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視同繳費從哪一年算,比如必須從1992年算嗎
首先,先了解一下「視同繳費」的概念。「視同繳費」,顧名思義,沒有實際繳費而等同於實際繳費了!
廣義上來說,只是等同於實際繳費!等同於並不等於概念相同。
狹義上來說,等同於,但是,兩者在計算養老金上不等同。
具體體現在集體企業、國有企業、事業編制單位中,分為「老人」、「中人」而不包括「新人」!
「老人」是指,退休前,職工檔案里全部體現在「視同繳費年限」,沒有實際繳費年限!
「中人」是指,職工檔案里既有「視同繳費年限」,也有實際繳費年限即社保個人賬戶。
「新人」是指,沒有視同繳費年限,只有實際繳費年限即社保個人賬戶。
具體怎樣核算視同繳費年限呢?
原則上是指國家1991年發布《關於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1997年國家才全面統一實施個人賬戶養老金制度。也就是國發(1997)26號即《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以201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為依據。決定是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了解了視同繳費年限的概念和國家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文件,我們進入命題主題。
視同繳費年限是從哪年開始計算呢?
參加工作有「實際參加工作時間」,有「視同參加工作時間」。
「實際參加工作時間」——職工檔案里記載的最早的職工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視同參加工作的時間」,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上山下鄉起始時間,即上山下鄉知青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2、參軍起始時間,即參軍入伍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3、參加事業單位的文藝團體、 體育 組織的帶薪人員,即入職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4、參加國有企業單位帶薪委培的技校生,即以技校入學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除了正式參加工作即職工登記表、幹部登記表(國家機關、事業編制單位)為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即視同繳費的起始時間以外。
山上下鄉、入伍、入職、入學時間的起始時間為「視同參加工作時間」,即視同繳費起始時間。
截止時間是指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節點時間為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的截止時間。
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是指視同繳費的起始時間到國家或者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節點及截止時間。
那麼,我國企業實現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間是不一致的。
從1992年10月開始試點,即在北京、東北三省等市地開始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這些地方的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是1992年10月。
其他地方根據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的時間為計算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
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1992年10月到1996年1月1日基本完成,個別地區延續到1997年,是個案。
所以說,企業單位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不一定是1992年。地區不同,截止時間不同。
機關事業單位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統一為2014年10月。
國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是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至1995年12月計算的。
國有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從1986年10月起,企業與勞動合同制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固定工身份的,1992年1月至1995年15年企業與固定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995年1月1日起簽訂勞動合同。
視同繳費從哪一年算,比如必須從1992年算嗎?下面談談筆者對此問題的分析與解讀,歡迎讀者和網友朋友們互動切磋,參與研討,取得共識。
我認為,視同繳費年限從哪一年算,存在從哪一年何月何日開始,再到哪一年何月何日截止,這樣兩個實際時間界限問題,需要我們釐清楚、弄明白。視同繳費年限從哪一年開始,這是一個沒法准確回答,是應該而且必然會有無數個答案的簡單問題。但是,對於計算與核定退休中人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到何年何月何日止,卻是有明確的時間規定的,也就是有明確的時間節點與標准答案的,以上就是題主所提出咨詢的,我們必須直面,並應給出准確答案的兩個實際時間概念之所在。
應該看到,關於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問題,這純粹是一個政策性問題,這自然而然與各省、市、自治區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時點,是密切關聯的。由於全國各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時間有先有後,不盡一致。這樣,從全國范圍來說,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啟動時點,壓根上是不存在的,也就是統一的、一刀切的,計算與核定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是不可能存在的。
總之,視同繳費年限從哪一年開始計算,這是應該而且必然會有統一的標准和共同答案的,也可以說,全國的政策標准無疑是完全一致的,這就是參保人員參加工作的具體時間,也就是本人視同繳費年限的開始時間。與此同時,對於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也就是參保人員所在省、市、自治區,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時點,而這個改革啟動時間,全國各地是有早有晚,不盡一致的。這就是筆者對題主提出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計算問題的分析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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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固定時間,因為各地區建立個人賬戶起始時間不一致,所以統帳結合前的視同繳費起始時間也不一致
為什麼這么說?
