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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辭職編制如何恢復

發布時間:2022-11-15 05:00:54

A. 事業單位辭職了可以恢復嗎

原則上不可以的,我的一個老鄉以前是在某市的日報(也就是黨報)工作,當時她屬於在編人員,後來辭職後,編制也取消了。她後來再想回那個報社或是去別的事業單位都要重新經過事業單位考試,所以樓主在辭職前要考慮清楚才是
但是現在這社會也說不好

B. 事業編辭職後悔了,還能再回原單位恢復編制嗎

設變辭職後悔了,不能再回到原單位恢復編制,只能說你沒有到年齡的話,你可以再次考進去。所以說在辭職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有時候就是潑出去的水就收不回來。

C. 事業編自動離職下編制怎麼弄

事業單位在編職工辭職按照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辦理。
首先是在編職工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辭職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收到辭職書面申請後,一般應在三個月內,給予書面批復,對批復同意的發給辭職者本人辭職證明書。
事業單位在編職工與所在單位訂有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照聘用合同的有關規定辦理。辭職經批復同意後,辭職其本人協助用人單位辦理檔案託管、社保等相應的人事手續。

D. 教師辭職了想恢復編制怎麼辦

辭職的老師,其編制已經被取消了,想恢復的只有重新再考教師,並進入編制中,才能再次擁有。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

E. 辭職後編制可以保留嗎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辭職了編制仍保留在,勞動者現在申請異地調動,勞動者需要回原單位活動才行,因為勞動者已經離職了,雖然編制保留,異地調動通常手續比較繁瑣,需要多方溝通才行,原則上是可以調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F. 事業編辭職後還能入編嗎

公務員編內辭職,5年內不允許參加同類招考。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參加公務員或者事業人員招考,不需要辭去現有職務,只需要取得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即可報考。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即已經參加工作的,如果想改變工作崗位,或者考回家鄉任職,或者去環境更好的地方工作,或者改變個人身份、參加公務員招考,政策上都是允許的。

在職人員參加公務員或者事業人員招考,甚至參加遴選,都不需要辭去現有職務,只需要取得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即可報考。

注意事項:

不管是參加事業單位招考,還是參加公務員招考,公務員本身是不允許參加的,即使辭職,5年內也不允許參加同類招考。

事業單位有固定崗位或者服務期限要求的,比如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安置人員,特崗教師、公費師范生、公費醫科生等,服務期限一般為5年、6年,服務期未滿,同樣不能參加招考。原單位或者主管部門,也不能私自違規放任有服務期限人員參考。

G. 事業編辭職後悔了,還能再回原單位恢復編制嗎

需要重新應聘,需要按照入職程序,即求職、面試、審核、培訓、辦理入職手續等程序。

但是由於當事人是原來的員工,對於之前在單位的表現和情況,單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記錄,所以再次選擇原單位,單位通常會了解當事人原來離職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現,個人技術和對單位的奉獻或者態度,以及為什麼要重新入職等等,通過認真的審核和評估,從而確定是否再次接納當事人。而單位這樣做,無論對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

因此,當事人離職後,如果要回原單位入職,首先要確認自己的求職條件和目的,將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態度、內心想法等等,坦誠地與單位招聘的負責人進行溝通,必要時可以提供更多的資料,如情況說明、資格證書、未來工作思路或者計劃,以增加重新入職的成功率。

(7)事業單位辭職編制如何恢復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一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H. 事業編辭職後還能入編嗎

事業編辭職後還能入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事業單位辭職人員能不能繼續報考事業單位,或者報考公務員崗位,主要取決於辭職的時候,原來的服務期是否已滿。如果是為了規避服務期內不能報考其他事業崗位,或者公務員考試,而採取的辭職,這種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當然,如果合同上沒有相關限制,或者明確允許可以參加包括全日制學歷教育、公務員和事業崗位考試等,這一切則不存在問題,無論是辭職另考,或者在職參加考試,都是行得通的。有編制的教師享受各種應有的津貼、福利和獎金,部分地區還享有績效工資。國家正逐步實現教師工資向公務員靠近的政策。


I. 事業單位辭職消編流程

事業單位辭職流程是什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事業單位辭職流程:
1、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員工,辭職必須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從收到辭職申請起,除規定的情況外,應在三個月內,予以辦理辭職手續並發給辭職證明書;
3、與所在單位訂有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聘用合同的規定辦理。聘用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在三個月內,予以辦理辭職手續並發給辭職證明書;

4、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其辭職必須經過批准;
(1)國家和省、市(地區)重點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和業務骨幹,辭職後對工作可能造成損失的。
(2)在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
(3)從事特殊行業、特殊工種的。
(4)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的。
(5)經司法或行政機關決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況。

5、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與辭職申請人之間發生爭議時,可向當地政府人事部門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6、辭職人員的人事檔案,有關單位應按國家關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規定,進行移交、接轉和管理;
7、辭職人員在未另外獲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內允許繼續居住原單位住房。具體居住時間和住房收費標准,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8、辭職人員凡經單位出資培訓的,如個人與單位訂有合同,培訓費問題可按合同規定辦理;如個人與單位沒有簽訂合同,單位可以適當收取培訓費,收取標准按培訓後回單位服務的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20%的比例計算;

9、辭職應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不得擅自離職。對擅自離職人員,要進行批評教育,並分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理。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七條可以辭職或經批准允許辭職的,要補辦辭職手續。其餘的要動員返回。對拒不返回和拒不補辦手續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以後被其他單位錄用,工齡從重新錄用之日起計算;
10、辭職人員不得私自帶走屬原單位的科研成果、內部資料和設備器材等,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11、有關單位應支持人才合理流動。對有意刁難、打擊申請辭職人員者,應給予嚴肅處理。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J. 事業單位自籌人員辭職後還能再回去嗎

摘要 您好,這種情況下,原則上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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