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部門合並了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合並,通常情況下都會在合並之初先發布新的組織架構以及單位合並後的人員安置辦法,並對新單位中的各崗位職責進行相應的調整。而事業單位人員的原職務會一並撤銷,通常都不會保留,而是根據新單位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具體要參考新單位合並的性質和個人工作安置情況來定。事業單位改革後人員分流安置工作通常分為以下幾種情況:第一,對無法安置在事業單位的人員,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符合國家退職條件的人員,會直接給辦理退休,或者經單位審批提前辦理提前內退或者退職手續。第二,對於事業單位撤銷、整合或者核減編制中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人員,按相關規定發放補償金,由單位辦理辭退手續。第三,事業單位合並後,屬於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雙向選擇,繼續留在機關公務員隊伍中安排其他工作。第四,對於單位被整編後無空缺轉公務員行列而進入其他事業單位的,可保留事業單位身份,在新單位就職,執行新單位的工資職稱和福利待遇。第五,如果由原事業單位整編後轉為企事業單位的人員,則由新企業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綜合以上情況,不管是在編還是非在編的人員,在事業單位合並後,原職務都是會被撤銷,並重新任命。
【法律依據】
《公司法》。
B. 機關事業單位怎樣辦理單位合並或分立
由上級主管機關根據其業務性質決定
C. 事業單位歸哪個行政部門主管
摘要 不同的事業單位歸不同的政府部門管,比如自來水廠歸民政部管,比如,嗯高速公路收費站歸公安局管,學校歸教育局管
D. 廣電局,文化局,體育局合並後是什麼性質的事業單位
三個行政性質的事業單位,合並後還是行政性質的事業單位。
廣電局: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的新聞,出版,廣播,電影和電視領域的國家管理部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正部級單位,是國務院直屬機構。
文化局:
主管當地文化藝術事業,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當地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地方性新聞出版,著作權的管理規章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體育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1998年3月24日改組為國家體育總局。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並任命賀龍為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主任。
1954年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1998年改組為國家體育總局。中央體委,國家體委及後來的國家體育總局都致力於「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在普及群眾體育的同時,大力發展競技體育,大大提高了我國的運動技術水平,推動了我國體育事業的蓬勃發展。
拓展資料:
行政事業單位:
一,是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統稱,因為中國特有的政治體制,經常是行政和事業單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門如房管局,規劃局等,有的地區是行政單位,但有的地區是事業單位,所以老百姓統稱政府部門為行政事業單位,很多地方政府發文也以此為統稱,如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縣屬行政事業單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履行的是執法監督和社會一些管理職能,如部門所屬的執法監督,監管機構等。
行政事業單位是國家財政部門撥款發工資,一般是全額財政撥款。
行政事業單位 網路
拓展資料
廣電局是隸屬關系事業單位改革以後廣播電視局屬於事業單位性質而作為其下設單位電台,電視台, 新聞網站 , 報刊雜志等就成為帶有企業性質的事業單位市場化經營管理自負盈虧說的專業一點廣電局是電視台的上級電視台隸屬廣電局管轄但屬於財政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
廣電局,全稱廣播電視總局。是國家進行廣播,電視,電影,傳媒的管理單位,是國家機械中除軍隊外最重要的機構。
人們生活中,一個新聞從發現後,從節目製作 ,到製成信號,過程式控制制,監聽,傳遞,加密,發送到衛星,收到節目,然後送到千家萬戶。內部分工很清楚和細致,專業很多,幾乎涵蓋所有行業 ,如電力,無線電,水,熱,廚師,司機,管理人才, 空氣動力 ,建築,水文,核能,離子,電子專業,值班人員,翻譯等等。
拓展:廣電總局的主要職能
1,研究並擬定廣播電視宣傳和影視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影視創作並協調其題材規劃;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2,研究並起草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規章和事業的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並負責內容審核。