這是因為所謂的視同繳費年限,是指當地實行社保制度之前,經勞動人事部門批准招錄的國營和集體正式職工,他們需要在社保制度實行之後才能退休,為了保證他們的利益不受損失,國家將他們的工齡(包括上山下鄉和參軍入伍的時間)視同為繳費年限,並按1.2到1.4的比例參與過渡養老金的計算。
而我國的社保制度是以個省,市,自治區為統籌單位,且各地的社保制度實行的時間也不盡相同。總體上講,全國企業養老制度改革的時間是1992年開始,在部分地區試點後,逐步推廣到全國。所以只能按照各地的統賬結合時間點為依據,比如,上海最早是1993年1月1號,北京市1998年7月1號,西藏最晚是2000年7月1號,凡是當地在這個時間點之前參加工作的正式工工齡(包括上山下鄉和參軍入伍的時間),國家就視同為繳費年限。
總之,由於全國實行社保制度改革的進度不一樣,所以只能以各地統賬結合的時間,作為視同繳費年限的依據。也就是說,如果在社保制度實行之前參加工作的固定職工工齡,包括上山下鄉和參軍入伍的時間,國家視同為繳費年限。
具體點講:1992年是國家社保制度改革試點時間,而且我國的社保制度又是一個省市,自治區為統籌單位。所以個統籌單位的統賬結合時間不一樣,因此就形成了最早是上海1993年1月1號,一般都在1995到1998年之間,最晚是西藏2000年7月1號的視同繳費年限節點,即在此之前的工齡視同繳費,之後的就是實際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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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4年參加工作,那個時候保險已經社保買了
視同繳費開始算的時間是各人的開始工作的時間(必須符合規定的),截止是當地社保啟動時間,你問的正是這個。可肯定的是各地不同,同一省也可能不一樣。
正確年限是1996年之前有視同繳費年限,之後因為社保信息了,所以就沒有視同微費年限了。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視同繳費年限截止時間每個省都不一樣,最早的92年開始,最晚的98年開始的,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時間,全國統一從2014年9月30號止。
視同繳費年限,是隨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而產生,是一個 歷史 時期的產物。視同繳費年限只有中人才擁有,隨著中人退休完畢,視同繳費年限也就不存在了。
視同繳年限的起止時間
一,個人視同繳年限,是從本人最後一次參加工作與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的合法的連續工作年限(工齡)。為什麼說最後一次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才算視同繳費年限呢?舉例講,劉某曾經是某國有企業職工,但中間因故中斷了若干年後,又被招收進入企業成為正式職工,一直到養老保險改時,共有18年工齡。那麼劉某的是同繳費年限,只能計算後18年,中斷前面的不管有多少年都不能計算。
二,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全國各養老保險實行養老保險改革的時間是不一致的,所以視同繳費年限截止時間也有先後。有的養老保險統籌地先行單位是從國務院發出《關於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即1991年33文件後就開始實行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繳費制度,那麼,這些企業(行業)單位職工的視同繳費年限就定格在1991年。多數企業在1992年陸續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個人賬戶,因此,多少地區視同繳費年限是從參加工作到1992年止。1995年3月,國務院又發了一個文件,《關於深化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即國發(1995)6號文件,文件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做出了更規范具體的規定,有少數地區從1995年或者在1996年才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樣,這些統籌地職工的視同繳費年限截止時間就應該在1995 1996年。
三,國有企業的用工制度從八十年代中就開始改革,不在招收固定工,而招收的為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人從參加工作時起,就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企業有補貼),有的又從集體固定工改為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這類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應該是他們參加工作養老保險之前的工作年限。
四,養老保險統籌實行的時間不僅全國不統一,省內也有先後。因為,養老保險統籌開始有的是企業統籌,有的是行業或者是系統統籌,有的是 社會 統籌。而 社會 統籌最早是以縣為單位統籌,然後過度到地市統籌,省統籌的時間還沒有多少年,至今,還存在市、 省兩級統籌。這樣算起來,視同繳費年限截止時間一般在1991 1996年,具體要根據各省具體規定的時間為准。從全國來講應該是截止於1992年。
B. 醫保什麼時候可以交
醫保繳費時間情況如下:
1.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一般在每年的五到六月份之間繳納下一年度的保險費用。
2.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被包含在職工社保中,由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每個月負責繳納。
3.農村醫療保險:一般在每年的9月到12月之間,一般各村委會會集體通知,只要在上次繳費時間段顯示的截止日前繳費即可
繳費期為每年的11月1日起至12月10日;參保人員足額繳費後,從次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延遲繳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
一、個人繳納醫保
繳費期為每年的11月1日起至12月10日;參保人員足額繳費後,從次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延遲繳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可一次性繳一個月、一個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繳的,應從季度初或年初繳費。暫無能力繳納的,申請緩繳,緩繳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職工醫保:
