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政法委綜治中心事業編八級職員能參公嗎
一般情況下,事業編只有到領導層才可以轉任公務員,或者機構改革集體轉行政。
建議咨詢當地主管部門。事業單位管理八級職員是指公益類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副科崗位,參公事業單位不存在管理八級的說法,副科崗位要麼是指實職副科職務或者三四級主任科員。
『貳』 政法委下屬事業單位會取消嗎。
不會取消。
政法委是行政部門具有管理職能,下設事業單位服務行政部門。一般設有社會綜合服務中心,人民群眾矛盾調解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服務中心等。事業單位名稱要規范設置,一般包括地區+職能+中心。
『叄』 事業單位改革中在行政機關的事業編制人員怎麼改革啊
1、如果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將被取消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機構,不再參公。其人員除極少部分隨職能劃轉過渡為公務員外,其餘人員將保留參公待遇,分流到事業單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輪機構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和編制實行限額管理,沒有多餘的編制用於置換事業人員,因此大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包括參公身份)都將保持編制現狀不變,無法置換行政編制轉公務員。這是大環境,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
2、如果是執法類機構,保持現狀。本輪機構改革,從中央到地方已經非常明確,除執法機構外,其它事業單位都不在參公。執法機構的改革,具體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執行。目前現狀,執法類機構如果沒有轉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參公現狀不變,其人員參照執行。
3、如果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一類保持現狀,二類視情況而定:效益不好的,剝離收費或經營職能,改為公益一類;效益一般,可以維持自負盈虧,不需要財政加大投入的,維持現狀;效益好的,主體職能是經營或收費的,直接改企。其人員除少部分隨職能劃轉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外,其餘人員全部取消編制,改為企業人員。
(3)縣區政法委事業單位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要求編制和崗位相互對應。混崗混編是違規行為,行政機關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和極少部分供工勤人員使用的工勤編制。
由於行政編制少,大部分行政機關編制不夠用,尤其是縣區一級。為了彌補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機關使用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代替,或者是超編使用工作人員,這些雖然合情,但不全理,是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的行為。
解決的原則:首先是嚴禁超編調人,調整人員的時候,先要在機構編制部門辦理「控編卡」,如果有空缺編制,才能採用招考、遴選、調任等方式,為單位調整加強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編混崗。行政機關只能使用行政編制或者工勤編制,不管是下屬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還是在機構改革中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都不能供機關人員使用。調整使用的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要嚴格按照個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應的機構使用相應的編制,即使因工作借調,也不能超過6個月。
『肆』 我是07年從事業單位調入縣委政法委工作,且一直是行政編,工資是正科實職套改
縣政法委書記是副處級幹部,政法委里官多兵少,按照公務員編制,科員也應該是正科級幹部了,工資也應該是正科級待遇。
『伍』 縣級政法委有事業單位嗎
縣級政法委是黨政機構改革中必設的黨委序列的部門之一。不管是大縣中縣小縣,不管黨政機構限額如何緊張,政法委作為黨委管理政法工作的牽頭部門,都會出現在各縣黨政機構名單當中。
縣級黨政機構使用的是行政編制,機關不允許混編,因此不能使用事業編制。
『陸』 縣政法委這個單位怎麼樣
普通的正科級單位,職能以務虛為主,去當領導的話,日子還是比較好過的,但是想干出多少成績來就很難講了,如果是去當兵的話,可能比較忙,也不一定能幹出什麼名堂
『柒』 旗縣級政法委的編制性質
行政編制。
縣級政法委是黨政機構改革中必設的黨委序列的部門之一。不管是大縣中縣小縣,不管黨政機構限額如何緊張,政法委作為黨委管理政法工作的牽頭部門,都會出現在各縣黨政機構名單當中。
縣級黨政機構使用的是行政編制,機關不允許混編,因此不能使用事業編制。而且縣級黨政機構不能設置6名編制以下的小微型機構,因此,縣級政法委使用的行政編制,至少要保證6名以上。由於機構改革中,不允許突破編制總數限制,不允許利用機構改革增加編制,也不允許混編,因此,縣級政法委《三定方案》制定,在使用編制這一塊,編制類型必須是行政編制,編制數量必須大於6名以上,可根據縣區行政編制總量,以及政法委職能需要,設置具體編制數額。領導職數是根據機關編制總數核定的,50名編制以下的單位,可以核定兩到三名領導職數。縣級政法委編制總數核定,不會超過50名,因此,核定一正三副四名領導職數的可能性極小。
『捌』 縣級政法委事業編制能去嗎
不能,縣級政法委是黨政機構改革中必設的黨委序列的部門之一。不管是大縣中縣小縣,不管黨政機構限額如何緊張,政法委作為黨委管理政法工作的牽頭部門,都會出現在各縣黨政機構名單當中。縣級黨政機構使用的是行政編制,機關不允許混編,因此不能使用事業編制。
一、招標的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有與工程任務相適應的工程管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人員;
3、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的能力;
4、有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和組織評標定標的能力;
二、招標流程:
1、采購人編制計劃,報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審核;
2、采購辦與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委託手續,確定招標方式;
3、進行市場調查,與采購人確認采購項目後,編制招標文件;
4、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玖』 本人現在是縣委政法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請問以後事業編制改革會參公嗎
肯定會參公啊
參公的條件有兩個:一是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政府系統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管理職能,包括政策、規劃的研究制度;行政執法、行政審批、行業管理等。二是使用事業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全部負擔。
你們不是盈利性事業單位,照理能參公了
『拾』 我國事業單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革的必要性
我國事業單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1、預算管理意識薄弱,組織機構設置簡單;人員配備不足,缺乏對預算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預算編制時間短,方法簡單;預算編制准備不充分。
3、預算執行不力,隨意現象嚴重。
4、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控制體系不健全。
改革的必要性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是一項復雜而龐大的系統工程。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我國2010年的主要任務之一是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為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針對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10)縣區政法委事業單位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國務院於2014年4月25日發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該條例是為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的發展而制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08年3月,根據200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提出的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要求,原人事部會同中央組織部起草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暫行條例(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批。
2011年,國務院法制辦在充分聽取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和事業單位意見的基礎上,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徵求意見稿。11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共十章 68條),面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2014年2月26日,國務院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草案)》。
2014年4月25日,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第6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