今後,事業單位實行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管辦分離,只承擔公益服務職能。
2、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是指其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可以由市場代替。這類事業單位全面改企,機構撤銷,使用的事業單位收回統籌使用,自收自支和自定自籌類編制撤銷。正式職工和退役軍人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任職,人事代理、合同工、勞務派遣工等合同制管理人員自主擇業。
3、按管理許可權劃分,事業單位又可以分為黨委直屬事業單位、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行政部門下屬的事業單位,以及行政部門的內設機構、事業單位的下屬事業單位等。
4、按級別不同,又可以分為省直、市直、縣直事業單位,鄉鎮的七站八所等。
5、按財政狀況,還可以分為財政獨立的事業單位,財政未獨立的事業單位。
6、按是否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又可以分為法人事業單位,非法人事業單位。
7、事業單位受機構個數和職能限制,各地成立的事業單位中,省、市級別的基本相似,縣區比較復雜,有的多有的少,有的單獨成立,有的職能整合成立綜合中心,並不要求一一對應。
(3)國企三大類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國務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屬事業單位14個,有國資委、科技部等相關部委29個,稅務總局、工商局等直屬機構18個,以及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0 個。現有事業單位包括十八大類:
1、教育事業單位
高等教育事業單位 中等教育事業單位 基礎教育事業單位
成人教育事業單位特殊教育事業單位 其他教育事業單位
2、科技事業單位
自然科學研究事業單位 社會科學研究事業單位
綜合科學研究事業單位 其他科技事業單位
3、文化事業單位
演出事業單位 藝術創作事業單位 圖書文獻事業單位
文物事業單位 群眾文化事業單位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
報刊雜志事業單位 編輯事業單位 新聞出版事業單位
其他文化事業單位
4、衛生事業單位
醫療事業單位衛生防疫檢疫事業單位 血液事業單位
計劃生育事業單位 衛生檢驗事業單位 其他衛生事業單位
5、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托養福利事業單位 康復事業單位 殯葬事業單位
其他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6、體育事業單位
體育競技事業單位體育設施事業單位 其他體育事業單位
7、交通事業單位
公路維護監理事業單位公路運輸管理事業單位 交通規費徵收事業單位
航務事業單位 其他交通事業單位
8、城市公用事業單位
園林綠化事業單位 城市環衛事業單位 市政維護管理事業單位
房地產服務事業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事業單位 其他城市公用事業單位
9、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
技術推廣事業單位 良種培育事業單位 綜合服務事業單位
動植物防疫檢疫事業單位 水文事業單位 其他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
10、信息咨詢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咨詢服務中心(站) 計算機應用中心 價格信息事務所
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企業經濟調查隊 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11、中介服務事業單位
技術咨詢事業單位 職業介紹(人才交流)事業單位
法律服務事業單位 經濟監督服務事業單位 其他中介服務事業單位
12、勘察設計事業單位
勘察事業單位 設計事業單位 勘探事業單位 其他勘察設計事業單位
13、地震測防事業單位
地震測防管理事業單位 地震預報事業單位 其他地震測防事業單位
14、海洋事業單位
海洋管理事業單位 海洋保護事業單位 其他海洋事業單位
15、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環境標准事業單位 環境監測事業單位 其他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16、檢驗檢測事業單位
標准計量事業單位 技術監督事業單位 質量檢測事業單位
出入境檢驗檢疫事業單位 其他檢驗檢測事業單位
17、知識產權事業單位
專利事業單位 商標事業單位 版權事業單位
其他知識產權事業單位
18、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
19、其它類
如環保事業單位,某某工程項目指揮部等等。
參考來源:網路-事業單位
4. 事業單位分類有哪些
事業單位劃分三大類別,分別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從事公益服務。
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並以非盈利性為主的社會服務組織。同時部分事業單位也同時是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
性質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它們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企業單位一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後果,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5. 事業單位劃分為哪三類,三類事業單位是指哪些
1.事業單位總共有三種類型,分別是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和公益三類共三種類型的事業單位。
2.事業單位,英文是Public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3.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6. 我國事業單位分類具體有哪些
我國行政機關包括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兩級。
中央行政機關有國務院、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國務院直屬機構(如海關、稅務、工商、環保總局等)等組成。
地方行政機關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如民政局,勞保局,衛生局,審計局等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屬機構和特設機構(如工商,質量監督,環保,葯監局等)、以及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包括區公署,區公所,街道辦事處)。
公安局的地位比較特殊,既是一級行政機關,又是司法機關,根據其行使的具體職能確定。
7. 事業單位有哪些分別是什麼職業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是計劃經濟時期逐步建立並發展起來的,事業單位的組織與管理體制具有典型的計劃特徵———各類事業機構都為公立機構,資產都屬國有;政府決定事業單位的設立、注銷以及編制,並對事業單位的各種活動進行直接組織和管理;各類事業單位活動所需的各種經費都來自於政府撥款。 在中國,事業單位可以是一個純粹的行政機關,也可以具有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雙重職能;在提供公共服務的同時,事業單位還可以是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投資公司。 「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是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合而為一的常見方式。比如,國家體育總局是國務院直屬局,它和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前一塊牌子代表國家機關,後一塊牌子代表「依法成立的非營利社團法人」。 目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業單位的定義主要有兩個:一個是1998年國務院發布,2004年修訂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將事業單位定義為:「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另一個是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定義為:「依法成立的,從事公益事業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教育機構、科學研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社會公共文化機構、社會公共體育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等。」 無論如何定位,事業單位的實質就是提供公共服務。「在經濟體制改革前後,事業單位都是指政府創設的,提供教育、科研、文化和衛生服務的專門機構,盡管不同時期的法規對它的界定不盡相同,但並沒有實質差別。」