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填表的常住地址寫哪裡
你可以直接寫你住的地方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㈡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要寫工作地點嗎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中是需要寫明工作地點的。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㈢ 最新勞動法勞動合規定勞動合同現居住同住可以寫公司宿舍嗎。
如果是單身,且住集體宿舍,可以寫公司宿舍。勞動合同作為規範文本,有較高要求,公司名稱等都要求用規范全稱。居住地應該寫常住地址,如果已婚,寫夫妻共同居住地址,單身的寫與父母同住的居住地,如果單身人員不與父母同城居住,也可寫公司集體宿舍。
㈣ 勞動合同現居住地怎麼寫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乙方地址可以填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地址。
1、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㈤ 入職合同家庭住址可以填寫不常住的嗎
可以依據自己現有的居民身份證上的信息填寫,家庭住址只在原籍地居住的,可填寫原籍居住地址。如在原藉居住地有住房外,還在異地購房居住,則家庭住址的填寫應以常住地址為准,不得將不常居住的舊址填寫成家庭住址。
㈥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要寫工作地點么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當中的工作地點可以填寫自己上班所屬的市級城市,有很多公司都是直接填寫的營業執照上面登記的地址,這都是完全可以的。另外,除了工作地點之外,勞動合同當中還必須要包括合同的期限,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條件和勞動者的姓名等這些基本的內容。勞動合同中工作地點可以具體的寫成自己上班所屬的市級城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㈦ 教師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怎麼填寫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應履行的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團結其他教師一道工作。發揚「團結、拼搏、創新」的沙小精神,樹立良好「教風」。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行素質教育,努力鑽研課改理論,用《課標》新理念指導教學,改進教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3、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所任科教學成績各項指標均在鎮平均線以上;能正確地使用學校現有教學設備組織教學;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不斷撰寫論文投稿或參評,每期交論文或經驗文章一篇以上。按照實驗小學的要求,積極投身教育科研,走「科研興校」之路。
4、貫徹國家「體、衛條例」;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和所管財產安全。
5、能履行小學 級教師職責,「四率」指標達到目標管理要求。並認真履行兼職職責。
二、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甲方按縣教育局所撥經費,發給乙方應享受的工資和補貼。
2、甲方應在本學年(期)末,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按考核結果和有關規定,乙方享受相應的有關政治、經濟、福利待遇。
3、甲方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規定,努力保證乙方應享受的合法權利。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聘任期內,違反合同規定,符合解聘條件之一的,甲方可對乙方解聘。解聘要提前一月通知乙方。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提出申訴或辭職,辭職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項:
1、如因單位領導人事變動,本合同繼續有效。如確因工作需要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應按新崗位履行職責。
2、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法人代表: 受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㈧ 常駐戶口所在地是寫戶口上的地址還是經常住的地址啊
常住戶口所在地就是你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地址,一般填戶口所在地精確到縣(縣級市):
1、原戶籍所在的地區;
2、一般用「省級+縣(市)級」表示戶口所在地(如:廣東省湛江市);
3、買房戶口遷出後,戶口所在地隨同發生變化,指遷入戶口的地區;
4、數年租住在某城市有了當地戶口後與「現常住戶口所在地」同義。
常住戶口是我國根據戶籍制度所確定的一種稱呼,原則上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進行生活,如果離開應當進行戶口遷移,其目的是方便統計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為訴訟管轄的依據。隨著人口流動性的增強,人戶分離的現象比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長期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則作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講,戶口登記地就是常住戶口所在地(也就是戶籍地),如果是人戶分離,則一旦涉及人員身份證明、戶籍遷移等與戶口相關的問題,是以本人的戶籍所在地為準的。
公民在常住地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其親屬,撫養人或鄰居或所在單位、居(村)委會向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
拓展資料:戶口怎麼遷入?
公民應在《准予遷入證明》和《戶口遷移證》有效期限內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入登記。所需手續:
a、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和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
b、計劃生育審查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㈨ 事業單位報名通訊地址填身份證上的還是常住的
常住地。
填常住地址就好。報名通訊地址一般都是常住地址,如果面臨即將畢業,畢業後不知道自己去向,不確定地點的,一般就填自己的家庭住址,確保可以聯繫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