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新入職在編人員聘用合同一般是簽幾年
一般是3年 ,原因我不是很清楚
B. 事業單位要簽幾年合同
事業單位過去一直實行的是人員編制,不簽合同。
從這二年開始,隨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編制採用實名制的進行,目前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需簽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般是三年,根據單位自己要求來定。
沒事業編制的人員簽訂的是勞動合同,不是聘用合同。也是根據單位自己需要來定,一般簽三年。由於08年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短期合同,如1年期的,明顯不符合單位利益,所以一般都簽3年左右時間。
C.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期限是多長
試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確定。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不滿三年的,不得超過2個月;三年以上的,不得超過6個月。雙方約定的試用期期限只需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D. 事業單位招聘的臨時工用多久後一定要簽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合同工屬於勞動合同關系,正式工屬於事業單位聘用關系。
E. 事業單位合同工多久變成長期合同工
下列兩種條件,滿足其一後,如果單位還願意和你續簽合同,應簽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1、連續簽了兩次合同後,再簽第三次的時候
2、你在該單位已經連續工作10年,再簽合同的時候
F.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事業單位的聘用制度是怎樣的呢是不是幾年就會簽一次合同呢
目前事業單位的改革還沒有開始。所謂的「聘用制」指的是編內聘用,也就是說只是聘崗位而已。還是終生制的。
G.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規定什麼時間簽訂
勞動者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那麼咨詢具體事業單位領導,而且問清楚工資待遇,不然,正式員工都是與人事局簽訂勞動合同的。
H. 公務員事業單位簽的是終身合同嗎
不可能是終身合同啊,鐵飯碗的意思是你一直做這份工作,只要進了這個門,就算端上了「鐵飯碗」。無論你干多干少,干好乾壞,干與不幹,到時候都照樣拿工資,照樣分福利。你漲工資,我也漲工資;你分年貨,我也分年貨。一個人都不能少,一分錢都不能少。當然,你自己不想做了,離職了就不一樣了。
I. 國家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到期多久才可以簽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可以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