方流芳說。 因此,許多人認為「事業單位」英文較為准確的意譯為:公共服務機構。 目前中國的公共服務主要是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非政府組織以及部分國有企業的下屬單位等共同提供。 目前事業單位的分類主要有三大類:公益性、准公益性、經營性。 「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都是公立機構,兩者有時需要為特定目的而適度區分,有時應當合二為一。」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2、411號令)[編輯本段]事業單位的分類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1、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 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財政提供。採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於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2、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 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這些單位的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 3、自主事業單位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的一種主要形式,由於不需要地方財政直接撥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鬆對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不斷膨脹的趨勢。[編輯本段]事業單位的性質和宗旨 1、事業單位的性質 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它們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企業單位就是以盈利為目的公司等以贏利為目的的機構!企業單位一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後果,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企和私企。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2、事業單位的宗旨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編輯本段]事業單位的特徵 1、依法設立。事業單位的設立,應區分不同情況由法定審批機關批准,依法登記,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直接進行法人登記。 2、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從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涉及人民群眾公共利益的服務活動,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職能。 3、不以營利為目的。事業單位一般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費來源有的需要財政完全保證,有的可通過從事一些經批準的服務活動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於事業單位的再發展,不得用於管理層和職員分紅等。 4、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是組織機構而不是個人,要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和經費來源,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應根據事業單位的四個特徵,對以前被界定為事業單位的,有計劃、分階段通過改革逐步還原其應有屬性。
8. 事業單位包括幾大類
事業單位按撥款方式劃分為三大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主事業單位。其中,全額撥款事業單即為一類事業單位。
按社會功能分類
(1)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即從事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事業單位。例:城管監察、環境監察、土地監察等。
(2)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即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或者為政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國家保證經費,不再從事經營活動。可具體劃分為兩個小類。
公益一類。即從事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衛生、經濟社會秩序和公民基本社會權利的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例:圖書館、博物館、環境監測站、水文站等。
公益二類。即面向全社會提供涉及人民群眾普遍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公益服務,可部分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例:職技校、衛生服務站等。
(3)從事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則指為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獲得收入的自收自支單位,按企業模式發展,參與社會競爭,自負盈虧,國家財政不再負擔人頭經費。
按撥款方式分類
事業單位按撥款方式劃分為三大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主事業單位。
1、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
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財政提供。採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於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這就是:一類事業單位)
2、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
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這些單位的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
3、自主事業單位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的一種主要形式,是所在單位依據政府,或物價部門的批准自己收取各項行政性收費,然後按當地財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資金用於本單位的日常開支及工資發放。
9. 目前的事業單位是怎樣分類的
一、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分為三類:行政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
1、行政類事業單位: 是指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事業單位,包括行政執法類,改革方向是將所有的行政審批職能劃歸行政機關承擔。行政類事業單位,按照完全、主要、部分承擔行政職能分為三類,完全承擔的,將單位所有職責劃歸主管部門機關來承擔,單位撤銷;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則是將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機關,單位整合或者保留。
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後,今後不會再審批成立此類事業單位。由於行政部門同樣在改革,在簡政放權,在壓縮編制,因此,不可能連人帶編,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人和編制隨職能調整到行政部門,而且行政機關也不允許同時使用行政和事業編制,混崗混編。因此,職能調整後,人員會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依然保持事業人員身份。由於隊伍過於龐大,執法類事業單位依然保留事業單位屬性,而且還要取消事業單位參公管理的方式,事業單位今後不再參公管理。
2、公益類事業單位: 公益類事業單位,按其承擔的公益職能的比重,又被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公益一類是完全或者主要承擔公益服務職能,公益二類是部分承擔公益服務職能,同時還承擔收費或者營收職能。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今後事業單位的主流方向,不管是整合還是單設,都不影響其事業單位性質。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中,除將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整合,向公益一類單位靠攏之外,還要將承擔的收費、營收、中介等職能,推向 社會 和市場,實現公平自由競爭。
