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告發事業單位招考暗箱操作等求專業認識解答一下。
那你去復審了沒有呢??沒有去復審當然就沒資格面試咯,復審要交的材料你交了沒有呢?沒有交當然不會通知你面試咯
而且很多事業單位考試是不直接通知的,而是在官網公布,並且寫了一條:不直接通知,以網路公布為准,預期不負任何責任。
成績公布,都是在官網公布,你可以去查一下自己的排名啊
只要沒過29號,你可以去交材料啊,為什麼你不去交材料呢?復審一般是要交畢業證 學位證 報到證 《教育部電子學歷備案表》身份證
㈡ 領導提拔暗箱操作,努力工作的人怎麼辦
職場上一定要記得向前走,出路只有三條,一是走,二是鬧,三是隱忍不發。具體怎麼來決定取決於你現在的一個境況和領導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如果領導比較大氣,你可以提出來。但是我感覺一般暗箱操作的領導都是小心眼比較重,所以如果你還能堅持,就繼續好好表現爭取下一個機會,可能不會太久了。如果個人感覺受不了了,就提出來,但是如果提出來的話,即便用了你,也不會太好過。我個人的話我會先忍著看機會,因為這種結果下不服氣的人不止你一個,會有機會翻牌的
㈢ 80後幹部公考被暗箱操作是真的嗎
筆試面試成績均第一,卻被「刷下」
警惕人才選拔濫用「自由裁量」
李自陽很難接受組織部門的說法。「同一崗位代碼,同一崗位要求,怎麼可能隨意變更用人單位?到底是要求『崗位經歷』還是『工作經歷』,為什麼一開始不寫清楚?這中間彈性空間太大了,對報考人員有失公平。」李自陽表示,將會繼續向上級組織部門反映自己的情況。
近年來,多地曝出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考生因「專業不符」被拒絕錄用的事件。「世界史」屬不屬於「歷史學」?「比較文學和世界文學」屬不屬於「中國語言文學」?「咬文嚼字」式的人才選拔在網上爭議不斷。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分析,這種現象不光反映了某些部門機械教條的工作方法,其中一些案例中還存在「因人設崗」的嫌疑。
具體到本事件,汪玉凱表示,雖然當事人沒有倒在「專業審查」上,但過程中暴露的問題大同小異:「3年及以上園林工作經歷」的崗位要求表述模糊,給資格審查留下很大的解釋空間。「這對我們的選拔工作提出警惕:相關部門手握自由裁量的權力,可以隨時提出報名階段沒有涉及的資格要求,一是對報考人員不公平,二是為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間。」
同時汪玉凱認為,選人用人,更應該聚焦在其實際工作能力上,從專業背景、工作業績等多方面進行全面考察。「一些選人單位怕擔責任,過於依賴教條,過度設置選用條件,反而限制了人才選拔工作的正常開展。」
「公務員考試、幹部公選等,必須堅持每個環節的公平性和嚴肅性。如果出了問題,不僅增加選人用人成本,更會對政府部門的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汪玉凱說。
㈣ 招標過程中甲方暗箱操作,我們應該怎麼辦
甲方暗箱操作標的」也叫招投標的「暗箱操作」。這是利益雙方不顧國家相關法律,與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一道,採用不公平作法和弄虛作假手段,將重大工程項目委託給中標人,以期獲得巨額利益的犯罪行為。具體的做法有「串標」和「陪標」。「串標」是主要暗箱操作方式,有13種行為被確定為「串標」,主要為特定投標人設置使其在招投標中順利中標。所謂「陪標」,就是在招投標過程中,在眾多投標人中,私下確實了中標人,其他投標人故意在資質資料或報價方面差異太大而不能中標。說明白點,就是投標人之間的一種默契,這次你中標,下次我中標。。。。。。
暗箱操作的項目,開始就充滿了危險和腐敗!項目越大,風險越高!因暗箱操作項目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而產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已對國人帶來嚴重的心理傷害,在此不再敘說。
說說如何避免招投標中的暗箱操作
第一 法律的威懾力永遠是社會活動正常秩序的穩定器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基石。參與招投標的各方必須對法律充滿敬畏之心,具備強烈的法律意識,杜絕暗箱操作。
第二 對暗箱操作的法律懲罰力度要嚴格執法,絕不姑息養奸,以警戒後來者,而不是前面吃肥了後面更變本加利。
第三 對相關管理者追責
如發現項目招投標中出現暗箱操作,對項目方的相關領導進行追責,該負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要追究到底。
第四 對監管方追責
在項目招投標和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管(監理)方的腐敗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就如同假設警察不作為,犯罪率就會高一樣,對監管(監理)方的監管及追責必不可少!
㈤ 請問一下我在競聘中被人暗箱操作落選,我該怎麼辦
整個社會都是人情社會,暗箱操作很普遍,為你感到不平,但沒有辦法,繼續努力吧!
㈥ 去事業單位面試,人家就叫你做了份卷子,做好了之後也沒叫你談一下干什麼的,是不是有暗箱操作啊。剛來的
這個不一定的,有的是要看成績,不及格的一律pass,過線的再面試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