3,審批縣級以上(含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發放和吊銷電影攝制,公映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發行許可證。
4,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制訂有關技術政策和標准,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應用;研究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經濟政策。
5,研究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外事工作的有關規定;管理並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6,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 國務院可以決定撤銷,合並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嗎
國務院直屬事業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決定。
F. 如何處理單位與部門部門合並
如果簽訂的是人事聘用合同,且經過人事部門核編和財政部門核資的話,其人員是編制內身份,是登記在冊在崗的人員。即使下一步事業單位改革,與個人沒有關系,身份還會保留。如果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和單位建立的是勞動關系,屬於編制外身份。事業單位改革中,如果涉及到事業單位合並的,該部分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的。目前中央政策出台都是針對事業單位分類和在職人員的相關政策,尚無合同制用工人員問題。這個一般由地方制定細則。
【法律依據】
《公司法》。
G. 如果事業單位合並,原職務怎麼辦
原職務基本保留。
一、如果你的原來職務有行政級別的,基本上是會保留的。但是如果你原來是某個所的副所長,這個所是處級的事業單位,並入到某個廳。你這個基本上會保留為副處長的。我說這個是省一級的,其他的依次類推。尷尬的是到縣里,因為縣里的事業單位,很多是股級,也有副科級的,這個時候,內設部門的負責人,合並後就很尷尬,基本是不會保留職務了。
二、如果你原來的職務是沒有行政級別的,是不會保留這個職務的。事業單位有事業單位的管理辦法。但是如果你工作年限夠長,專業技術夠高,說不定會職務職級並行。享受副科級待遇什麼的,但這個是沒有職務的。
三、其實不必在意這些。事業單位合並之後,基本上原來領導人的職務都會受到影響,因為畢竟還是自己在原單位,一個人負責一個單位爽一些。對於普通人,特別是年輕人,可能影響不大。
綜上,我覺得應該基本會保留的!!!
事業單位改革,機構改革,催生很多新的單位,也有幾個單位合並為一個單位, 誕生新的機構還好,會多出好多領導職務,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但是涉及單位合並,就面臨領導職數削減,原來領導無法安排,那怎麼辦?一般都採用下面幾種辦法:
第一,採取調動崗位,比如衛生局和計生局合並,原衛生局局長任衛計局局長,原計生局局長無法安排,可能會調到其他單位任職,有可能是財政局,也有可能中小企業局,這簡直千差萬別,就看組織部們安排了。
第二,提前離崗,有時單位合並,領導崗位變少,組織部們會採取53歲以上領導提前離崗。提前離崗是基層特色,領導離崗不同於退休,可以繼續保留原待遇,單位各項福利繼續享有,也不需要上班。這樣可以解決燃眉之急,還可以加快領導流動,有利於年輕人上位。
第三,提升一個級別,任非領導職務。比如你原來是科長,單位合並你無處可去,但你以前給單位做過貢獻,單位給你爭取一個副調研員職位,級別和待遇上去了,就是沒有實權了。
還有很多安排方法,就看組織怎麼安排,最後祝你好運!!!
事業單位被合並,實際上是兩個單位班子會撮合在一起。工作人員還好說,拼拼湊湊總不會下崗。
當然,如果當地給提出,離職之後給補償金的方案也是可以的,不過沒有幾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會選。
但是對於領導就不一樣了,合並之後一般會採取精簡,相應領導職數減少。這種問題職務應當是怎麼變化呢?
首先必須服從領導。組織部門怎麼安排,就怎麼執行。一般首先安排主要領導崗位,如果實在都符合條件,就會安排局長和書記分開這種模式。但是這種模式的情況下,實際上還是多數局長是一把手。
實在不好同時安排的情況下,當然也有轉任的情況,將一個領導調到其他部門擔任領導職務,但是相應的級別是不變的。
另外,還有一些可調整的職務,比如紀委書記、委員,這些既可以是副局級幹部,也可以是正局級幹部,沒有太嚴格的限制。
另外也有一些單位,雖然是下屬單位,但是級別很高,可以安排領導職務。比如多地的社保部門雖然是事業單位,但可能是正局級單位。另外實際上社保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大板塊業務甚至都可以獨立出來單獨成立單位。
組織部門一般也會安排調研員等非領導職務,具體工作有單位內部自行安排。 擔任非領導職務後,也可以選擇提前離崗。
現在已經不在追求幹部年輕化了,對於機關事業單位來說,年紀大一點的人更有經驗,更穩重。畢竟未來延遲退休可能率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必須做好提前適應。
其實事業單位撤銷合並後,幾乎所有的人都會做到妥善安置,所以不用太擔心。
單位合並後,職務怎麼辦?
