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不發工資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在編在崗,手續齊全,檔案記載完備,如果不給發工資,就只有一種解釋,就是所處的單位是「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⑵ 事業單位五個月不發工資怎麼辦怎麼辦呢
如果是單獨一個人沒有發工資的話,可以咨詢單位的財務或者是領導,看看究竟是出了什麼問題?
如果是整個單位都沒有,可以向單位的主管單位反映,如果主管單位沒辦法解決的話,應由主管單位反映到當地的財局。由當地的財局一層一層向上反映。
⑶ 事業單位發不出工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不發工資應該先進行協商,協商失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除了以上兩種渠道外,應理性對待工資不發的事情,千萬不要用過激的言行來處理,以免事態惡化,使自己受害更加嚴重或者使自己從受害方變為加害方。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⑷ 我是98看退伍的01分配到事業單位上班可是至今財局不給財政工資我該怎麼辦呢
你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一是當時給你安排到財政局不是在編人員,而是編外人員;二是,雖然是在編人員,但財政局沒有按在編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像這種情況,你可以直接找你所在單位或分配你到財政局的管理部門詢問一下。然後根據答復再進行下一步。
⑸ 事業單位不發工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支付。或是勞動者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⑹ 事業單位招聘人員不發工資去什麼部門反映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可以撥打12333電話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如果投訴沒有效果,可以搜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⑺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不發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里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⑻ 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單位,佔有編制,卻沒有財政撥款.怎麼辦
編制是只人員編制吧?既然是全額撥款單位的編內人員,那麼財政預算中就會有對應的人員經費的,通常在人社工資股辦好工資調動手續後交由財政工資股統發。這事最好找找單位財務管理工資的人幫你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