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關事業單位獎勵性補貼有哪些
在傳統觀念里,高溫津貼只是一種單位福利,而福利的好壞由單位性質、經濟效益、領導價值取向等因素決定。再加上單位與職工之間地位不對稱,除非單位主動發放,職工一般不敢找單位要高溫津貼,也不敢對高溫津貼標准提出異議。正由於以福利形式來體現,高溫補貼沒有成為員工的權利,也沒有引起政府部門足夠的重視。 連日高溫,又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候。按照規定,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列支。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廣東省勞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企業每年都應按時足額發放。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屬於剋扣拖欠工資,勞動者可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投訴。(6月24日《信息時報》) 高溫會給人的身體造成傷害,甚至帶來生命危險。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事實上,包括廣東在內的好多地方都出台了保護勞動者高溫權利,發放高溫津貼的規定。這體現了對勞動者高溫權利的重視,值得肯定。但是這些好政策能否執行到位呢? 近年來,勞動者的高溫津貼執行情況並不理想。有調查顯示,大多數機關與大型企事業單位為員工發放了高溫津貼,但一些中小型私企沒有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差距很大,每月從80元到上千元不等。在空調房辦公的機關人員與白領階層等受高溫傷害較少的群體,可享受優厚高溫補貼;而受高溫傷害較大的勞動群體,獲得的補貼反而很少或根本沒有。 在傳統觀念里,高溫津貼只是一種單位福利,而福利的好壞由單位性質、經濟效益、領導價值取向等因素決定。再加上單位與職工之間地位不對稱,除非單位主動發放,職工一般不敢找單位要高溫津貼,也不敢對高溫津貼標准提出異議。正由於以福利形式來體現,高溫補貼沒有成為員工的權利,也沒有引起政府部門足夠的重視。 早在2007年7月,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就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但是由於缺乏相應的處罰機制,通知精神並沒有得到切實執行。 到底該如何幫助勞動者獲得應有的高溫津貼待遇呢?我認為,這不能寄希望於用人單位的道德自覺(在金融危機大環境下尤其如此)。幾個政府部門高溫時節發一個通知,弄一個規定,也未必就能幫助勞動者兌現高溫津貼權利。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還有賴於高溫立法,但是立法需要一個過程,而高溫作業的危害是時刻存在的,地方政府不能坐等立法。面對滾滾襲來的熱浪,政府應該思考:制度給了勞動者向高溫說「不」的底氣沒有?切實保護勞動者的高溫津貼權利,政府應該有所作為,而且刻不容緩。在強制性法律沒有出台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發通知,限制高溫作業,規定地方高溫津貼標准,或許不能從根本上維護勞動者的高溫權利,但是表明了一種態度,給勞動者送上了制度清涼劑,而且可以為下一步國家高溫勞動保護立法准備條件,積累經驗。 現在的問題是,既然發了通知,有了制度,就要千方百計落實,而制度的效力來自於政府的執行力。一旦制度生效,相關執法部門就要認真履行職責。一方面主動出擊,到一線查處沒有兌現勞動者高溫津貼的用人單位,另一方面要重視輿論監督,認真受理勞動者舉報,做到事事有迴音。如果制度執行缺乏剛性,或者說,有關部門把對高溫津貼理解成以通知落實通知,以文件落實文件,保護勞動者的高溫權利或許只會成為一張畫餅。
2. 事業單位福利待遇通常有哪些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福利待遇通常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2)事業單位補助有哪些擴展閱讀:
關於企業職工福利費開支范圍的規定,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對以前的財務規定進行調整: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補充醫療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已經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或提取,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再列作職工福利費管理。
2、其他屬於福利費開支范圍的傳統項目,繼續保留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比如: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職工困難補助、福利部門人工費用等。
3、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職工療養費用、防暑降溫費、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及維修保養費用、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調整納入職工福利費范圍。
4、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過去未明確納入職工福利費范圍,《通知》印發後,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作為「各種津貼和補貼」,明確納入職工工資總額管理,如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相關支出則調整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
5、對於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明確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3. 事業單位的津貼補貼項目有哪些
公務員收入包括職級工資和津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實行津補貼政策,實行的是績效工資考核,收入包括薪級工資和績效工資。
4. 事業單位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
津貼的種類很多,主要有礦山井下津貼、高溫津貼、野外工作津貼、林區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基礎設施建設 工程流動施工津貼、保健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補貼是為了補償物價變動而設置的補償,主要有生活費補貼和價格補貼。
從補貼同社會經濟運行過程的關系來看,可以區分為生產環節補貼、流通環節補貼和消費環節補貼;從政府是否明確地安排支出來分,補貼可有明補和暗補之別;從補貼資金的接受主體來做區分,可有企業補貼和居民補貼兩類;從補貼對經濟活動的影響來看,可分為對生產的補貼和對消費的補貼;從補貼是否與具體的購買活動相聯系來分析,又有實物補貼與現金補貼。
(4)事業單位補助有哪些擴展閱讀
津貼與補貼區別
1、含義不同:
津貼,是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補貼是為了補償物價變動而設置的補償,主要有生活費補貼和價格補貼。
2、形式不同:
津貼的主要形式: 地區津貼; 野外作業津貼; 井下津貼; 夜班津貼; 流動施工津貼; 冬季取暖津貼; 糧、煤、副食品補貼;高溫津貼;職務津貼; 放射性或有毒氣體津貼。
中國的財政補貼大部分用於以糧、棉、油、豬為主的農產品價格補貼。
5. 事業單位給職工可以發那些補助
如果是在本單位且是在工作時間為職工培訓,應視為職務行為,巧立名目發放補助涉嫌貪污。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
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目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6. 事業單位福利待遇有什麼
