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事業單位有哪些
國家單位包括:教育類:大中專院校、中小學,衛生類:各類公辦醫院、衛生院。,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如發改委下屬發展研究中心。
具體包括: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單位。
『貳』 事業編單位有哪些
目前,國務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屬事業單位14個,有國資委、科技部等相關部委29個,稅務總局、工商局等直屬機構18個,以及部委管理的國際局10 個。在這些機構下面,基本上都有數目不等的相關事業單位。現有事業單位包括:
教育事業單位
高等教育事業單位、中等教育事業單位、基礎教育事業單位、成人教育事業單位、特殊教育事業單位、其他教育事業單位
科技事業單位
自然科學研究事業單位、社會科學研究事業單位、綜合科學研究事業單位、其他科技事業單位
文化事業單位
衛生事業單位
醫療事業單位、衛生防疫檢疫事業單位、血液事業單位、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衛生檢驗事業單位、其他衛生事業單位
『叄』 國稅局下屬單位有哪些
國家稅務總局下屬各省國、地稅局。省國家稅務局下屬若干處、室、省稽查局以及地、市、州、省自管市、林區國家稅務局;地、市、州、省自管市、林區國家稅務局下屬若干科、室、稽查局以及區、縣(縣級市)國家稅務局;縣(縣級市)國家稅務局下屬若乾股(科)、室、稽查局以及鄉鎮級國稅分局(湖北省的鄉鎮級國稅分局不超過5個)。
『肆』 稅務局部門有哪些
稅務局主要有以下幾個個部門:
1、辦公廳
辦公廳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日常公務、文秘和局機關行政管理事務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和保衛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政務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
2、政策法規司
政策法規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稅收政策和稅收法制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稅制改革建議;擬訂稅收業務的規章制度;研究、承辦涉及世貿組織有關稅收事項。
3、貨物和勞務稅司
貨物和勞務稅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以下簡稱貨物和勞務稅)、進出口稅收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和徵收管理的職能部門。
4、所得稅司
所得稅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政策和徵收管理的職能部門。
5、財產和行為稅司
財產和行為稅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財產和行為各稅政策、指導和監督財產和行為各稅徵收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6、國際稅務司
國際稅務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國際稅收、國際稅務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研究擬訂國家(地區)間反避稅措施,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
7、收入規劃核算司
收入規劃核算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組織稅收收入、稅款繳納入庫、稅收分析預測、重點稅源監控、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和稅收數據管理應用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
一、歷史沿革
1949年11月28日,政務院確定建立稅務總局。
1950年1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成立。
1988年5月,國務院決定將財政部稅務總局改為國家稅務局,為國務院直屬局級機構,由財政部歸口管理。
1993年4月國家稅務局改為國家稅務總局,同月19日國務院決定將國家稅務總局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同年6月10正式掛牌。
1993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機構規格由副部級調整為正部級。
二、機構職責
1、國家稅務總局主要職責
(1)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共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2)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3)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4)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5)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注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6)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7)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2、地方稅務局主要職責
地方稅務局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營業稅、城建稅、契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前設立的內資企業)、代收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
具體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訂地方各稅、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細則和規定。
(2)檢查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和全省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3)負責全省地方稅務局徵收的稅種和地方國有企業所得稅及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集體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和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匯總編報全省地稅系統稅收計劃以及稅收會計、統計報表工作。
(5)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徵收和票證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6)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系統內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參考資料:國家稅務總局-內設機構
『伍』 國家稅務局隸屬什麼部
國家稅務總局不隸屬於任何部委,而是直接隸屬於國務院的直屬機構,國家稅務總局是正部級的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第四條 國務院直屬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牌子。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由中央宣傳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家宗教事務局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
(5)稅務總局直屬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二條 主要職責。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國家稅務總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實施細則;提出國家稅收政策建議並與財政部共同審議上報、制定貫徹落實的措施。
(二)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制定並監督執行稅收業務的規章制度;指導地方稅收征管業務。
(三)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徵收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四)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農業稅及國家指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編報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劃;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組織辦理工商稅收減免及農業稅特大災歉減免等具體事項。
(五)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涉外稅收的國際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六)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七)管理國家稅務局系統(以下簡稱國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管理省級國家稅務局的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八)負責稅務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管理直屬院校。
(九)組織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組織實施注冊稅務師的管理;規范稅務代理行為。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陸』 江西省國家稅務局的局情簡介
江西省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實行稅務總局垂直領導的工作機制。江西省國稅局內設行政機構14個,直屬行政單位1個,直屬事業單位5個;下轄11個設區市局,4個副處級國稅局和99個正科級縣(市、區)局,222個副科級農村稅務分局。全省國稅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6164人,其中:在職人員11557人,離退休人員4607人;共產黨員9698人,占幹部職工總人數的60%。負責徵收的主要稅種是增值稅、消費稅以及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
『柒』 國家稅務總局的內部機構是怎樣設置的如何設置的
國家稅務總局局內設有下列14個司級行政職能部門:1辦公廳。2政策法規司。3貨物和勞務稅司。4所得稅司。5財產和行為稅司。6國際稅務司(港澳台辦公室)。7收入規劃核算司。8納稅服務司。9征管和科技發展司。10大企業稅收管理司。11稽查局。12財務管理司。13督察內審司。14人事司。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設有離退休幹部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設有教育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電子稅務管理中心、集中采購中心、稅收科學研究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中國稅務雜志社、中國稅務報社和揚州稅務幹部進修學院,中國稅務出版社由國家稅務總局主管、主辦。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國家稅務總局派駐紀律檢查組,監察部在國家稅務總局派駐監察局,兩個機構合署辦公。
『捌』 國務院直屬的事業單位有哪些
大致有: 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 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旅遊局、 國家宗教事務局 、國務院參事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此外,國家預防腐敗局(正部級)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序列,在監察部加掛牌子。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正部級)牌子。
『玖』 稅務局部門有哪些
稅務局的部門包括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收入核算處、納稅服務處、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處、財務管理處、人事教育處等超過10個部門,稅務局的職務主要有: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設計師等。
具體如下:除了稅務局局長和副局長,稅務局下設的各個機構,也會設置有正司長和副司長的職務,當天,具體部門的具體職務,有制度的規定,也可以根據臨時性的工作需要加設。辦公廳:稅務局的辦公廳,主要就是擬定年度的工作計劃,以及相關的工作制度。此外,要處理日常政務,負責稅收宣傳和新聞發布等。
政策法規處:顧名思義,就是要落實綜合性的稅收政策,此外,要承擔和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規范性文件合理性審核等。所得稅處:擬定徵收所得稅的管理實施辦法,並指導稅種的日常管理,負責和參與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辦稅服務廳:負責辦理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事項,包括但不局限於:稅務登記、稅款徵收、發票購銷等。
稅務局的部門根據級別設置,各級不盡相同。
縣(區)局部門主要有辦公室、法制股、稅政股、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納稅服務股、徵收管理股、稅收風險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稅源管理一股、稅源管理二股、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股)、紀檢組、稅務所等。
市局部門主要有辦公室、征管科、稽查局、法制科、紀檢組、企業所得稅科、機關黨委、貨物和勞務科、人事教育科、納稅服務科、稅務分局、財務管理科、機關服務中心、收入核算和稅收經濟分析科、財產和行為稅科、個人所得稅科、社會保險和非稅收入科、稅收風險管理局等
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法》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作出的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一律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應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其簽訂的合同、協議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一律無效。
第四條 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制定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技術標准、技術方案與實施辦法;各級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總體規劃、技術標准、技術方案與實施辦法,做好本地區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具體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支持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並組織有關部門實現相關信息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