單位合並,有以下幾種方式:
1、掛牌機構: B單位成為A單位的掛牌機構,其職能、人員、編制全部並入A單位,和A單位一塊牌子,兩套人馬,單位名稱規范為:A(B),原機構、職能、編制都在,唯一不在的是原來的領導職數,一把手肯定不存在了,副職一般也只會給A單位增加一名專管B單位事務的副職,其它副職也取消了。
2、合並。 B單位消失,其職能、人員、編制全部合並到A單位,不在保留B單位名稱,B單位的領導職務也同機構一樣同時取銷。
3、下屬單位或內設機構。 B單位合並到A單位內,成為A單位的下屬機構或者內設機構,一般級別、機構名稱、人員、編制、領導職務都不會發生變化,和原先一樣,只不過多了一層隸屬管理關系。
在1、2兩種方式中,會發生兩個問題:
1、超職數。 原來的領導職務減少,導致新單位領導職數超限。一般情況下,機構改革過程中,允許短時期內超職數情況的存在,這也就是我們曾經在省廳改革過程中看到的一正八副、一正九副等現象出現的原因。在改革過程中,或者改革後一兩年內,組織部門會通過調任,解決超職數配備問題,新單位的領導職數會嚴格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執行。
2、混編。 尤其是事業單位合並到行政機關,會出現機關內存在事業編制的現象,即「機關事業」編,這個名稱在機構編制管理條例上是不允許存在的,是臨時處置措施,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混編混崗」。機構編制部門也會在改革過程中或者改革後一兩年內,用行政編制進行置換,把「機關事業」編調整為行政編制。
如有機構編制方面的問題,可私信解答。
兩個事業單位合並,如果在原單位有一定職務,不一定能夠安排原任職務,但會保留相應級別。具體如何安排,主要看合並後新單位的屬性或上級的意圖。比如合並後的單位屬於技術性的,具備高級技術專長的人員就可能會繼續委以重任,但主要還要以上級機關的人事安排為准。
事業單位合並,通常情況下都會在合並之初先發布新的組織架構以及單位合並後的人員安置辦法,並對新單位中的各崗位職責進行相應的調整。而事業單位人員的原職務會一並撤銷,通常都不會保留,而是根據新單位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具體要參考新單位合並的性質和個人工作安置情況來定。
事業單位改革後人員分流安置工作通常分為一下幾種情況:
第一、對無法安置在事業單位的人員,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符合國家退職條件的人員,會直接給辦理退休,或者經單位審批提前辦理提前內退或者退職手續。
第二、對於事業單位撤銷、整合或者核減編制中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人員,按相關規定發放補償金,由單位辦理辭退手續。
第三、事業單位合並後,屬於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雙向選擇,繼續留在機關公務員隊伍中安排其他工作。
第四、對於單位被整編後無空缺轉公務員行列而進入其他事業單位的,可保留事業單位身份,在新單位就職,執行新單位的工資職稱和福利待遇。
第五、如果由原事業單位整編後轉為企事業單位的人員,則由新企業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
綜合以上情況, 不管是在編還是非在編的人員,在事業單位合並後,原職務都是會被撤銷,並重新任命。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所有看法,希望對題主能有幫助,也歡迎大家在評論區里一起討論。
機關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合並,人員職務安排基本上會釆取拉長板凳的做法,保留現狀不變,然後通過退休、調整逐步消化,直至達到合並方案中的定崗定編要求。
一、主要領導職務安排 。原來兩個單位的主官在單位合並後,一般會安排一個當局長,一個當書記,具體誰當局長誰當書記看個人實力和單位強弱而定,單位原來強勢且領導實力雄厚的,一般當局長,另一個則任書記。其他副職,年齡快到點的改任非領導職務,年輕的該調整的調整到其他單位,不調整的大多保持現狀,只是分工略有調整罷了。
比如我們這里的文化局、廣電局、新聞出版局合並為文新廣局,廣電局的局長就當了合並後的文新廣局局長,文化局的局長任書記,新聞出版局的局長直接改任調研員,其他副局基本保持不動,前前後後算下來,一個新的文新廣局班子差不多二十來號人。這兩年經過消化,書記調到其他局當局長,其他副職退休的退休、調整的調整,才逐步回復一正八副的格局。