第一,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全國一個標准,主要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三類人員,工勤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套用的工資標准。分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不同的級別,職稱,技能等級,分別對照不同的工資標准。第二,津貼補貼。一般來說是地區性津貼,和事業單位的一些特殊崗位補貼。最簡單的鄉鎮補貼,所有鄉鎮的機關事業單位都有。還有國家統一明確的鄉村教師生活補貼。第三,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一般是有12個月的基本工資水平確定。是事業單位的另一個工資構成部分,主要包括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兩部分構成。根據不同的崗位,兩部分組成比例不同。普通崗位5:5,醫院衛生崗位6:4,教師崗位7:3。第四,改革性津補貼。這一部分是原先對職工福利的貨幣化顯現,大家最經常遇到的叫住房補貼,一些地區還有提租補貼,物業補貼等名號。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福利待遇通常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第三十五條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7. 什麼是事業單位的收入事業單位補助包含哪些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構成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1、崗位工資的套改
中學高級職稱(或其他同級職稱)一律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工資標准表》套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即930元。中學一級職稱(或其他同級職稱)一律套十級崗位,即680元。中學二級教師(或其他同級職稱)套十二級崗位,即590元。不分獲得職稱先後。
2、薪級工資的套改
根據「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對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薪級工資套改表》,得到薪級工資級別,再對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人)基本工資標准表》,得到薪級工資。
3、套改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並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見習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4、本次工改增加額
本次工改增加額=(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10%—(工改前職務工資+津貼)—工 改前職務工資*10%。
以李**為例: 1996年大學本科畢業參加工作,2001年獲得中學一級教師職稱。期間工作時間沒有間斷,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年限為15年,任職年限5年。按一級教師職稱套改十級崗位(680元),按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套17級薪級工資(341元)。因為是中小學教師,按規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職務工資為535元,津貼為229.3元,本次凈增額為(680+341)+(680+341)*10%—(535+229.3)—535*10%=305.2 元。
管理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的崗位工資:正處級幹部根據《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基本工資標准表》按五級即1045元標准,主任科員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基本工資標准表》正科級幹部標准,即七級720元,副主任科員按八級640元;高級工按《事業單位工人基本工資標准表》定技術三級即615元。
中小學教師以外的事業單位人員不享受提高10%待遇。
5、本次工改退休、退職界限
指2006年7月1日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
6、正常調整工資
從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每年增加1級薪級工資,在下一年一月兌現。以後,將廢除提前晉升工資,取消第13月工資年終獎勵。
7、原單位發放的津貼、補貼保留,但要保證資金來源合法,用途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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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有哪些
國家統一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項目包括三部分:
(一)1993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貼、補貼,主要指保留物價副補項目。
(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具體分為:
1、機關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包括警銜津貼、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審計人員工作補貼、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稅務工作人員稅務徵收津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包括環境保護監測津貼、城市下水道工人崗位津貼、城市環境衛生工人崗位津貼、國家物資儲備系統火炸葯倉庫及油料倉庫職工作業津貼、農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毒 有害保健津貼、畜牧獸醫醫療衛生津貼、廣播電視播音員津貼、 廣播電視天線工崗位津貼。
縣以下農業經營管理技術幹部崗位津貼、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法醫毒物化驗人員保健津貼、艱苦廣播電視台站津貼、林業系統有毒有害工作人員崗位津貼、殯葬崗位津貼、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密碼人員崗位津貼、衛生防疫津貼、艱苦類別崗位津貼、奧運獎金津貼。
3、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津貼、補貼。主要指離退休專家生活補貼。
(8)事業單位補助有哪些擴展閱讀:
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9. 事業單位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的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三項所說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項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等免納個人所得稅。3、根據國稅發[1994]89號二(二)的規定,獨生子女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4、根據國稅發[1994]89號二(二)的規定,獨生子女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5、財稅[1995]82號規定: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准領取的誤餐費。
望採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