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人員可以入股私企嗎
法律分析:國家機關的公職人員私自入股私人企業,違反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Ⅱ 公職人員入股分紅怎麼定性
【法律分析】:公務員投資入股分紅,不犯罪但違反公務員法的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九條 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五)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六)對批評、申訴、控告、檢舉進行壓制或者打擊報復;(七)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八)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九)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十)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十一)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十三)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十四)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十七)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十八)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第三十六條 違反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違反規定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Ⅲ 事業單位職工投資入股合法嗎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可以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事業單位能收購公司股份。 下列單位或自然人可以作為股東組建有限責任公司: 1、國家。在特殊情況下國家可以作為公司股東。 2、國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例如,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3、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在內的各類企業法人均可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4、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 5、具備法人資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公司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和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等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屬於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和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情形的,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公司因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而收購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至於收購的資金來源,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公司收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Ⅳ 公職人員入股企業怎麼處理
一、正面回答
雖然國家禁止公職人員的進行投資經營活動,但並非絕對禁止投資領域。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不得再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如果在此范圍之外,是可以進行投資的。
二、分析詳情
公職人員,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這個概念的關鍵在於公職二字。現在社會普遍認知的公職主要是指國家各級黨政機關、國有的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等。這些職位的普遍特點是:享有編制,有很好的福利體系,社會地位較高,工作穩定有保障等。和在私企工作的人員不同,這一類人員的工作有著更大的穩定性,在缺乏安全感的時代里被更多人所嚮往。
三、公職人員和公務員有什麼區別
1、公務員是指國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國家行政職權,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
2、公職人員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是指具有國家公職身份或其他從事公職事務的人員,也就是通常說的幹部。
Ⅳ 公務人員入股企業處理規定
法律分析:雖然國家禁止公職人員的進行投資經營活動,但並非絕對禁止投資領域。
法律依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 第五條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應當忠實履行職責。個人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和有償中介活動,或者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
Ⅵ 國家機關的公職人員,私自入股私人企業,是違反了中央的什麼法規
這方面條例,規定很多,紀律處分條例,公務員法,事業人員暫行規定,行政處罰法等都明確,公職人員不得經商做買賣,不得兼職領取報酬,包括不能入股企業。
Ⅶ 事業單位入股分紅要求退款有沒有法律依據
有。
按照公職人員經商開辦企業處理。追回分紅開始日起至查處日止財政發放給事業人員的一切所得,並給予行政處分。
入股保證金就是你保證入股這個公司。如果你不入股,保證金就會被他們沒收。建議還是不要繳納。
Ⅷ 事業單位人員入股分紅違法嗎
法律分析:公務員投資入股分紅,不犯罪但違反公務員法的規定。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行為。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二十七條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Ⅸ 事業單位人員入股企業違法嗎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人不可以在公司投資入股。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有前款第(一)項規定行為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