二、一般幹部的安排 。基本上是一塊牌子幾套人馬,不需要合並的科室,原來干什麼的還繼續干什麼,合並後的科室,遵循上述原則,誰強誰當科長,比如辦公室,主任誰當主要取決於局長是誰,其他科室大休如此,一看分管領導,二看主要領導。至於普通科員,更加不用考慮這些了,無非當一塊磚頭,哪裡需要哪裡搬。
事業單位改革中,不乏出現裁撤、合並、降、升格等政治現象。事業單位合並後,科級以上事業幹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由幹部管理部門為其改任職務。如縣區內科級事業單位合並後,作為縣管幹部的科級事業幹部,由縣、區黨委公布任免令,任命其新職務,免去原單位職務;地級市內縣處級事業單位合並後,由市委公布的新單位領導班子研究,按照組織程序對原科級事業幹部職務進行調整,並向相關部門備案。
科級以下事業幹部,有行政職務的為股級幹部,分為正股級和副股級,只存在於縣區科級事業單位。單位合並後,股級幹部比較尷尬,原任職務無文件免除,新職務可能出於各種錯綜復雜的人事遲遲不公布。按常規,理應在新單位「三定」方案報地方黨委編辦審批後,先由單位領導班子研究,確定人選;再根據單位在黨政中的隸屬關系,報請組織部或人社局對相關人員進行考察;最後由主管部門出具正式的任命文件,公布股級幹部職務。
600多家單位整合為65家,事業單位合並後大量職工要失業?
在事業單位改革不斷推進的過程中,時刻牽動著3000多萬事業單位職工的心,其中影響最大的,除了編制改革,就是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機構改革指幾個機構合並誕生新的機構,合並後部分事業單位會被壓縮、撤銷。
從去年至今,遼寧省大力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其中省直機構659家公益性事業單位,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原則,將職能相近的單位合並,已整合為65家大型事業單位,共撤銷事業單位1171家、收回事業編制15萬名。
這組數據可見事業單位合並整合速度正在加快,遼寧省改革頗有成效,不僅減輕了政府償債壓力和財政供養負擔,提高了人員工作效率,還使職工收入有大幅增長。
不過人員安置的問題依然讓人擔憂,隨著合並整合速度的加快,原單位職工該何去何從,是否會有大量職工面臨失業、下崗的風險。
對於這些職工,有三條調動崗位、提升級別任非領導職務、提前離崗三條出路可選,離崗和無法另行安排的人員會發放補償金。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改革的步伐在逐漸加快,部分事業單位合並已經成為必然之勢,很多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比較關心如果事業單位合並,原來的職位會怎樣?這部分人會不會面臨失業或者其他?
事業單位改革中的合並包括:編制壓縮、單位撤銷。事業單位合並之後新的單位對於編制以及人員都有定額,對於合並過程中剩下的員工,已經到達退休年齡或者不適合該工作,滿足相關退休條件的,允許其辦理退休手續。對於不適合在新單位新崗位的職員將會通過補償的方式,進行辭退。適合調崗的職員可以通過申請調到其他單位任職。
已經面臨撤銷的事業單位職員怎麼辦?基本上和重組的事業單位安置差不多。
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發表不同觀點。
H. 鄉鎮下屬事業單位合並崗是什麼
合並崗位的意思是:一般這類崗位都是沒有明確的職責,具體做什麼要根據各單位的工作需要來分配,是一個自由安排的崗位。簡單一句話:服從組織安排,哪裡需要就填補到哪裡。選擇了「合並職位招錄」崗位的考生,在綜合成績比較好的情況下,可優先選擇崗位。反之,綜合成績分數越低,選擇性越少。
例如南寧市基層人民法院招考法官助理二一職6人,為合並職位招錄,其崗位在備注中會寫明「江南區人民法院1人、青秀區人民法院2人、武鳴區人民法院1人,賓陽縣人民法院2人;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選擇崗位」。
這就意味著,選擇了「合並職位招錄」崗位的考生,在綜合成績比較好的情況下,可優先選擇崗位。反之,綜合成績分數越低,選擇性越少。
I. 事業單位歸哪個行政部門主管
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本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有的地方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屬性質機關,有的屬事業單位。但各個事業單位的舉辦單位不同。比方說同是在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精神病防治院和精神病療養院,前者是衛生局下屬事業單位,另一家是民政局下屬。