3、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 凡是自收自支,有生產產品和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將全面脫離事業單位序列,改制為企業,自主經營,實現管辦分離、政企分開。改企之後,正式職工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合同制管理人員和自收自支人員,全部推向 社會 ,自主擇業。自收自支類、自定和籌類事業編制全部取消。
二、按財政供養,事業單位可以分為全額、差額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 全額和差額事業編制也是有嚴格的區別的,是分開統計的。隨著改革,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將全部消失,而差額事業單位除鄉鎮衛生院外,其他都是逐漸剝離營收職能,機構會越來越少,人員編制都會被壓縮。
三、按照管理方式,將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和非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晉升方式等,都和公務員沒有區別,只是使用事業編制而已。這部分單位,主要是指承擔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改革之後,參公的事業單位也會取消參公性質,事業單位不會再有參公不參公的說法。事業單位一律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暫行條例》管理,或者正式頒布的管理辦法、法律法規,不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事業單位正式的分類基本就這幾類,其他還有按行業分類的,還有習慣上分類的,比較容易理解,就不一一介紹了。
其實事業單位的分類情況比較多。比如撥款方式劃分,可以劃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但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還經常遇到普通事業單位和參公事業單位兩類。
2012年4月16日,國家《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對事業單位劃分的三類,分類推進改革。
第一類是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第二類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第三類是同時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又根據製造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分為公益1、2、3類,比如義務階段的學校、基層衛生機構都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國家會高度重視。
對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能會逐步轉為政府行政編制,前提是不能突破政府機構的限額和編制總額。
對於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基本原則是推進向企業轉制,為了保障平穩過渡同時實施5年的過渡政策。
對於公益服務事業單位,要全面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理順體制機制。
機關事業單位在未來公益屬性會進一步凸顯,行政職能和生產經營職能將會剝離,事業單位將成為純粹的從事公益服務的單位,成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組織,支撐成為提供公共服務的主力軍,以實現公共服務的核心職能。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 科技 、文化、衛生等活動的 社會 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1、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 社會 服務支持系統。
2、屬於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於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向 社會 提供諸如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專業性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 社會 職能。
3、屬於知識密集型組織: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型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 科技 文化知識為 社會 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 社會 職能。
4、經費來源的國產化:我國的事業單位基本上由國家財政統一撥給各項事業經費,這是中國傳統事業管理體制的有一個基本特徵。隨著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發展,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日趨呈現多元化的態勢,但來自國家的財政撥款在事業單位的經費中仍然佔主導地位。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兩類。
5、事業單位范圍的廣泛性:事業單位的范圍涉及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衛生、 體育 等行業部位和領域。其主體具有多元性,其規模具有宏大性。
折疊功能特徵
1.服務性。這是事業單位最基本、最鮮明的特徵。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 社會 服務支持系統。
2.公益性。公益性是事業單位的 社會 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 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但為了保證 社會 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者委託 社會 公共服務機構從事 社會 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 社會 發展和公眾的需求。事業單位所追求的首先是 社會 效益,同時,有些事業單位在保證 社會 效益的前提下,為實現事業單位的 健康 發展和 社會 服務系統的良性循環,根據國家規定向接受服務的單位或個人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
3.知識密集性。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 科技 文化知識為 社會 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手段。雖然事業單位主要不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由於其在 科技 文化領域的地位,對 社會 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是 社會 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 科技 創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讓事業單位改革真正揭開了序幕,這也是事業單位改革最為關鍵的一步,只有準確的將雜亂的事業單位按照職能劃分歸類,才會為下一步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打下基礎。 目前來說國家將事業單位分為三大類:
行政類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履行國家行政職能或受行政單位授權執法(委託執法事業單位不能劃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國家在行政類事業單位劃分時候特別謹慎,基層好多站所履行行政職能,但是依然劃到了一類事業單位。因為國家要控制行政編職數,不能讓改革變成利益均沾。
公益類事業單位,裡面又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公益三類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義務教育,基層醫療衛生,文化等 社會 公益服務單位,主要有基層衛生院,中小學,圖書館,文化館等,這些一般都是全額財政。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從事公益服務但有一定營收能力事業單位,主要有高校和縣級以上醫院,這類事業單位一般是差額財政。公益三類事業單位指有一定 社會 公益屬性,但是有完全營收能力,但是不適合直接推向 社會 ,主要有科研所,勘察院等,這類一般都是自收自支。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幾乎沒有 社會 公益屬性,適合直接推向市場,轉制為企業,這類單位有自來水廠,設計院,質量檢測中心等。轉制為企業以後基本和財政脫節,成為獨立法人。
我了解基本就這些,歡迎大家補充,討論!