1,職工社保,包含了醫保,由單位代扣代交。
2,職工社醫保按月交納。按年交費的是居民醫保。
基本上一樣,農村醫保起付標准低一點,報銷比例低一點。交錢少,交了錢不退的。職工醫保,看單位效益,扣得多,你個人賬戶就多,也就是你說的醫保卡里的錢,就是扣自己工資的那部分錢還是歸自己,可以自由消費。
住院費用報銷大約是85%,具體看用什麼葯,什麼疾病。這部分報銷額單位交的社會統籌。其實,還是職工醫保好,自己一分錢都不用交,還享受醫保。退休了,還能每個月都返還,就像是退休金。
四、公司每月給員工交醫保都是幾號去交費
每月10號前到社保中心進行繳費。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保經辦機構是指法律、法規授權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專門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事務工作機構。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C. 醫療保險繳費截止時間
2022年醫保繳費截止時間大多是2021年12月31日,但由於各地政策不同,因此截止具體時間以當地發布的政策為准,部分地區2022年醫保繳費截止時間最新規定如下:
1.2022年醫保繳費截止時間河南:2021年12月31日,居民待遇享受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2022年醫保繳費截止時間山東:2021年12月31日。
3.2022年醫保繳費截止時間福建:多數地區發布通知表示2021年12月31日截止,但莆田截止時間是2022年2月28日,其中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補繳人員仍按正常個人繳費標准繳費,7月1日起補繳人員按個人繳費金額和財政補助金額之和繳費。2022年3月1日起參保或補繳,自繳交款項之日起待遇等待期為60天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4.2022年醫保繳費截止時間上海:2021年12月25日截止。
5.2022年醫保繳費截止時間陝西省:2021年12月31日截止。
6.2022年醫保繳費截止時間湖北:2021年12月31日。新生兒出生後90天內由監護人按相關規定辦理參保登記,免繳出生當年參保費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20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兒,應繳2022年度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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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山東電子稅務局社保繳費最晚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12月20日之前。山東電子稅務局社保繳費的截止日期是12月20號。12月20號到31號就這期間是不能交社保費的,因為這期間是系統錄入和記錄的時間,不能用新賬戶。所以要想繳納社保,一般就要在每個月的上半個月繳納社保,下半個月一般不交。
E. 山東社保繳納時間截止時間是什麼時候
法律分析:社保在每一年的6月30日是一個節點,也是一個年度的截止日期。從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期間又執行新的繳費標准。 社保在每一年的6月30日是一個節點,也是一個年度的截止日期。從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期間又執行新的繳費標准。
每月社保增員的辦理時間為每月的5日至25日。根據社保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員辦理參加社保,繳納社保費用。因此用人單位新聘用職員後必須及時辦理社保增員手續,待員工離職後再辦理社保減員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F. 社保卡繳費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養老保險繳費的截止日期根據繳費人的情況而有所不同,分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種。
屬於單位的,實行每月繳費申報制度,提前一個月申報,次月隨著工資發放同步扣發,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根據每個單位工資發放時間由單位統一繳存。
屬於個人的,因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檔級根據所在地上年度社平工資確定,靈活就業人員,是需要自己去繳費的,各地的截止繳費時間都不一樣。
G. 山東事業編報名時間
一、報名時間
山東事業編報名時間是1月中旬,小編整理了最近5年山東事業單位報名時間如下:
2022年:山東事業單位報名時間是1月13日-17日;
2021年:山東事業單位報名時間是4月22日-26日;
2020年:山東事業編制報名時間是2月7日-11日;
201 9年:山東事業單位報名時間是1月17日-21日;
201 8年:山東報名時間是1月12日-16日
2017年:山東事業單位報考時間是1月12日-16日
可以看到,除了20221年和2020年由於疫情原因,報名時間有所推遲,其他年份山東事業單位報名時間都是在1月中旬,具體以事業單位公告發布的時間為准。
二、考試時間
山東事業編考試時間是3月份,小編整理了山東歷年事業單位考試時間如下:
2022年山東事業單位筆試時間:6月25日(二次推遲)
2021年山東事業編制筆試時間:5月22日
2020年山東事業單位考試時間:7月26日
2019年山東事業編考試時間:3月16日
2018年山東事業單位筆試:3月18日
2017年山東事業單位考試:3月19日
可以看到,2020年之前山東事業單位考試時間是3月中旬,2020之後,考試時間由於各種因素推遲,所以以山東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公告為准。
山東事業編報名時間
H. 考事業單位審核通過需要多長時間繳費
24小時。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規定日期前登錄當地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