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績效工資是什麼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10月1日起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從1月1日起,在其他事業單位實施。
“績效工資”即一種將雇員薪酬待遇與個人業績、工作成效密切掛鉤的工資計量形式——工作績效高、幹得好,工資待遇就高,反之則低。其反面,正是我們熟悉的“干好乾壞一個樣”的“大鍋飯”工資制。因此,在事業單位全面推行績效工資,有利於充分體現個人的勞動價值和工作技能,實現多勞多得,也有助於單位調動和激勵員工潛能,提升工作效率、節省成本。
不過,要使績效工資的上述好處和價值真正發揮出來,恐怕還要進一步斟酌——比如說,事業單位的“績效”究竟是什麼,又如何釐清和界定?
在我國,“事業”主要是一個與“企業”相對的社會組織概念,是以服務社會公益為基本目的的非營利公益組織,正如古人所說“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而後者則以私益為基本目的和首要出發點,最大程度追逐自身“利潤”實乃其天性。
因此,“績效”之於事業和企業的內涵、標准也截然不同。企業績效以企業利潤為核心,利潤高、賺錢多,便是最大的績效。而對於事業單位,一方面,其“績效”必須最大程度地凸顯其社會公益性,並抑制、克服其可能潛在的自利性和營利性;另一方面,其“績效”還必須同時依循各自具體行業的內在要求,凸顯其獨特的公益價值。以醫療和教育為例,其各自的獨特公益價值便是:“救死扶傷”和“教書育人”。
不得不說,目前我們許多事業單位在這兩個方面都做得不盡如人意——事業“績效”應有的內涵和標准均被嚴重異化、扭曲。仍以醫療和教育為例,一方面,一個時期以來,產業化、逐利化均成為它們共同的特徵、趨勢,在追逐自身部門利益及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內在的“公益”本性深度迷失,如教育亂收費的盛行、天價醫療的頻仍,並逐漸糾結成“讀不起書”、“看不起病”的民生困境。
另一方面,受制於私益膨脹、公益凋零,醫療和教育的公益特質也不斷蛻變。如“救死扶傷”蛻變為“見錢開方”——或見死不救,或開大處方、過度治療,患者愈來愈成為醫院、醫生眼中牟利的工具;“教書育人”蛻變為教書收錢、收錢不育人,學生也愈來愈成為學校、教師眼中追逐升學率等學績、政績的道具。
就此而言,時下我國事業單位並不是不重視績效——比如“大處方”的績效、升學率的績效,並以這些績效來考核員工,只是此績效非彼績效——事業單位理應有的公益績效,而僅僅是自利私益,背棄基本事業倫理如醫學倫理、教育倫理。顯然,以這種扭曲異化的績效作為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的依據,如以處方的大小來判定醫生的工作績效,以升學率的高低來評價教師的工作績效,所能激勵出的“績效”必然與事業內在的本性南轅北轍、格格不入。
所以,事業單位全面實行績效工資,不能不首先從釐清什麼是事業績效開始,而要保證這種釐清,新醫改、新教改等新一輪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全面深入、落實到位,正是根本的制度基礎和前提。
『貳』 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初中畢業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22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345元,大學生本科畢業生每月1390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研究生每月1435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法律依據:《2020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改革方案對照表(最新)》規定:(一)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准。提高後的標准為:初中畢業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22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345元,大學生本科畢業生每月1390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研究生每月1435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上述人員績效工資水平相應的減少的具體辦法,有各地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二)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工人的學徒期、熟練期工資待遇調整,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三)中小學教師、護士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准提高10%。
『叄』 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方案
2015年5月1日實行《公務員及參照管理人員工資改革方案》: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 3100元;正科級 3300元;副處級 3600元;正處級 4000元;副廳級 4400元;正廳級 5000元;副部級 5500元;正部級 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正縣級十五周年按副廳對待;副廳級二十周年按正廳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拓展資料】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五、新參加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確定方法:高中、技校、中專以辦事員確定;大專以科員確定;本科以副科級確定;碩士以正科級確定。
六、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退休生活費=退休前工資×80%。三年一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