目前事業單位是怎樣分類的?關於這個問題小航寶來幫你解答了,目前事業單位主要分為:A、B、C、D、E五類
A類:綜合管理類
主要適用於以 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 為主的崗位
B類: 社會 科學專技類
主要適用 於人文社科類 專業技術崗位
C類:自然科學專技類
主要適用於 自然科學類 專業技術崗位
D類:中小學教師類
主要適用於 中小學和中專等教育機構 的教師崗位
E類:醫療衛生類衛生
主要適用於 醫療衛生機構 的專業技術崗位
A類稱為行政崗,BC類稱為技術崗,DE類稱為專業崗
ABC類考試科目主要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
DE類考試科目主要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公共基礎知識》
按照事業單位性質,可以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在以前,事業單位分為差額,全額等等這樣的分類,現在已經不採取這種分類方式了,而是將事業單位分為兩個大類,一個是公益一類,第二個是公益二類。
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
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如果你自己想要報考事業單位,那麼在報考以前,就要把事業單位的分類崗位搞清楚,不要到時候報考了以後,都不了解這個崗位究竟是屬於公益一類,還是公益二類。
當然你在報考事業編的時候,一般在崗位報名表裡面,都會非常明確地標注這個崗位,究竟是屬於公益一類還是公益二類,並且將整個單位的一些基本信息,都會在崗位表裡面進行標注。
具體哪個報考的標准更高,就要看具體的崗位要求了,有的崗位要求確實比較高,比如說像科研或者是醫院等等這些事業單位,他們對於報考人的學歷條件和專業條件要求就比較高,如果你報考的是一般的事業單位,那麼相對來說對學歷和專業要求就沒有那麼高。
事業單位目前分行政執法類、生產經營者類和公益類三種。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發展方向,下一步承擔政府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轉為參公或行政機構: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轉為企業;承擔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將逐步轉為公益類事業單位,逐步弱化體制編制印象,更加凸顯公益服務功能。
從改革的情況來看,個人認為,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總體影響不大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集中在行政類和公益一類,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全額事業單位已經轉為公務員或參公,剩餘的下一步也會陸續轉性。而像中小學、圖書館、博物館、 科技 館、 體育 中心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下一步改革會有調整,但在整體架構和人員性質上不會有太大的變動,無須擔心會脫離體制,變為企業身份。
真正受沖擊大的還是帶有生產經營性質的差額撥款或自收自支類的事業單位 ,像國有出版社、賓館、食堂、招待所、影劇院,包括各類國有 旅遊 公司、景點、公園等,此前還沒有改制的,下一步無論是整體一次改,還是逐步分次推,個人認為,都會轉為企業。
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作人員為你解答。
目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主要是編辦承擔的職能工作。
根據經費來源渠道,可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類事業單位。其中,全額撥款類事業單位是主體。比較特殊的是鄉鎮衛生院這一單位,理論上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單位應當由財政全部兜底,但是目前,因鄉鎮衛生院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當地政府為減輕財政眼裡,多將衛生院經費來源設定為差額撥款。在城鎮化不斷推進的今天,這直接導致不少衛生院經營困難,基本的職工待遇都無法保全。
根據所承擔的職能來看,可分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其中,公益類事業單位是主體。公益類事業單位又可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市場無法配置和提供的服務,應當完全由財政兜底的,多為公益一類。諸如提供義務教育、基本醫療服務等事業單位。市場可部分配置的,多為公益二類。諸如縣級以上公立醫院、環境衛生處理服務等。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目前大部分已完成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審批工作,參公審批即將全面停止。不光如此,因參公審批工作職能由人社部門劃轉至組織部門,有可能會開展新一輪回頭看,以前批準的參公單位有可能被取消。目前,江蘇已有先例。
