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崗位如何設置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管理崗位的設置要適應增強單位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要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與提高專業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設置要適應提高操作維護技能,提升服務水平的要求,滿足單位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
②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
1.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分為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以及工勤技能崗位。
2.管理崗位的級別主要是分為1-10級,管理崗位的職責主要是負責事業單位中各事項、各個機關單位的負責人、各個科室和辦公室負責人員。
3.專業技術崗的級別主要是分為13個等級,這13個等級按照級別情況又分為高級、中級和初級,主要的崗位有教育類事業單位中的教師和醫療類事業單位中的醫師和護士等。
4.工勤技能崗分為技術崗和普通崗。普通崗位是不分級別,主要的崗位有司機、電工等。技術崗位主要分為高級技師、普通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和初級工。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
③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崗位是指事業單位根據其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設置的工作崗位,應具有明確的崗位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第四條事業單位要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進行崗位設置,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條國家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行宏觀調控,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國家確定事業單位通用的崗位類別和等級,根據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規模以及隸屬關系等情況,對崗位實行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
第六條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是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政策指導、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人事部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有關行業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
第七條事業單位根據崗位設置的政策規定,按照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自主設置本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
④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崗位設置
法律分析:1、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2、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3、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 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⑤ 國家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行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即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高級崗位為一至七級共7個等級;中級崗位八至十級共3個等級;初級崗位十一至十三級共3個等級。實施意見規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的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的崗位包括五至七級。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區分正副高的,暫按現行專業技術職務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改革辦法結合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
第四條 事業單位要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進行崗位設置,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條 國家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行宏觀調控,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國家確定事業單位通用的崗位類別和等級,根據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規模以及隸屬關系等情況,對崗位實行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
第六條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是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政策指導、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人事部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有關行業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
第七條 事業單位根據崗位設置的政策規定,按照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自主設置本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
⑥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擬定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什麼備案
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報人事部核准。國務院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人事部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報本地區人事廳(局)核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本地區人事廳(局)核准。地(市)、縣(市)政府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按程序報地方或設區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2.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3.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4.考評;
5.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6.辦理聘任手續。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七條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⑦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如何設定
以管理為主的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不得超過總編制數的50%。
管理崗位適合綜合能力較強的人員發展。如果個人綜合素質高,管理能力強,可以考慮在管理崗位發展。
事業單位的管理崗位級別與行政級別互通,管理七級、六級等,分別對應科級、處級以及以上行政級別。其晉升道路與行政部門沒有什麼區別,符合條件的,也可以通過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行政部門這條路,通過晉升進入公務員序列。
管理崗位: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這一崗位的設置要適應增強單位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管理崗位分為10個等級,即一至十級職員崗位。根據人事部的規定,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還規定,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隸屬關系,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許可權確定。同時規定,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和隸屬關系,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設置事業單位各等級管理崗位的職員數量。
(7)事業單位擬定崗位怎麼設置擴展閱讀
專業技術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這一崗位的設置要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與提高專業水平的需要。
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初級崗位。高級崗位分為7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一至七級,其中正高級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崗位包括五至七級。
中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按照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根據現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有關規定和行業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