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這是趨勢,是絕對要完成的改革。所以這部分人員要有心理准備。轉企總體而言是弊大於利。有人說,轉企之後,薪酬制度更加靈活,待遇會普遍提高。但是,同樣面臨的保障值會降低。另外,轉企是轉民企還是國企,差別也巨大。轉民企,收購商短期內可能會獲得巨大利益,但是長遠看,私企的管理制度和思維對改制職工可能不利。
分類改革完成後,留下來的單位即將更加穩固。
從本質上講,事業單位最明顯的特徵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或者說事業單位是一種非營利性組織。我們常常會聽到一個組合詞——機關企事業單位,即政府、企業和事業三種組織,這三種組織構成了中國 社會 的基本框架。
事業單位的最重要職能,就是服務,它可以分為以下類型。
第一種是醫療衛生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包括了公立醫院、衛生防疫、計劃生育等,為 社會 提供醫療、衛生、防疫、 健康 等服務。
有個問題,私人開辦的醫院屬於事業單位嗎?答案是否定的。嚴格來講,私人開辦的醫療類機構都是營利性組織,它們屬於企業而非事業單位。
第二種是教育類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主要是公立教育單位,包括了幼兒園、中小學校、大學、職業教育機構等,為 社會 提供教育服務。
同一個問題,私人開辦的大學屬於事業單位嗎?答案也是否定的。私人開辦的教育結構也是以營利性為目的,屬於企業單位。
第三種是科研類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包括自然科學、 社會 科學、綜合科學等單位,主要為國家的各種科學和技術提供研發服務。
第四種是文化類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包括圖書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文藝文化(比如文化宮、文物博物館)等,為 社會 提供文化、藝術、新聞、書刊等服務。
第五類是交通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包含了公路維護、建設監理、公路運輸、交通規定的費用徵收、航務職能等機構,為 社會 提供交通運輸服務。
第六類是 社會 福利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包括了托養、康復、殯葬、 體育 、 體育 競技、 體育 設施建設等結構,為 社會 提供福利性的服務。
第七類是城市公用類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包括園林綠化、城市環境衛生、市政維護和管理、房地產服務等機構,為 社會 提供公共性的服務。
第八類是知識產權類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包括了專利、商標、版權等機構,為 社會 提供知識產權的公共服務。
第八類是自然災害與環境相關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包含了地震觀測與預防、消防安全、海洋保護、環境標准、環境監測、標准計量、技術監督、質量監測等機構,為 社會 提供防災與環境、質量服務。
事業單位,有幾個判別要素:第一,屬於政府管轄;第二,不能以盈利為目的,主要表現就是不能IPO(上市)。
最後做一點補充:
1.事業單位的一些公共服務,既然不能以營利為目的,就必須以服務為核心目的,而不是收益來「壯大自己」,比如公立醫院、公立教育機構。
2.據說,有些事業單位要走向市場,參與市場競爭,讓事業單位企業化。這個與「事業單位的服務特徵」會背離。
3.有些事業單位的操作性勞動,都外包給了一些企業單位,尤其是私人企業單位,目的在於給事業單位減負。那麼事業單位那些操作性的勞動外包給誰呢?有關系的。這種情況會導致「勾結」和「互利」行為。
4.很多事業單位屬於為人民謀福祉的操作性單位,但仍然應當以「事業」為重。事業單位的理想,應當是把「 社會 服務」這項事業做好。
給你一個簡單明了,一眼看了就能記住的標准答案:
事業單位,可以分為參公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同一單位可以兼具前面幾個性質的混合,主要是看你的身份屬哪一類哪一種。
事業單位人員,簡單分為:幹部編制人員、職工編制人員和編外自聘人員。
詳細又分為:參公事業編制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差額事業編制人員和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
以上這些,都屬於國家體制內且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此外,還會有一類人員,就是輔助人員,屬於編制外人員,譬如勞務派遣人員和臨時工。這類人員呢,屬於體制內單位的編制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